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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管理岗位如何改

发布时间:2023-01-29 13:38:12

㈠ 事业单位岗位转换规定

事业单位岗位转换都要符合相关规定,举例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转为管理岗位,是指在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可以通过竞聘的办法,聘在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并按相应的岗位对应的身份享受相关待遇,按岗位晋升。这和过去实行的以工代干、聘干、转干不一样,只是岗位竞聘,单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参加竞聘的工勤人员,也专指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在其列。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一种创新方式,是将来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后,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一种经常性方式,将来会在全国所有的事业单位中,普遍推行。工勤人员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除通常要求的爱国爱党、身体健康等常规性要求外,首先必须满足的是,当地的事业单位,或者竞聘的事业单位,已经实行了“聘用制管理”。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目前依然在试点阶段,并不是所有的省市县,或者所有的事业单位,都在试点这一管理模式。因而只有在试点地区、试点单位,工勤人员才能参与竞聘。

㈡ 参公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应该如何改

参公的事业单位有三种情形:一种是党委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参公事业单位,一种是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第三种是行政类事业单位参公。
1、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参公。 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参公,是指党校和档案局之类的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参公管理。党校的改革方向,目前是维持现状,没有什么新的政策动向。档案局将其承担的行政权力职能划归党委办公室,档案局在党委办公室挂牌,其公益服务职能由档案馆承担,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群团组织是指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文联、科协等,在基层尤其是县区,由于行政编制实行控编减编,总量控制,工青妇使用的行政编制比较少,残联、文联、科协基本不使用行政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动向,群团组织将和党委机关一样,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参公。 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行政执法职能只能由公务员身份的干部承担。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心在县区一级,设区的市,只保留一个行政执法单位,一般是将市区执法中心整合,以区行政执法中心为主。由于县区行政编制实行问题控制,行政执法机构主要是大队或者中心来承担,使用事业编制,是参公事业单位。

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明确县区一级成立行政执法综合中心,或者成立农业、市场、环保、文化、资源等五个行业执法中心。改革后的行政执法单位依然使用事业编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由于执政执法机构庞大,涉及执法人员众多,行政编制实行控编减编、问题控制,不可能全部使用行政编制进行置换。根据辽宁省县区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行政执法综合中心依然是事业单位,取消了参公属性,已经参公的人员参公身份和待遇保留。但由于单位已经不参公,个人身份参否长久保留,情况并不乐观。

3、行政类事业单位参公。 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部分参公。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行政类事业单位被明确要求全部撤销,行政权力划归机关承担。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之前,已经开始将省市县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先行改革,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撤销,主要或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保留或者整合,将三类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根据管理权限,全部划归到主管机关。同样,由于行政编制稀少,而且实行总量控制,完全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 ,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人员,全部划归行政机关,置换为行政编制的可能性极小,绝大多数人员依然会保留或者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过渡期后取消参公身份,成为事业人员。

2018事业单位改革席卷全国,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转企、撤销、扎口管理”等不同方式分步推进,不少单位涉及其中重要规划,现在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

编制改革从高校和公立医院入手,工勤岗也被减编
人社部召开的新闻会议上,相关发言人表示,在事业单位的3000多万人中,教育和医疗系统的人数占了大头,教育系统的人数约占了一半左右。由于参编人数众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很多岗位不能人尽其才,所以国家财政要开源节流,精编减编。

还有一种岗位也要进行编制的改革,这个岗位就是“工勤岗”。“工勤岗”里面,也是分为编内和编外的岗位,但是目前很多岗位已经外包出去了,其目的也一样,精简资源。

事业单位改转企业
部分事业单位因其职能消失或严重弱化,或资产规模较小,或无固定资产,以及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或者转制后难以正常运转的经营类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采取国有独资、混合所有制、私营等多种形式转企改制。
公车改革在2018提前完成
2017年12月12日,湖北省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部署工作会上指出:湖北省将开始实行公车改革,改革先从省直事业单位开始,其他单位仿照省直单位办法进行改革,全省改革预计在2018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迈出关键性一布,为其他各省进行公车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目前改革正在有序推进,这对于改善政事不分、政事人事管理部分、政事产权不分具有积极的作用,那么在全国范围的铺设也是可以预见的。只是,任何改革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在实践中步步为营。
文:湖北中公事业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适用公务员法,不在此次事业单位改革范围内,国家目前推进的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三类,即具有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具有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这三类事业单位适用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不是公务员法。到2020年,这三类事业改革完成,即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直接转为企业,具有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要么成立行政机构,要么并入行政机关或者职权收归行政机关,职权收归行政机关后的人员一般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最后就是具有 社会 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这是需要保留的事业单位,例如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不利于由 社会 资本配置的事业单位,是必须保留的,体现纯公益性目的,也就是说到2021年后,事业单位就剩下这一类了。

