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何办理调动手续
材料:
1、拟调人员申请调动工作报告;
2、调动呈报表(一式三份);
3、编制审核通知单;
4、考察材料[个人总结、单位鉴定(含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情况);
5、计划生育证明;
6、近期体检表;
7、个人档案(转正定级表、年度考核表、是公务员的需有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等)。
审批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调动报告、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
2、所在单位、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3、《干部调动呈报表》、《编制审核通知单》、计生证明、体检表等材料报市人社局流动调配股。
4、组织考核、审查干部档案。
5、局务会议研究。
6、发出调干通知。
7、转行政组织关系。
8、与调入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9、转工资关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资格条件:
事业单位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第六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事业单位调出机关后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⑵ 跨县区事业单位之间怎样调动
1、向本单位提出调动申请,本单位的人事部门与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沟通。
2、接收单位向县市人事局发出征调申请。
3、调入县市人事局向调出县市人事局发出商调函,调出县市人事局征询你原单位意见和情况。
4、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调入县市人事局征调审查档案。
5、审查合格后,调入县市人事局给接收单位批复通知,同时向调出县市人事局发出正式征调函。
6、调出县市人事局通知你原单位人事处,即可办理调动手续。
7、持原单位人事处证明或征调函复印件,到调出县市人事局开具干部人事调动行政介绍信。
8、持信到接收县市人事局或到接收单位人事处报到,办理户口迁移,领导签完字的申请交给接收单位。
⑶ 事业单位异地调动政策
按政策规定,事业编制可以调动,但是,真正能够实现异地调动的很难。人员调动应当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调入单位必须有空编,须先经机构编制部门许可。人员调动应当具备拟调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有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必须具备资格准入条件。
区外调入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一般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其中调入机关的,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且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区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的,在空编和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的前提下,双方单位同意,并经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同意,报区编委会审议通过,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区直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在空编的前提下,双方单位同意,并经区主要领导同意,报区编委会审议通过,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跨地区调动一般是商调,在同性质及以下单位调动,原行政单位的可以调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原事业单位调事业或企业单位。只要调进单位、调进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调进县、市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就行了(虽说是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但实际上是要通过市、县主要领导的)。
按照公务员凡进必考有关规定,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参公单位人员不得调入机关,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人员可调入事业单位。特殊引进人才调出和调入,须报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办理。
同一个市,不同县之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方式:
1、由申请调动人员或单位填写《调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调入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报流动调配与就业指导科。
2、调入事业单位的需先到编办办理编制和到人事局办理增人计划。
3、流动调配与就业科受理《调配登记表》等调动材料后,属顺向、同一性质之间及系统内流动,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属逆向流动和非正常流动由分管局长和局长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⑷ 事业单位异地调动怎么办
事业单位调动程序:
1、找到接收单位,同意调入并加盖公章;现单位的负责领导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调出并加盖公章;
2、由接收单位提交用人申请书给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领导;
3、接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入并加盖公章;
4、调入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向调出单位发出调动函;
5、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到调入单位报到;
6、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到原来工作单位的财会部门办理工资迁移手续;
7、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新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外省事业编制调动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
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⑸ 事业编异地调动程序
法律分析: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事业单位调动程序如下:
1、接收单位同意调入并加盖公章;现单位的负责领导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调出并加盖公章;
2、由接收单位提交用人申请书给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领导;
3、接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入并加盖公章;
4、调入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向调出单位发出调动函;
5、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到调入单位报到;
6、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到原来工作单位的财会部门办理工资迁移手续;
7、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新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九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第七十条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第七十一条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性质特殊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上级机关应当注重从基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⑹ 事业编可以跨省调动吗
事业单位可以跨省调动,但是比较难。如果想从事业单位调动,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可以接收你的单位。若想要跨省调动,则你的调动申请需要由省市分管人事的副市长或者市长签字后才可以调动。每年也只有几个名额,这种情况是比较困难的。所以调动是可以的,只是要看政策和运气的成分。
对于跨省调动,总体来说,你首先要在外省找到一个好单位,而这也是最难的一个步骤,然后确定你现在的单位同意你离职,再由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事业单位调动函,再到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档案移交,社保结算等等。
区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的,在空编和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的前提下,双方单位同意,并经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同意,报区编委会审议通过,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区直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在空编的前提下,双方单位同意,并经区主要领导同意,报区编委会审议通过,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公务员凡进必考有关规定,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参公单位人员不得调入机关,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人员可调入事业单位。特殊引进人才调出和调入,须报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办理。
调动的具体程序是:
1.接收单位把你的材料交给省人事局审批;
2.人事局核准后由接收单位向你现在的单位递交商调函;
3.你单位同意调走后报当地人事局批准,商调函上“同意”要有两个章:人事部门的和你单位主管部门的;
4.商调函发回接收单位核准,人事局正式发调函调你的档案,这个应该不用你自己跑了,调档案完毕后在编制办注册,随时接受通知准备报道。
同一个市,不同县之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方式:
1、由申请调动人员或单位填写《调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调入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报流动调配与就业指导科。
2、调入事业单位的需先到编办办理编制和到人事局办理增人计划。
3、流动调配与就业科受理《调配登记表》等调动材料后,属顺向、同一性质之间及系统内流动,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属逆向流动和非正常流动由分管局长和局长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⑺ 事业单位工作调动手续怎么办理
1、申请。符合调动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向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调动申请,并就调动原因、调入单位意见,以及拟任职位(岗位)等情况作出说明。
2、审核。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拟调动人员的申请和要求,对其在现工作单位的表现及现实情况进行初审,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答复。
3、研究。对初审符合调动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职能科(股)室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分别提交部务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原则上调动每季度集中研究一次。
4、调动。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调入单位所在市(州)、县(区)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商调函,经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5、下编。人员调动后,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凭相关手续及时到县编委办办理下编手续。
审批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调动报告、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
2、所在单位、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3、《干部调动呈报表》、《编制审核通知单》、计生证明、体检表等材料报市人社局流动调配股。
4、组织考核、审查干部档案。
5、局务会议研究。
6、发出调干通知。
7、转行政组织关系。
8、与调入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9、转工资关系。
调动申报材料:
1、拟调人员申请调动工作报告;
2、调动呈报表(一式三份);
3、编制审核通知单;
4、考察材料[个人总结、单位鉴定(含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情况)];
5、计划生育证明;
6、近期体检表;
7、个人档案(转正定级表、年度考核表、是公务员的需有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等)。
以上内容参考: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