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业单位改企业事业编制怎么办
通过人事部门正式安置的工作人员,比如招考、大学毕业生安置、复转军人安置,以及事业单位正式人员调动、提拔等正规渠道进入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的人员,一种是随着管理或者公益服务职能,划转到新的事业单位工作,根据新单位属性,使用全额或者差额事业编制。
对于因工作需要,或者根据工作性质、职能的不同,也可能调离该单位,调至其他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国有企业。部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单位改为企业后,因企业的性质决定不可能全部接收,则要对这些事业编制人员进行分流,分流的单位或者是行政事业单位,或者是其他国有企业。对于辞职的,单位也是喜闻乐见。但是争议就是单位能否给一笔遣散费或者工龄买断之类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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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判断国有企业是否彻底改制的一个标志就是改制后企业的股权结构。从股权结构来讲,企业持续发展需要哪些利益主体支持,就尽量争取让相关利益主体参与到改制中来。
因此,要从根本上实现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构建国有股(或者全部退出)、外部法人股(包括外资、民营法人)、内部职工股等在内的多元化的股权结构。
‘贰’ 事业单位转企后,人员安置和社保怎么办
近些年来,事业单位改革一直是广大事业单位职工关注的重点,之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行政类事业单位全部转为公务员,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公益类事业单位强化管理。对于转企改制的这部分事业单位职工,人员安置和社保如何处理是个问题。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后,原则上留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续接社保。
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职工,可主动申请提前离岗,离岗期间工资福利照常,由原单位发放。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不符合转企条件被撤销,由原主管部门重新安排合适的岗位,无法进行合理安排的职工被解雇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自行到社保部门续交费用。
在社保续接方面,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共同承担社保缴费。转制后5年内退休的人员,按原事业单位差额发放补贴。
‘叁’ 请问,事业单位转企业,职工该有什么补偿,怎么补偿法
1、事业单位转企业,是单位的性质的变化,身份的改变,职工一切待遇不会变的。
2、关于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障、资产管理、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是转企事业单位改革支持性政策的主要构成部分,在进行行业改革和试点省市分类改革的具体实践中,相关的支持性政策还涉及到收入分配、融资投资、资源业务等诸多方面。
3、总体而言,这些关于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支持性政策包括两大类:其一,着眼于减少转企改制中的阻力因素。其二,着眼于提升转企改制后的发展能力。因此,必须对转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能力给予一定的培养,通过资产管理、财政税收、投资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能够使其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环境,更好地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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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包括政府的职责定位,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对事业单位管理的创新等,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可重点研究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转变政府职能。如何明确政府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划分,切实保证政府与事业单位在职能、机构和运行机制上的分开;如何收回和整合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职能,实现行政职能的有机统一,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如何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减少对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
2、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属性,实施分类改革,将主要承担行政职能和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分离出去;如何从财政投入、税收政策、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方面促进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如何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的用人权、薪酬。
3、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据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不同,实施分类管理;如何实现政府管理职能和出资举办职能的适度分离;积极探索管办分离有哪些有效的实现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如何加强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4、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监督机制,形成职权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事业单位投入机制;如何明确不同层级政府的公益服务责任,举办相应事业单位。
5、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一方面,如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的提供;另一方面,如何加强对社会公益组织行为规范的监管,完善有关收费标准、资产处置、收益分配、服务质量等政策,规范社会力量的公益服务行为。
‘肆’ 事改企人员如何补偿
法律分析:1.总的安置原则,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整合、撤销后的分流人员。
2.为了解决临退休人员安置问题,工勤人员工资满20年、干部工作满3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病休和未满年限但临近退休年龄的,也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3.对于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编外人员、自收自支人员、自定自筹类编制人员,统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也可以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业就业。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伍’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转企单位或撤并单位人员会怎样安置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有两个方向,一是保留公益性质,二是改制为企业。
改制后人员去向有:
1、保留公益事业单位属性的,其人员保持原状不变。
2、改制为企业的,其人员流向有三:A、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这是指有正式身份的系统编制人员,包含办理人员、专技人员、工勤人员等。
B、提早退休,交由社保局部包管。工龄满二十五年以上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改制过程中可恳求提早退休;或许得了严重大年夜疾病的人员,其疾病类型在法则的病休范围内的,可以恳求提早病休。其它当然不符合前提,但距离退休年事较近的人员,异常也能够破格恳求。
C、自立择业。主要对单位内的合同工、临时工、人事代办代理等临时用工,在改制过程中,辨别不合状况,给与照顾补助,由其自立择业。事业单位系统编制人员也能够根据本身恳求选择自立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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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单位改制手续办理:
1、改制企业应当在一段规定的时间内为职工集中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事宜。
2、改制企业在与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相关手续的同时,将一次性向职工付清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及其它各项应当清偿的债务,职工拖欠改制企业的债务将相应扣除。
3、凡在规定时间之前与改制企业办理完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的职工,改制企业可每人另行给予一定的奖励。
4、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的职工,在规定的时间结束后改制企业将停止一切待遇,同时,改制企业将单方面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停缴各种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并将职工的档案等资料交职工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