至于,参公事业单位是不在此次改革单位内,因为参公事业单位参公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国务院及党中央的决定等才能参公,必须是依法成立,之所以有参公单位不是公务员行政编制,是因为公务员行政编制总量控制,职数有限,将来合入行政机关也是趋势,当然需要事先修改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等措施,这是后话,总之目前执行公务员法管理。

事业单位改革似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每天都有新鲜事。事业单位职工必须要知道的5件事情。

1.今后哪些事业单位人员可能会被单位“炒鱿鱼”?长期“请假”的员工将有可能被解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2. 施行聘任制,事业单位人员年龄大了以后会被单位扫地出门吗?不会的,十年以上员工可申请签订“终身合同”对于已经有十年以上工龄的事业单位员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本人可以申请签订一直到退休的合同,这一张合同就从十一年以后一直到退休,这样有利于一些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安心工作,不需要考虑这个聘期到了以后下一步怎么办。

3. 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待遇会被削减吗?福利待遇将向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倾斜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待遇问题,目前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差距比较大。未来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方面将会逐步缩小差距,改革会兼顾边远地区、基层岗位、基层事业单位的人员,这些政策今后倾斜的力度应该更多地向基层事业单位的人员倾斜。

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施行后,事业单位人员会涨工资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受市场因素影响,可升可降今后可能会升,也可能往下调,因为要看 社会 的平均工资,看物价,看企业。

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施行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需要补缴养老保险吗?条例施行后在职员工要缴纳养老保险,已经退休的不用缴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从7月1日起,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 社会 保险。

已经退休的人员还需不需要补缴社保?据说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社保可能会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进行实施。

《条例》出台以前的,按照老办法不用再缴纳社保,这样做有利于稳定退休人员的待遇,退休金的补贴还是要同时考虑共享成果。《条例》实施以后的人员,按照新的办法来参加 社会 养老保险。

2018年事业单位在全国陆续开展,基本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标准的逐步推进。笔者从梳理各地文件,认为参公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是原样不懂,就是划转为公务员。理由如下:

第一,参公事业单位一般都是执法类事业单位。 在全部参公事业单位中,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占绝大多数,而这部分事业单位承担着具体的行政职能,如果将他们改为一般事业单位或者推向 社会 ,行政职能就会落到公务员身上,这部分工作可能会无力承担。这种形势下,参公要么不变,要么转为公务员。

第二,党校等参公单位已明确要向行政转变。 在中央的事业单位改革部署中,可以看出党校将由原来的参公事业单位向行政过渡,也就是说要转为公务员。

综合来看,参公事业单位基本上不用太担心会离公务员越来越远,笔者认为只能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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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主话题,参公事业单位,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大部门的地方,这种编制是在调入行政部门直接转为行政编的,在车改中也是享受车补。按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这部分单位极大概率是会转为行政单位,人员为行政编也就是公务员。

参公事业单位一般都承担或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改革的方向是,行政职能转移至行政机关,今后事业单位只保留公益职能,也就是说将来只有公益类事业单位,不再有参公事业单位,当然,会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期,过渡期人员身份和待遇不变。需要说明的是,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巜公务员法》管理,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等完全和公务员一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不适用于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参公事业单位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事业单位直接转轨行政执法部门,以后没有参公单位了。

有的参公单位省上批的,要上面发文件那些参公的转行政,有些转公益一类。

总之参公事业单位以后改革中不存在约灰色地带。因为实际现实中有很多地方弄的参公上级部门没有批的灰色地带。甚至同一事业部门有的参公,有的没参公,都是领导拍脑门决定的,随意性很大。

参公单位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要等上面通知发文那些参公并入行政部门,那些参公转公益性事业单位。所以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上级部门没发文取消转公益维持现状。

参公单位改革人事调整,各地有所差异,有的地方通过公招的参公人员直接登记公务员,事业编区别对待,有编制的考录一部分,分流一部分转公益事业编。也有的政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接近5年退休的不改身份,维持原身份退休,年轻的优秀的机关有编直接考录。也有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保留事业编并轨。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你好!我一直关注这方面问题,有些认识给大家分享分享:

