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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动卫生事业改革

发布时间:2023-02-05 11:21:33

1. 国家医改政策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一、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范围,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工作;

二、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三、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

四、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开展制定公立医院章程试点;

五、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等工作;

六、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实行“六统一”政策,理顺管理体制;

七、推进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支付方式,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

八、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九、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等工作。

(1)如何推动卫生事业改革扩展阅读:

在2017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举行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梁万年司长表示:“2017年的医改重点工作主要是围绕基本建立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今年工作任务分为需要研究制定的文件和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两大部分。

一是需要研究制定的文件。列出了2017年要制定出台的医改重要政策文件,主要包括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等14个政策文件,并明确了牵头责任部门。同时,为保证工作进度,对每个政策文件的完成时限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需要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主要围绕5项基本制度建设,提出56项具体重点工作任务。”

2. 如何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由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引发的一项重大改革,是重新构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实践。这项改革将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改革任务有机衔接,在基层首先构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并作为公共产品向人民群众提供,对于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对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也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在继续巩固完善32个试点县(市、区)综合改革成效的基础上,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全面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实现目标和实施范围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加快建立一个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充满活力的新体制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实现目标:通过推进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品、保障制度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全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并从降低药品价格和改善服务中得到明显实惠;医务人员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效率明显提高。

实施范围:全省所有县(市、区)和淮南毛集实验区、六安叶集试验区、池州九华山风景区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所在县(市、区)卫生部门统一管理。

依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服务人口及当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情况,合理核定需要的人员编制,由编制部门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乡镇卫生院编制按乡镇户籍人口1‰实行总量控制,并分类核定。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执行《安徽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皖编办〔2007〕26号)。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的人员编制,仅作为其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由县级卫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招考或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择聘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重新选聘。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80%。实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所有具有竞聘资格的人员,由县级卫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定期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符合分流安置政策范围的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三)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

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口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半径核定; 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前三年医疗服务平均人次数、收入情况,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特殊因素核定。

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工作任务考核机制。卫生部门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财政、人社(人事)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

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管理岗位任务和绩效工资制度的要求,制定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绩效工资起点时间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鼓励各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奖惩机制。

(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有关规定。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由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采购价。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确需配备使用其他药品的,应按规定在我省确定的补充药品范围内选用。

(五)推进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支出,由县(市、区)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同时,探索发挥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离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由当地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补助。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县级国库支付中心管理。

按照不超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当年业务收入的1%比例计提医疗风险基金。

(六)推进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改革,建立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人员、业务、药械、财务、资产等一体化管理,逐步建立严格的村医服务准入制度,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确定的补充药品,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政府对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给予补助。按行政村农业户籍人口数核定补助标准,即每12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行政村卫生室8000元,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统一安排到县,再由县落实到村卫生室。各市、县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助。

三、改革的实施步骤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改革实施主体的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有序地推进改革。

(一)学习培训,制定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改革文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研究政策,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围绕贯彻落实综合改革任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在此基础上,理清改革思路和方法,把握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

(二)清理库存、取消加价。卫生部门要抓紧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开展库存药品清理, 2010年9月1日起取消加价,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定编定岗,竞争上岗。各级编制部门根据有关规定,逐县(市、区)、逐院确定和下达编制。卫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院长(主任)按照规定和实际需要开展岗位设置和报批工作。卫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竞争上岗各项工作。此项工作2010年10月份完成。

(四)妥善安置,确保稳定。各县(市、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分流安置政策的人员,对照政策规定进行逐人审核、确认,由人社(人事、劳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妥善分流安置。此项工作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核定收支,落实补助。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和人员编制情况,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和支出,纳入县级国库支付中心统一管理,并按月预拨经费,保障正常运转。

(六)绩效考核,兑现奖惩。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内部职工工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七)总结评估,检查验收。本次改革任务完成后,各地要及时开展工作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逐级上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逐一开展考核验收。此项工作2011年1月份完成。

以上步骤,各地结合实际,可同步开展,也可交叉进行。

四、改革的保障措施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县(市、区)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将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鼓励各地按照本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改革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

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各级编制、发展改革、卫生、财政、人社(人事、劳动)、物价、药监、纪检(监察)、组织、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办公室,对核定编制、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分流安置等阶段中需要审批的事项,集中审批,加快进度。

(二)加强财力保障,强化资金管理。

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资金调度和经费保障工作。要规范并公开县级国库支付中心办事程序,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加强监管,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公开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

各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加强对改革各环节的检查指导。各县(市、区)都要实施包保责任制,对每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一位县里的副局级以上干部包干负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扎实推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体制机制顺利转型,确保社会稳定。