日后对本人发生的一切费用,待本人愿意办理手续时,改制企业自应计补偿中扣除。
二、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推进转企改制。周密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
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
2、完善过渡政策。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
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陆’ 事业单位改企业事业编制人员怎么办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会先把事业单位分为三种。这三种是公益类,行政类和自收自支类。一般情况下,行政类单位会转为机关单位;公益类不会失去编制,自收自支类转变为企业。即使如此,一般已经取得编制的人员是不会失去编制的。值得提的是,对于退休人员,如果不转制,他们领取的是单位退休金,转为私企后领的是社保养老金。
综上所述,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时。员工比较小的可能会失去编制,即使政策规定失去编制,但是会有新的安抚政策伴随出台。一切根据政策走即可。
事业单位改企业事业编制人员怎么办
‘柒’ 事业单位转企业国家都有什么政策
政府对转企单位提供具体政策支持:
第一,人员分流安置政策。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中指出:对于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企业办法办理退休手续;
对于在职职工,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与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在人员分流安置中,重点和难点是对于提前离岗人员的补偿问题,对于这一问题上述文件中明确规定:
对提前离岗人员所需的基本待遇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分流人员所需的经济补偿金,可从评估后的净资产中预留或从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优先支付。净资产不足的,财政部门也可给予一次性补助。
在《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特别对转企改制过程中经批准撤销出版社工作人员分流安置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出版社撤销后,其工作人员由主管主办单位优先考虑在本部门本系统内部妥善安置;经协商一致自谋职业的,由主管主办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支付经济补偿、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第二,社会保障政策。
现行关于转企事业单位改革中职工社会保障政策中,以2008年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最为详细:转制后自工商注册登记的次月起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转制时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维持原国家规定(即“老人老办法”);
对于转制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即“新人新办法”);
重点也是难点的是关于“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即“中人”的问题)。解决好企业与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差的问题是事业单位转企改革的重中之重。
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改革中,对于“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参加北京市养老保险采取了这样的补偿办法:
在5年过渡期内,其差额部分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加发比例逐年递减(5年分别为90%、70%、50%、30%、10%),最终过渡到企业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第三,资产管理政策。
由于事业单位所具有的资产是国有资产,在转企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既要做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又使公共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并能够为促进转企事业单位改革提供支持等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也很重要。相关文件都对转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管理等有关问题作了规定。
如转制为企业的出版、发行单位,可通过资产清查,对其库存积压待报废的出版物做一次性处理,损失允许在净资产中扣除。对于出版、发行单位库存呆滞出版物超过一定期限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处理,在税前据实扣除,不采取税前提取提成差价等准备金办法。
而对于国有文化企业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在改制后,土地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批准的,可仍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则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资产评估后以作价出资等方式处置,转增国家资本。
在地方改革实践中则有更多变通性的优惠政策,如《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办公用房属于原主管部门并免费提供转企单位使用的,在三年过渡期内继续让其免费使用;属于租赁关系的,过渡期内维持现有租赁价格不变。
第四,财政税收政策。
在财政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原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中由财政负担部分,转制后继续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拨付;
转制后原有的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并规定为确保转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级财政可一次性拨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主要用于资产评估、审计、政策法律咨询等。
在税收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在规定执行期限内(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后,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2018事业单位转企人员如何安置扩展阅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近日表示,事业单位聘用制度2011年在全国基本实现全覆盖,今年要在全国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完善聘后管理,制定聘用合同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则表示,加快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是用人机制转换的关键。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都应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对关键岗位、骨干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实行长期聘用,以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合同日常管理,着重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续订等重点环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18日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13年我国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同时,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央企,治理拖欠,还将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捌’ 事业单位转国企原来的职工怎么办
01单位性质
其实事业单位转变为企业,只是单位的性质改变了,职工取消了编制。如果新的企业是完全保留了之前事业单位的福利和薪资水平等,员工则是没有补偿的。如果福利薪资达不到之前的水平,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补偿经济补偿金。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职工,可以提出签订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需要答应签订,并且企业需要安置好职工的去向。
02退休职工
对于需要提前退休的人员,在转企业的单位需要按照事业单位的标准,一次性去缴纳办理提前退休的手续,到法定退休年龄期间,都应该支付的养老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对于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企业单位和个人均不需要再缴纳住房公积金,对于已经缴纳的部分可以凭借着退休凭证去领取,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事业单位转国企原来的职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