第一,先说下改革中的分类,分类搞清楚才知道改革方向。2011年中央国务院启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职能作为唯一分类依据,将事业单位分三大类分别推进改革,行政类,公益类(包括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经营类。

第二,再说下,编制部门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中分类,事业单位按经费供给形式,也是分为三大类:全供、差供和自收自支。而参公事业单位是人事制度管理方式,即全供事业单位中承担公共 社会 管理职能,并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承担相应职能,人事部门确定的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公务员登记,待遇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完全一样。即全供包括参公。

第三,改革分类与日常管理分类因为依据不同,存在问题,存在问题啊。其他不多说了,只说参公单位改革方向,参公事业单位在改革中有两种分类,一是列为行政类,一是列为公益一类。

第四,参公单位如列为行政类,则或划为行政机构,或是将行政职能剥离,保留公益职能。当然划为行政机构,职工就相应调整为公务员。不过受行政机构和编制数限制,难度较大。

第五,参公单位如列为公益类,一定是列为公益一类,纯公益,就继续保持不变,除非遇到大动静,人事制度改革才可能变动。公益二类一般是医院、职业院校等有收入的单位。

总的来说,参公单位都会相对稳定,不用担心改革走向,运气好的话会列入行政类,有机会列入行政机关,从事业编制改为行政编制,发展空间会更好,只是待遇不变。

1.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实是改革中的权宜之计,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两个不突破”,即机构个数限制在现有个数之内,行政编制数限制在现有总量之内。由于行政编制实行的是总量控制,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又不能立即转成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构,但是国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将法律法规授权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员制度的。 2.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文件中指出:“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 社会 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3.其实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大家最关注的就是机构划转与人员过渡政策。2016年两办出台了文化市场执法机构改革意见,可以参考。关于人员过渡安徽省近期出台了《安徽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安置工作实施办法》,安徽是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份,这个办法应该具有一定的示范和指导意义,需要完整文件可以私信我。

㈢ 街道办事处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会怎么改革,会参公吗

街道和乡镇属于同级政府,改革方式大致相当。首先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本轮机构改革,省市县乡四级的机构和编制都实行“限额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按照规定严格设置。 不存在因改革大面积置换参公或行政编制“逆向流动”的现象 。

因此,像题主所说的事业管理岗转参公,基本不可能。一方面是因为上述的编制总控影响,另外一方面参公事业编本身就要取消。本轮机构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全部被纳入清理范畴,剥离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职能相近的行政机关。今后,除执法类机构外,不再单设或增设行政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没有行政职能,就失去了参公的依据,参公编制取消势在必然。既然参公都要取消了,更加不可能再允许其他身份的事业编转参公。

街道办在行政规划上,和乡镇一样,机构改革也是参照乡镇进行改革。

乡镇和街道的事业单位,都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应县(区)局设置的。承担的职能,有行政职能,有执法职能,有管理职能,也有公益服务职能。由于行政级别关系,乡镇的事业单位即使承担行政职能,也不可能设置为行政机关。

街道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参照市县改革同步推进,实行事业综合改革。由于县区级以上将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承担,事业单位不再参公。如此一来,街道和乡镇的事业单位也将取消参公的可能,事业单位不再参公。不管管理岗位,还是其他岗位,事业人员将来都不再参公。

街道和乡镇事业单位综合改革,将统一成立行政执法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社会 事务综合中心。行政执法职能确定为事业单位,但在新的《公务员法》修正草案中,提出了“行政执法公务员”的概念,行政执法事业单位能否单独成为参公单位,有待修正案正式颁布实施之后,按照实施细则规定进行规范。

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怎么改??了

街道属于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 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不会参公。

参公在本质上属于行政编制,街道的行政编制较少,总量控制很严格,不会将管理岗过渡为参公,目前街道事业管理岗人员较多,但是上升渠道有限,提拔为事业副科,然后在调任至行政岗位,成为班子成员,这基本是上升的基本路径。 事业编制人员多,提拔岗位少,这就造成了最近10年乡镇街道管理岗人员积压偏多,以80后、90后为主,这些人一方面不能提拔,也不能进职称,只能在9级岗位上,待遇较低。

