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业单位工人如何努力才能改变成为干部身份
我都替你郁闷,你怎么都是研究生了单位还没给你聘干呢?
你想转为干部身份,就要提出申请,申请单位给你办理聘任制干部手续,不知道你的年龄,超过35周岁就不太好办了。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你也要在干部岗位上,你才可以享受干部的工资。
‘贰’ 聘用制干部的改革历程
聘用制干部的改革历程如下:
1991年10月12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法发〔1991〕5号)认为“企业内部实行干部聘用制,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从优秀工人中选拔干部的一种重要方式”。
1992年10月08日人事部出台的规定“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原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按此,如果接收单位是无权签订聘用合同的前述事业单位,该聘干也应该自动恢复其工人身份。
2001年8月2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坚决停止个别地方仍在使用的以工代干、工人转干的错误做法。
2006年的《公务员法》将一部分原参照管理的单位划入公务员,原参照试行和参照管理的范围进一步缩小,并且还有继续缩小的趋势。
现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员聘用制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推行。
(2)事业编聘干怎么改革扩展阅读: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在我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推进工作已有10余年。1999年召开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今后多数事业单位将推行聘用制度,对行政领导岗位,实行招聘、任命、选举等多种形式的任用制度。
‘叁’ 原参公事业单位的聘干如何解决
1、没有参公。 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才能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简称“参公”。原单位的事业人员,统一过渡为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行政职能从事业单位剥离出来,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没了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没有了参公依据,统一取消参公属性。因此,今后事业单位不再参公。(包括行政执法)
2、没有聘干。 干部工人身份差别,本来就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1997年、2001年、2005年中组部三次发文,严禁“以工转干、代干、聘干”等做法,工人不能以干部身份提拔任用。行政部门中提拔为领导干部的工人,逐渐退出实职, 只能享受该级别待遇, 不能担任一线领导职务,不能再进一步晋升,不能过渡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的,不分干部工人身份区别,只要学历、资质等基础条件符合,就可以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自由竞聘,享受该岗位待遇。
3、身份转变。 事业单位改革,原参公人员只暂时保留身份和待遇,等待新的人事管理政策出台。这就意味着,单位属性已经改变,个人身份改变也只是时间和方式问题。包括行政执法事业单位,不再参公,不再审批新的参公人员,新增加人员统一按普通事业人员对待。
如果你属参公人员,按照规定在晋升方面可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参公人员的晋升完全可以参照公务员来。
不过相对而言,参公人员的晋升渠道比公务员要窄得多,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统一的规定,明确参公人员(不含参公管理的群团机关人员)能否直接转任到行政机关。所以参公人员的晋升渠道大多仅限于本单位,如果你所在单位层级高,空间自然就大些,反之层级越低,晋升空间就越小。
参公是一种口语化的表述,全称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指对政府委托或受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公务员与参公人员是有区别的,编制性质不同,公务员是行政编,参公人员是事业编,不过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还是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自2001年8月中组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禁止“以工代干”或“转干”后,类似的聘干行为就不允许再在事业单位出现了。因此,像题主所说的这种情况,如果是已经进行过公务员登记的(参公单位人员也需进行公务员登记),那么恭喜你,说明你已经转身份成功,是地地道道的参公事业编人员,可以参照公务员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职务晋升,不受任何限制。
而如果你没有进行过公务员登记,甚至连基本的事业编制列编表都没有,那么可以肯定的是,你不具备参公事业编制,你的身份还是工人, 按规定不能转干,不能参公,也不能提拔 ,只能分流安排到其它事业单位安置,按照工勤岗位人员对待核发工资待遇。未来想要转变身份成为干部,唯一的方法只有:考试!
我是小公,专注公务员考试、任用、提拔等体制类问答,感兴趣或有疑问咨询的,可以关注私信我,我将提供全方位的权威解答
看回答很多人不明白啥是聘干。聘干一般出现在事业单位,事业单位里有工人身份(很多是退伍士官),干部身份。因为事业单位是实行聘任制,所以工人身份的可以聘任为干部,聘任为干部就可以走管理岗或者专技岗,要不只能走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职称。待遇上聘干要好一些,也可以任科长副科长。
现在事业单位改革,面临少数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机会转为公务员行政编。具体能不能有机会转,主要还是看各地政策和编制是否富裕,现在辽宁和江西有相关的政策,貌似聘干的不可以。但是各地情况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原来被聘干成功,就有效。没成功就没有指望了。成功否,自己完全应当知道。
根据聘用合同办
聘干是多年前的讲法,当前应该属于工人身份管理岗
部队的战士都可以提干,部队转业地方的军人,在行政事业单位只能这么平凡的干一辈子
说白了就是关系户又考不上偏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谈谈个人的观点:一是1999年对乡镇机构改革当中,事业单位没有纳入改革范围,对于在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既有聘干、工人身份的机关干部享受参公待遇,随着机构改革的进一步完善,聘干不再续聘,只有工人身份,象这部份人在办理退休时如何认定身份;二是这部份工作人员都是年纪偏大,又不是公务员身份,又不是事业编身份,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证怎么填写身份,在乡镇机关工作了三十多年,到头来连自己的身份都搞不懂,聘干不是成了一句空话;三是聘干这个程序有两种:1.县委组织部通过考试制度聘用了一批乡镇部门的干部,都已经过渡为公务员;2.劳动人事部门聘甩了一批乡镇部门的干部,经过了市人事部门批准的聘用干部,同时聘用的干部可待遇却不同。
我认为这部份干部大部分都是从村一级选上的乡镇干部,在乡镇工作了几十年,在办理退休时,应该明确他们的工作身份,毕竟他们也是从事过干部队伍的工作。
‘肆’ 事业单位改革能否取消工人和干部身份差别,实行全员聘用制
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人员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
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4)事业编聘干怎么改革扩展阅读
为了规范用人行为,防止用人上的随意性和不正之风,事业单位凡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的以外,都要试行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的工资待遇;按照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者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受聘人员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伍’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怎样转干
事业编工人=机关工勤编=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 都属于在编的普通工人
你不要看名字,你需要看签不签合同(现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合同制),看与谁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与派遣签的就是没有编),再看工资是哪筹集,如果是区县或以上的财政发那就是有编制(公益岗位除外),如果都符合了那么就应该是属于在编的,其实就是你的工资是由财政批的,跟任何人没关系,比较稳定,审批工资还回报给人事局一个录用审批表的。
在编人员在事业单位分为三种身份 管理人员 技术工人 普通工人
管理人员可以说就是公务员行政编制
技术工人就是老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
普通工人就是干一些基本工作的人员 无论是什么只要在编 工资福利差不多 都很稳定
现在事业单位要从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也就是只要能力够谁都可以干任何岗位。
三种人员晋升渠道也不一样
管理人员走职务 从科员一直到副处 正处等 但比较慢
技术工人走职称 从助理一直到副教授 教授等 相对快点
普通工人走职级 从普工一直到技师 高级技师等 比较快些 但高级技师相当于科长也就
在编人员在工资上合公务员一样也不会太高,但在福利各种补贴,保险,公积金上会很高,而非在编的一般都执行的最低标准工资,保险和公积金也是最低或比较低的,除非你非常有才能,而单位刚好没编了,自己筹集也给你发同样的待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