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失业保险金是什么意思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❷ 个人失业保险是什么
什么是失业和失业保险?
所谓失业,是指在劳动范围内,有就业能力并且有就业要求的人口没有就业机会的经济现象。失业保险则是指为保证失去工作的职工在失业期间获得一定的收入补偿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是怎样的?
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的失业保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使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渠道有哪些?
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渠道主要有四种:1.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的利息收入;3.财政补贴;4.职工个人缴费。此外,其来源还有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增值的收入,运用生产自救费开展生产自救活动所获的纯收入以及对未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进行处罚的滞纳金收入等。
失业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失业保险基金直接用于失业职工的部分包括:1.失业职工的失业救济金;2.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医疗费、葬补助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解决失业职工生活困难的其他费用。除上述可以以货币形式得到的保险待遇外,失业职工还可以在参加转业训练和生产自救方面获得必要的帮助,以提高自身素质,尽快实现再就业。
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丧失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条例》对不得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终止其失业保险待遇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失业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失业以后,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只要单位和个人参加了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本人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主动求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获得再就业服务;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医疗的,可以申领医疗补助金;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还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这些都是失业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当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有一定期限的,失业人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生活保障问题,应在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下,依靠自己的努力,提高自身职业技能素质,创造就业条件,积极、主动地寻找或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抓住所有就业机会,尽快实现再就业。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所在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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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社保卡中的失业保险是什么意思
社保卡中的失业保险指的是指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3)事业保险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❹ 失业保险的意思
当你再交了失业保险失业后,会根据你的工作年限给与3个月到24个月失业保障金,以保障在再次就业前的生活,一个月大约300元左右
❺ 失业保险是什么意义
失业保险在减少城市贫困中的重要作用社会保险中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保险,都是在预防贫困的产生,或者在贫困产生后,对贫困者脱贫有重要作用。
但其中多数是对陷入贫困的居民暂时的补助,受之以鱼,为其
输血
,但没有受之以渔,帮助恢复其自身的造血功能,不能从根本上帮助其摆脱贫困。
要解决城市贫困问题,从根本上说,还必须落实到个人或家庭的就业问题上来。
发挥失业保险金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就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失业保险金是促进再就业的重要经济杠杆,用活用好这种经济杠杆,形成了杠杆的整体效应,对推动再就业工作是有促进作用的,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实行差别性的失业保险金给付期限和标准。按失业期限长短确定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标准
。失业时间越短,给付标准就越高。例如法国规定,最初的失业金待遇为日基准工资的57.4%,其后则每4个月调低一次。这样有利于促使失业者积极寻找新的就业岗位。
另外,为了使有限的失业保险基金发挥更有效的保障能力,可以对不同年龄的失业人员实行不同期限的失业救济。
对于逾期仍未能就业者,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系统给予救助。对工龄长短不同,工作业绩不一,缴纳社会失业保险费用数量不等的失业者,发放的失业保障金也应有适当差别。这样一方面可以刺激失业者尽快就业,节约基金开支,另一方面考虑到了大龄失业者的实际情况,体现了社会公平。
实行浮动性的失业保险税征收制度。这种做法的目的在于抑制雇主大批解雇员工。
美国实施的浮动失业保险税征收制度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其做法是,按联邦政府规定,企业为员工交纳失业保险税的基本比率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5.4%,但同时还规定企业可按员工就业稳定性记录的实际情况实行浮动性缴纳办法,有些州最高提高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0.5%。另外,对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金且失业人数少的单位,可以研究制定相应的返还政策,按一定比例给予一定数额返还。反之,则适当提高企业缴纳失业保险金比例。
对自行组织起来的就业者以及有能力创业者,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一次性地发给其作为启动资金,并可视情况给予创业补贴,同时在多方面给予帮助,在其事业起始阶段给予跟踪服务。比如: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提供一些无偿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
另外还可以发挥失业保险金中的专业训练费、生产自救费、职业介绍费等的作用来促进就业。积极开拓失业保险的外延服务,促进就业在现代意义上,失业保险还应该拓宽其服务内容,积极开展一些外延服务,把服务拓展到与以构成因果关系的领域、环节。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外的经验,下面着重介绍以下当前我国可以采取的措施:完善国家就业服务制度。就业服务体系应包含以下功能:
一是提供全国各地的职业培训计划及实施机构情况,再就业服务项目情况,以及劳动力市场信息;
二是对求职者进行评估和测试,以帮助其选择适合的职业培训计划;
三是开展职业介绍,进行工作匹配;
四是宣传、介绍失业保险规定,帮助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五是接待与就业有关的一切咨询,并协助解决问题。这类中心有效的提高了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以及培训后的就业率。加强对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再教育职业培训。
把职业培训作为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在职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职工队伍的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以适应技术进步的要求。强化再就业培训,根据就业需求的变化,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掌握再就业的技能和本领。搞好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咨询,提供开业指导,提高创业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等等。
总之,解决城市贫困是需要政府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积极投入,并且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能实现的。在解决城市贫困这条道路上,还需要更多的群策群力,想出更多更好的办法,并且更好的实施,才能让贫困的城市居民越来越少,直至基本消除城市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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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失业保险金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也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❼ 失业保险是什么意思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7)事业保险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