目前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是放宽调任条件, 探索 提拔调任,让符合条件的优秀事业人员可以直接提拔调任至行政副科岗位;二是遴选中加大事业岗位的遴选力度,让年轻干部有上升渠道、有盼头;三是实行管理岗职员晋级,类似于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把事业人员的级别提上去、待遇提上去。

街道办对应的同级政府就是乡政府。

乡镇政府事业编主要集中在七站八所四中心等单位,这些单位有的是县局派出单位,比如财政所、国土所、兽医站等,有的是乡镇内设机构,比如经济发展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民政站等,有的乡镇事业编干部编制可能在一个没有实际存在的事业单位,也就是我们说的混编混岗事业人员,也有可能在乡镇的各个内设部门内工作。

乡镇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基本上都被划为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像财政所、自然资源所、司法所、统计站等并没有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虽然他们工作性质几乎和局机关工作相同。

将七站八所合并成为执法中心,但是编制还是事业编。

街道是公务员单位,不存在下辖其他各类所站的情况,因为各类专业局就在县上…等这次改革后,若要严格履行改革标准,那岗位上的事业编人员只能被分流到其他岗位,继续从事事业编的本职工作。

街办下属某服务中心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参公。

分流了!街道就是公务员了!没其他编制!以后也没有参公编制!

一般来说,现在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均属于减员增效的改革,都要减少公务员或参公编制数量。街道办事业编也一样,会分流,大部分事业编会保留,但也会有一部分管理岗会参公!

1、就目前改革方向看,不要心存幻想,不会参公。

2、一般都会保留原有编制进行改革,但可能会混编混岗,也就是你可能以事业身份在行政单位借调。

3、目前最有希望参公的主要以综合执法类为主。

祝好运。

这个要看你从事的岗位了,比如社保所,农服中心,文体中心等单位,基本不会参公,但是各类执法部门还是有很大概率参公,比如文化执法支队,市政执法支队,国土执法支队等,因为现在这些执法支队都还在等国务院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很大概率参公,还有一类就是省市等部门已经参公,但基层相对应的部门还没参公,这个也有可能办公,比如国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其它的概率几乎为零。

㈣ 吉林省事业单位管理岗改技术岗条件

吉林省事业单位管理岗改技术岗条件必须具备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管理岗位可以转岗专业技术岗位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后,设立转岗工作制度,管理岗位员工可以转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但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员工转岗专业技术岗位,必须专业技术岗位有空岗。

吉林省事业单位管理岗改技术岗条件:

同时必须具备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等相关规定条件,而且本单位同意聘用上岗事业单位转岗制度事业单位进行人事劳动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人事管理也完成“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干部身份转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勤岗位员工,事业单位延续几十年的党政群团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国家干部身份成为历史,不复存在。

转岗制度的实施事业单位确立的转岗工作制度,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之间转岗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理论上是可行的。

㈤ 2020年事业单位改革,带全供编制的如何改革”是不是要去掉编制,都改成聘用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是趋势,将来事业单位大部分岗位都会失去事业编制,所以并不是在2020事业单位改革去掉所有编制,都改成聘用。

编制的变化就是指公立医院和高校取消事业编、承担行政职能的岗位少部分人取消事业编转为公务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取消事业编转为企业。

(5)事业单位改革管理岗位如何改扩展阅读:

2020年事业单位改革改革内容: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包括政府的职责定位,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对事业单位管理的创新等。

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可重点研究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如何明确政府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划分,切实保证政府与事业单位在职能、机构和运行机制上的分开;

如何收回和整合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职能,实现行政职能的有机统一,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如何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减少对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

二.是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属性,实施分类改革,将主要承担行政职能和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分离出去;

如何从财政投入、税收政策、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方面促进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如何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的用人权、薪酬分配权、职称评聘权、经费设施使用权、自主运营权等法人自主权。

三.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据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不同,实施分类管理;如何实现政府管理职能和出资举办职能的适度分离;

积极探索管办分离有哪些有效的实现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如何加强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四.是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监督机制,形成职权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事业单位投入机制;如何明确不同层级政府的公益服务责任,举办相应事业单位。

五.是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一方面,如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的提供;

另一方面,如何加强对社会公益组织行为规范的监管,完善有关收费标准、资产处置、收益分配、服务质量等政策,规范社会力量的公益服务行为。

㈥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怎么改革

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是本次机构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那么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在改革中怎么改 ?究竟是改为行政工勤人员呢?还是改为事业工勤人员? 我认为,肯定是要改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一、机构职能划转。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主要是 把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进行剥离,归并到相应的行政单位 , 公益性职能保留或划转到其他事业单位。 如交通部门下属的地方海事处,属于承担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将海事处的行政职能与公益性职能进剥离,将行政职能划转到交通局,公益性职能保留在海事处。这样,海事处就变成了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不再进行参公管理。

