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业单位人员可以跨区调动吗
跨区可以的,只要你们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我在单位负责人事调动,办过很多事业单位的调动,分全额拨款还是差额的,还有自收自支,都不同的
2. 跨区事业单位可以调动么
可以。
人员调动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人员调动应当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调入单位必须有空编,须先经机构编制部门许可。
2、人员调动应当具备拟调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有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必须具备资格准入条件。
3、区外调入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一般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其中调入机关的,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且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区外调入人员身份必须属当地财政供养、在编和占编的人员,同时要求人事手续齐全并符合规定,严禁编外人员、人事手续不规范人员调入区内。
4、区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的,在空编和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的前提下,双方单位同意,并经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同意,报区编委会审议通过,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5、区直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在空编的前提下,双方单位同意,并经区主要领导同意,报区编委会审议通过,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6、按照公务员凡进必考有关规定,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参公单位人员不得调入机关,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人员可调入事业单位。
7、特殊引进人才调出和调入,须报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办理。
(2)跨区事业编怎么样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员工如何调动?事业单位员工,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调动工作。办理调动手续,具体的程序:
一、调出单位同意,呈报属地人力资源部门,属地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后,向调入地人力资源部门发商调函。
五、理论上,事业单位员工可以全国范围内调动,但是,实际操作上比较难,除非属于调入单位急需的人才、专业技术人员;或手中握有能带来经济效益的专利、项目;或者,有良好有力的人脉关系。
3. 事业单位跨市调动难吗
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别说是跨市,就是同一市辖区内跨县调动,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有人可能说,跨县调动的人多了,跨市、跨省调动的人也有,怎么不能调动了?
确实,跨区调动,有好几种方式,最常见的就是领导职务晋升。县区级副处级以上党政干部,要实行异地交流,提拔在邻县当副县长(区长)、副书记,基本上是常态。市级及以上,跨地交流任职的也非常常见。
除了晋升,还有垂直单位之间的交流任职,事业单位之间的人员流动,挂职锻炼,招考,遴选,领导家属和随军家属的安置,等等。跨区交流的方式很多,情形也很普遍。
为什么要说是不可能的事情呢?原因如下:
机构编制管理实行地区总量控制,最基本的单位是县级。也就是说,一个县内的编制总量是固定的,可以在区域内不同单位间统筹使用,也可以受上级机构调整、控编减编增加或者减少(基本不增加,经常精简)。除此而外,编制是死的,不能动的。也就是说,编制不能随人员跨区交流,就可以将一个区域内的编制,带到另一个区域内。
编制代表着经费、工资、财政供养,编制不变动,和人员未调整,是一样的。所以从编制的意义上来讲,人员是不能跨县调动的。调走一个人,没有减少一个编制,也没有减少财政供养数额;调来一个人,没有增加编制,也没有在原来财政供养的基础上增加一毛钱,调来的这个人,使用的是固定的财政供养的一部分。
跨区调动,对于接受地区来讲,等于新增加了一个人员,只不过,这个人员是有经历的。
认为跨区调动是可以的,是因为跨区调动时,接受地区要承认新晋人员在调出地区的工作经历、职务、级别、学历、工龄等基础条件,然后按本地区标准进行一一对应,重新核算。这就是跨区调动的意义所在。当然,这是对于领导干部调动来说的,一般人员则不一样。
对于一般人员调动除干部家属、随军家属安置,需要承认在调动地区的工作经历之外,其他人员基本上都是按新入职人员,重新核定(工龄是通用的)。尤其是招考,例如:某某在甲地已经提拔为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又重新考上了乙地的公务员,那么在乙地入职时,是不承认甲地的副科级职务的,要重新入职,从实习期做起。翻翻招考公告,就可以验证。
4. 事业编教师跨区县能调动吗
作为曾经的人力资源工作者,十分高兴为你解答。
事业编教师当然可以跨区县调动!
一、事业编教师跨区县调动,按照国家干部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理论上是可行的。
但是,实际操作上难度很大,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条件,又是几乎不可能的!