要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欢迎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竞争上岗、分流安置等方面进行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全程参与、全程跟踪、全程监督。要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及时发现、立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强化工作责任,确保社会稳定。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确保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稳定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和省里的政策,强化稳定工作责任制,全程跟踪,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不能因为改革影响正常医疗工作秩序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药品供应断档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竞聘上岗操作不公开透明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分流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资金拨付不及时到位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宣传导向失误而引发不稳定,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引导党员提高对改革的认识,增强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做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改革的主要任务,提出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改进医德医风,提高服务质量。

(六)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长远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改革的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宣传工作做深做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 我们应该如何加快卫生事业发展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决定》虽然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表述文字不长,但是,字字讲改革、句句有力度,含金量很高,涉及的几个方面集中反映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新要求、新政策和新举措,明确了今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处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阶段的关键时刻,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4. 自03年以来,我国医疗卫生工作改革发展有哪些举措

1979年:医疗改革“初露端倪”
1979年元旦,时任卫生部部长钱信忠提出,要“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卫生事业”。 卫生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出 《关于加强医院经济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此后,卫生部又开始尝试对医院实行“定额补助、经济核算、考核奖惩”。1980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允许个体医生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打破了国营公立医院在医疗卫生领域一统天下的局面。
1985年:中国医改“元年”
1984年8月,卫生部起草《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提出“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好。”1989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医改在争议中继续前行。
1992年:向“医疗市场化”进军
1992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卫生系统内部围绕“医院是不是掉到钱眼里”、围绕政府主导还是市场改革,两种思路开始针锋相对。
2000年:公立医院产权“变卖”
2000年,江苏宿迁掀开了在以后被冠以完全“市场化”的医院改制。这一举动的源头来自当年2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共建医疗服务集团、盈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等条目,被解读为完全“市场化”的医改开了绿灯。
2005年:医改风云突变
2005年6月20日,《中国青年报》将卫生部有关负责人 “市场化非医改方向”的观点传递给大众,一时间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有观点称,“看病贵”、“看病难”这两个难题主要应该靠政府,而不是让医疗体制改革走市场化的道路。“强化政府责任,医改应以政府主导,公有制为主导,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共品属性”等意见占据上风。
2007年:医改进入最后冲刺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报告了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情况,医疗改革进程再度进入公众视野。医改方案将提交2008年3月的“两会”讨论。至此,中国医疗改革近三十年的风雨征途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

5. 简述我国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和任务

一、加快卫生改革和发展,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三条基本原则不能变,坚持了这三条,就坚持了卫生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方向。
一是坚持走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不能变,不能盲目照搬外国的发展模式;二是坚持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不能变,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变成追求经济利益的场所;三是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居民健康权益的责任不能变,增加卫生投入、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医疗卫生监管依然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有了很大的增强,但人口多、人均经济水平低、社会保障能力差的基本国情并没有改变,我国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医疗卫生发展水平必须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既不能太超前,也不能太滞后,更不能把维护人民健康的责任推向市场,推给社会和居民。在任何情况下,卫生事业都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把医疗服务变成牟利的工具。 二、全面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任务
第一,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预防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抗击非典使我们深刻认识到,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属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必须靠政府组织推动,靠政府制订并落实预防、控制、救治和有效应对措施。降低重大传染病发病率,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衡量政府工作效绩的重要指标。

(二)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主要包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增加政府经费投入,维护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质,为群众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同时,通过制定政策措施,创造宽松环境,引导社会资金,发展壮大医疗卫生资源。既要坚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也要注意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加强卫生行业监管,维护群众就医安全。按照属地化原则,建立不分医疗卫生机构隶属关系,均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监管的机制,严格医疗资格准入,规范医疗秩序,强化医疗质量评价,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保证群众就医和用血安全。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纠正不正之风,减轻群众负担。

(四)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改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群众的卫生观念和卫生意识,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

这四个方面是政府卫生工作必须承担的职责,但不是卫生部门一家可以完成的。涉及到各个部门的工作,有关部门应紧密配合,团结一致,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第二、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第三、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重点控制艾滋病、肝炎、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第四、加强农村卫生建设,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第五、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第六,切实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第七,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狠刹不正之风。

6. 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分别实施了哪些措施

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分别实施了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在我国,由于庞大的人口基数,保障全民医疗问题一直是一个重大难题,因此在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是,重点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这是全民医疗保障的大前提,是提高人民幸福感的重要举措。

第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我国,很多医院都是国有建设的,这是我国医疗改革的一大缺点,因此,想要深化我国医药卫生体系改的革,重点推进公立医院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只有大力推动公立医院的改革,实现公立与国有的相互配合,才能更加完善我国医药卫生体系建设,为人民的健康幸福提供更大的保障。的来说,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系的改革措施,概况来说就是以上五大点了。

7. 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最新措施是什么

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最新措施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
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
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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