二、机构编制划转。 按机构编制管理的的“人随事走”的原则,在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入行政单位后,理应将事业单单位中承担行政职能的编制和人员划转到相应的行政单位。但是, 受行政单位控编的影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后,行政单位的机构编制数量又不会增加, 原承担行政职能的人员也不能划转到行政单位。 因此,事业单位的编制仍然保留在原来的事业单位,变成了公益性事业单位。

三、人员的管理。 在此次机构改革中, 由于行政单位编制没有增 , 虽然行政职能划转到行政单位,但人员是不会划转到行政单位任公务员的。 而人员续续保留在事业单位或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原来的参公人员仍然按参公管理 , 工勤人员也按参公的工勤人员进行管理 。改革后新进人员按事业人员管理。

总之,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仍然按参公事业单位的公勤人员进行管理,不会转为行政工勤人员的。

行政类事业单位,无论是完全、主要或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在2020年底前,按规定都要全部清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同时结合党政机构调整,撤并整合部分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同步划转涉改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参公单位。

未来,行政类事业单位只有两种出路: 一是整体转为行政机构 ,其在编人员参加过渡考试转为公务员。 二是剥离行政职能后整体转制为公益类事业单位 。其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部分随职能划转调整到行政机关,其余人员被整合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安置。由于行政机构现在大环境也是控编缩编,没有多余的行政编制用来置换转制人员,因此现在各地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多倾向于第二种方案,即剥离职能整体转公益类事业单位。

无论按照那种方案,工勤人员都不可能转换身份,最大的可能是留岗或被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不会随单位改制进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实行的是岗位管理,虽然不强调身份了,但工勤岗位人员实际上仍受工人身份的限制,可以转岗,但不能转干,提拔,包括参公。这些客观因素决定了工勤人员改革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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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营类事业单位三大类,那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里的工勤岗人员身份怎么界定呢?请听我细细分析:



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干部转公务员或者参公,工勤划入机关工勤,享有行政单位机关工勤享有的一切政策,包括车补和公务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奖,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哦!

有的地方(特别是基层)采取的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单位的干部职工编制不变,随着时间推移自然减员,新进人员参公管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祝你好运!

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题主问题主要是行政执法类和公益一类的行政辅助类事业单位。

对于上属单位的工勤编制,在单位成立之初即严格核准,定人定编定岗。国办和中编办对于事业单位改革的一贯意见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严控编制底数,对于原有工勤岗位予以保留,不在新设,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化。以后也不在新设工勤岗位。类似的岗位以后肯定会推向市场,招聘合同制员工或者通过公务平台进行。

让工勤人员三十年工龄退休吧

这次机构改革,希望国家,也能给我们,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工勤人员,一次转干的机会

最近,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基本都冻结了,改革再一次成为了交通机关人员关注的大事,而工勤岗位被取消编制的消息也在网上流传。那事业单位改革后,工勤人员到底何去何从呢?

工勤岗位,作为事业单位内除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外的一种编制,在改革中享受和其他两类人员一样的待遇。

一、对承担行政职能的,工勤人员由事业工勤转为行政工勤,但依然不能提拔,还是通过鉴定国家职业资格提升工资,但是可以和公务员一样享受车补等待遇。

二、对从事公益服务的,这类事业单位在改革中变化不大,因此工勤人员也没有变动。

三、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勤人员可能会失去工作,也可能只是失去编制,改为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同时企业没有分干部和工人身份,因此有希望可以提拔为企业领导了。

在改革中,大的方向并不会变,只是各地在出台具体文件时,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细节方面可能会有差异。

总的来说,工勤人员并不用太担心,除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存在失去编制和下岗的风险,其他类型的工勤人员并不会失去编制。

不如当时去上大学了,退役后竟然是工勤身份还无法转变,伴随终身。干着一样的活儿,干的还好,可是身份……

1、机构:事业单位中,承担的行政职能会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今后不再设立承担行政类、生产经营类职能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承担的比例,划分为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完全类职能划转,机构撤销,其他两类行政职能划转,事业单位保留或者整合到其他事业单位。

2、人员:行政类事业单位机构撤销后,人员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保留的,人员暂时保留在单位,以待下一步改革整合。工勤人员和其他干部身份的人员一样,也不例外。

乡镇是最低层人民镇府,那乡政府的管理岗位的事业编人员怎么改革啊。

㈦ 事业单位的技术岗位可以转为管理岗位吗需要做哪些准备


事业单位技术岗位转为管理岗位?当然可以,不仅技术岗位可以转为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也可以转为管理岗位!

