㈠ 事业单位生病,不能上班怎么办
法律分析: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需要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并且属于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情况下,可以休比较长的病假。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㈡ 事业单位职工如果身体不好可以申请病退吗
法律分析:申请病退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2)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3)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4)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㈢ 公务员得了癌症单位会怎么管
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定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保证退休公务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对因公(工)致残的退休公务员,除发给基本退休金外,另发给因公伤残保险金。其中对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虽然退休,一切待遇按当时的在职同级国家公务员医疗待遇对待.公务员刚上班就查出得大病怎么办?别担心,先治病。如果办理完了入职手续就算在试用期了。公务员试用期内生病的,不会被辞退。
法律依据:《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中第五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企业员工、事业人员,如果患有重大疾病,还在规定的治疗期内,都是不可以被辞退的。这一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二条、四十六条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即使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也必须顺延到医疗期结束。同时,用人单位还必须为职工提供医疗保障,正常发放工资,不能因为患病治疗等原因,扣发劳动者工资。同样的,这一点在新《公务员法》中也有规定,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在工伤期间、患病医疗期间、女性公务员在产孕哺乳期间,都是不能被辞退的。如果公务员患有重大疾病,同样有医疗保险保障,医保部门会根据疫情,按标准进行保障。在此期间,公务员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等不受影响,单位也不能因此为由,撤销其编制使用。医疗期结束,如果因病无法正常上班的,可以继续请病假,但必须提供规定级别医疗机构的证明。长期病假人员也有相应的规定,工资待遇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工龄较长的机关事业人员,影响微乎其微。如果无法提供合理的诊断证明,依然长期脱岗的,按“吃空饷”对待,如果拒不纠改,可以辞退或者开除。上班后,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单位在协商之后,可以调整到合适的岗位,如果已经不能适应该单位工作,也可以调整到其他单位适合的岗位。一般情况下,不会因此改变其公务员身份,直接调整到事业单位或者工勤岗位工作。如果身体健康情况比较严重,已经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申请提前病退。但实际上,因为提前退休后,工资待遇等会有损失,长期患病人员,都会时断时续上班、请假,甚至会长期脱岗,一直熬到退休为止。
㈣ 事业单位的人员生大病之后,不能胜任工作也没到退休年龄,后半生怎么办
给单位申请,可以申报病退,只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就可以到,退休办去办理病退手续,但是有一个条件,有病,必须到医院经过检查,让主管医生签字核实你的病情,这样到单位领导们才能签字,到正式退休年龄,然后再办理正式退休
㈤ 事业单位因病无法工作怎么办
法律分析:建议与单位协商休假或者调岗。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
工作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
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待遇。
第五十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其在年老、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