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备案制和事业编的区别
【法律分析】:所说的备案制,是备案制事业单位的用人方式。见到“备案”的同时,我们还可以在公告里看到“聘用”的字样。而聘用制,一般是指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你本人之间人事关系的用人制度。就是说,实行备案制的事业单位与你签订聘用合同后,一定会在人社部门进行备案。所谓的备案制事业单位,是说那些在改革后仍然保留事业单位性质,但取消事业编制的单位。这些单位在用人方面,只需要向政府编制机构进行备案就可以。这些单位虽然没有了编制,但工作人员的数量,仍然需要编制机构进行核定。这种备案制,虽然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编制,但与传统的事业编没有太大的区别。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Ⅱ 备案制和事业编的区别
备案制和事业编的区别具体如下:
1、是否属于国家体制内,备案制就是合同制,体制外的,不是正式的。编内是体制内的,正式的;
2、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权限;
3、享受的社会保障有差别;
4、工作的稳定性,备案制较稳定。编制内很稳定;
5、享受的工资待遇不同,编制内待遇更高;
6、前景有细微差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