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怎么算的,是按什么标准补贴的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
1、基本住房补贴。
无房和住房不达标职工的每平方米基本住房补贴额为:经成都县以上人民政府审定的每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除以2,与每平方米职工个人平均负担额之差。
职工平均负担额按1997年本级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除以60平方米计算。
2、工龄住房补贴。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并且符合享受基本住房补贴条件的职工,可计付工龄住房补贴。
工龄住房补贴额的计算方法是,成都原房改政策的工龄折扣、受补贴职工1995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年)与应补贴面积之积。
工龄住房补贴与基本住房补贴一并发放。
3、实行货币化分房后,每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房价中,扣除国家和成都单位配给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职工个人平均负担额不得低于按房改成本价售房时的个人负担额,并且不得低于房价的28%。
当地职工个人平均负担比例低于28%的,按28%的个人负担比例计算当地住房补贴标准。
(1)事业单位人员补贴如何发放扩展阅读:
补贴对象
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补贴额度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
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
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
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
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❷ 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津贴标准是指某项津贴在单位时间内应支付的金额。它的确定由两种方式,一是按照雇员基本工资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二是按照绝对数额计算。第一种方式比较少见,大多数是按绝对数额计算。津贴标准在确定时考虑的因素包括:
工资标准。如果在制订工资标准时,已经考虑了对特殊劳动的补偿,就没有必要另设津贴补偿;如果不能全面反映一些岗位和工种的特殊劳动性质和劳动消耗,就需要单独设立补偿津贴。
劳动特殊性。对劳动的特殊性及对雇员的影响,要进行科学测量,作为确定不同等级津贴标准的依据。
健康损害程度。一些津贴的发放是为了补偿和预防特殊工作条件对劳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津贴标准的确定与对雇员身体的损害程度直接相关。
因此,需要通过一些相关部门的技术测定,例如,医疗单位、职业病防治部门等对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治愈率、以及劳动保护投入等多种因素进行科学度量,从而确定通过津贴形式对雇员健康程度的补偿标准。
对一些特殊的工作和工种,中国有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的统一津贴标准。此外,企业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工作需要制订和调整本企业的津贴发放标准。
拓展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会计管理,全面、准确地核算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业务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单位发放给职工的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按本办法规定设立专门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工资是指行政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其他个人收入是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四条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负债类科目下增设“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
在“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和“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下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五条单位发放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他个人收入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或“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
第六条增设上述科目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3暂存款”、《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7其他应付款”科目不再核算新增科目核算的内容。
第七条单位向职工发放工资(离退休费)和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中央和省级单位一律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
第八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发放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和其他个人收入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❸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怎么发放
住房补贴怎么发放 (一)发放现金补贴的情形: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二)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 经济适用住房 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三)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四)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 住房公积金 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❹ 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最新规定
1.如果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或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国家或当地规定的以外的所有收入项目,不管是自设项目还是在已有项目内超标发放,都是违规的。国家或当地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应按标准发放,不可以超标。规定以外的津贴补贴项目,若却有必要发放,应制定发放制度,并报上级主管单位的组织部及领导批准。
2.事业单位的津贴放发的规定需要实现个人收入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脱钩,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其中含经营性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统筹安排。
3.各个事业单位之间需要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筹集的,由各事业单位发放资金,上缴财政,作为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津贴补贴通过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发放。设立津贴补贴专门项目,是用来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其他的情况都不可以发放个人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最新规定
❺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补贴标准
退休补贴从发放形式上分为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这2类补贴发放范围和月数不同,但对应的计发基数一样,也就是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对应的基本工资标准。一次性补贴的对象和标准。经查证,国家以及省级多次出台了加发退休费比例的文件,其实这些文件主动对外公开,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以在网上搜索退休费比例和退休补贴的范围等内容,在这里总结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等荣誉称号、教龄满一定年限的教师、归侨的职工等人员,比如说改革前获得国家、省、国家部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工作者等,退休时仍保留荣誉的,退休费提高比例15%。标准为: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对应的基本工资标准×提高退休费比例×240个月。按月补贴的对象和标准。经查证,按月发放补贴的对象是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提高退休费比例为5%。其实提高退休金的5%是安抚独生子女父母的心,因为他们年轻时号召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的政策,年老时养老负担重了,但是国家没有忘记独生子女父母的付出,因此,按月发放5%的补贴用于减轻独生子女赡养父母负担。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法律依据: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工资政策
公务员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按本人原基本工资全额计发。公务员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本人原标准的全额计发,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本人原标准的一定比例计发。
其中,工作满三十五年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88%计发
工作满三十年不满三十五年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82%计发
工作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75%计发。
有的地区规定如果工作满35年,按95%计发,满25年,不满30年的,按90%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