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业编党员搞婚外情怎么处置
法律分析:第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处分的种类。党员违背社会道德和职业功德,这些处分和党纪处分类似,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样的规定并不比党纪宽松,关键是是否能执行到位。宪法和党章都早已规定,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如果党员搞婚外情,那么就严重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像警告、记过甚至开除这些都有可能。像有些企业里的党员,连一个单位谈恋爱都要开除,不要说搞婚外情。所以,有些处分的种类究竟适用哪一个,还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和选择。
第三:舆论的谴责。现在很多婚外情的家庭也出现了很多奇葩的现象。甚至男女双发各顾各各的,谁也不管谁。反正也不离婚,并且双方认为只要双方自愿的,不触犯法律。只是违反道德,就应该受到舆论的谴责。发生婚外情的党员,不仅仅会有家庭的压力,也会有个人自己的压力。甚至还有舆论的压力。这些压力往往会让自己觉得人前抬不起头来。所以,有些党员害怕的话,就会悬崖勒马。而有些党员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离婚了。所以,党员婚外情的处理,有时候也要看党员个人的情况。也有一些党员家庭里面没有爱,这种情况下就要区别对待。
第四:要看夫妻双方的忍让和谐情况。有些党员发生婚外情,因为妻子一直忍气吞声,所以很多事情说过去就过去了。而有些党员发生婚外情,其妻子为了揭露对方的罪行,花费了很大的代价。有些甚至聘请私人侦探,甚至是跟踪对方。这样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的未来已经岌岌可危。因为有时候很难让人第二次再相信一个人。所以,这个时候对于这样的夫妻,离婚已经是不二的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② 机关事业单位婚假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婚假规定,婚假七天(含其中公休日),晚婚假期两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③ 夫妻同在一个事业单位规定
法律分析:夫妻可以在在同一事业单位工作。但在任职方面必须回避,即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同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第一百零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