事业编,意味着你是国家公职人员,按照国家干部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国家公职人员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调动工作的,包括可以调入中直事业单位。
二、现实情形是,事业单位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体制,属地化管理;财政体制是,中央政府财政与地方政府财政,“分灶吃饭”,各级地方政府所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经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开支由本级地方财政负担;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由本单位自己负担。
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主管地方政府、自收自支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都是不愿意增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而加重财政负担的。
三、事业编教师跨区县调动的可行情形:
(一)除非你是具有调入地区、调入单位缺口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身份;
(二)或者拥有某项专利、资金项目能给调入地政府、调入事业单位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三)再一个,就是哈,有相当力度的人脉资源,可以操作、办理事业编教师跨区县调动成功。
四、事业编教师办理跨区县调动手续,具体的程序:
(一)调出单位同意,呈报属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属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 劳动保障部门并商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报经同级政府同意后,向调入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发商调函。
(二)调入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接商调函同意,并商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报经同级政府同意,还要征求调入单位意见,调入单位同意,调入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复函同意调动。
(三)调入地单位并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向调出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发调档函,调阅审查拟调动教师人事档案无异议。
(三)调入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发出调动介绍信,既俗称的“调令”,调动工作程序、手续完成;
跨区县调动的,需经属地的地市级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审查同意。
(四)也可以从调入单位按反向程序操作进行。
看看,跨地区人事调动的程序多么繁琐,其中还包含调出及调入单位、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和政府的逐级分管领导以及决策领导同意签批,逐级讨论决定同意的会议,正常办理,没有半年八个月的跑不完。
那么多操作手续,层层似关卡,没有“过五关斩六将”的能力,怎么可能一路“过关斩将”杀过去!
仅供参考。
我和对象分居两地多年,2010年小孩上小学,考虑到对家庭负责的原因,我开始尝试调动,发现难度太大,对于我这种没人没钱的小老师来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后来我选了另外一条路,也达到了相同目的,而且以前所有的教龄职称都不受影响:
1.考编,经历了笔试和面试
2.体检
3.选岗,人事局开商调函
4.原单位辞职,拿档案(这一步嘛…你懂的)
5.转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6.在新单位展翅高飞吧!
体制内的行政事业编制直接与财政支出挂钩,除基本工资由上级财政划拨外,其他的津补贴、奖励性绩效以及各项福利均由地方财政负责。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人头费”,多一个编制,就多一份支出。因此,行政事业编制是相对独立的,具有一定的区域性。你在这个地方考上公务员或事业编,到另外一个地方不一定适用,严格意义上说是被承认的,因为你这个编制的经费支出没有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要想被承认,必须进入预算盘子。为什么编委会除了要有当地政府主官、常务、组织部长、秘书长、编办主任,还要有财政局长,原因即在此。
简单来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要想跨区域调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当地有单位接收;2、接收单位有空编;3、主要领导签字,也就是要书记或行政一把手同意。否则,根本调不了,只能通过公考或事业单位考试完成干坤大挪移。
能跨县区调动,前几年我们市教育局出台文件,跨县区的教职工,自愿报名,进行调配。跨县区调动工作大部分人用了一种叫做对调,想调动的人找自己想去的县区的人,两人对调,这样难度相对来说减少不少,因为现在调动牵扯倒编制的问题,编制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而对调这一关基本省略了 所以难度减少了很多。
改革前凡事业编制人员垮区调动是常事也容易,现在倡导以人为本应该恢复过去的好政策,以关爱广大基层教师。
我们这从15年,每个县区都有教师引进。目的就是让在外县上班的本地教师回巢,这样即解决了老师异地问题,也让当地的教师队伍更稳定。
只要有关系,有啥调不动?我一同学从河南新野县调到海南三亚,一同学从河南调到北京
可以。
找各地编办、组织、人事等部门咨询调动政策。我是从一个国企学校调入地方教育系统的。当时需要4联单,现在据说需要六联单。
办好在接受地有接受学校,办好六联单,就可以调入了。
1.现有体制下,一般情况不可以调动
2.选拔优秀老师,或者原单位同意重新报考,是可以的。
理论上,事业编全国范围内可以调动 ,但实际操作起来很困难,除了那边接收 这边放人 ,还要有强大的人脉关系 ,就是说有人替你办这事,如果关系厉害,其他都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