2009年,事业单位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人事管理完成“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干部身份转为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勤岗位员工。

事业单位干部、工人身份成为 历史 ,不复存在,代之而来的是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员工。

同时,确定员工转岗工作制度,员工可以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勤岗位间互相转岗工作。

但也不是员工可以在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勤岗位间随意转岗工作的。

岗位设置有职位限额及任职条件限制约束的,必须符合相关岗位任职条件,并且有空余岗位,才可以转往相关岗位工作。
仅供参考。

你曾经有没有夸大你的知识范围来获得梦想的工作的经历?日本负责网络安全的部长樱田义孝就玩得比较大,他最近承认,尽管他身处这个职位,但却从未使用过计算机,并且对USB驱动器的概念感到困惑。 樱田义孝上个月被提升为网络安全和奥运会部长,这一角色意味着他将要负责监督2020年东京夏季奥运会的网络安全准备工作。

在昨天的议会委员会会议上,樱田义孝面对一个独立下议院议员今井提问有关于他的计算机知识的问题,回答令人大跌眼镜: “自我25岁以来,一直是我的员工和秘书做这方面的(计算机)事情”樱田义孝回答道,“我从来没用过电脑!”

当被问及是否在日本的核电设施中使用USB驱动器时,部长也显得很困惑,并且当被问及工厂的网络安全措施是什么时,他“不知道细节”。

当被问及对技术知识如此之少的人如何负责网络安全时,樱田义孝表示,由于政府在其办公室中已经确定了政策,因此不存在任何问题。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未触及计算机的人对网络安全政策负责,”今井说。

这不是樱田头一次在议会一问三不知,他以前表现出难以回答有关东京2020年奥运会和残奥会的简单问题,尽管其实这些问题搜一下Google就可以了,噢忘了,他不懂电脑……

可以互转,只要有管理岗有空缺且领导同意,经单位上会同意,进行公示、申报,报当地人力资源局审核,单位聘任后,可以从专业技术、技术工人转为管理岗位。

但注意管理岗需要看你单位级别,否则无晋升空间,专技岗一般设置较多,晋升空间大些。事业单位大部分人工资都是靠专技岗评职称上去的。

人事部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 社会 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接制度逻辑是可行的,现实中也有,但很少。今天的幼儿园小朋友将来有可能当县长、省长等也是肯定的,未来都是他们的。

㈧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转为管理岗位,需要哪些硬性条件

事业单位分管理、专技和工勤三种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工勤岗人员符合条件,可以通过民主推荐、公开竞聘等方式转到管理岗或专技岗任职,享受相应的待遇,但转岗不转身份,工勤人员无论在哪个岗位,其在人事档案中的工人定性不会因为转岗而发生改变。为什么说工勤人员无法提拔到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原因即在此。比如工勤人员转到管理岗,无论是转管理8级还是管理7级,可以享受岗位的待遇,但仅仅是享受待遇而已,没有干部身份,仍然不是实至名归的“领导”。

不过,部分地区为了鼓励事业单位岗位间的交流,虽不允许工勤人员改身份,但只要转到管理或专技岗干满十年以上,在退休时允许按照相应的岗位享受退休待遇。这对工勤人员来说是种利好。

工勤人员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转管理岗?

一般要具备四个硬性条件:

第一、管理岗位有空缺;

第二、符合相应的专业和学历要求,比如大专以上学历,行政管理专业。

第三、三年内年度考核无不称职,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一般要求在工勤岗位任职满两年以上(各地政策不一,以当地实际为准)。

符合上述要求,就具备了转岗的资格。从上述要求来看,工勤人员转管理岗的条件不是特别高。但实际上,现实中工勤人员成功转岗的并不多,原因主要有两个:一、岗位比较少,僧多粥少,工勤人员很难抢到转岗的机会;二、转岗主要还得看领导意见,领导不同意,有机会转业转不了。这也是工勤人员转岗至关重要的条件。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转为管理岗位,是指在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可以通过竞聘的办法,聘在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并按相应的岗位对应的身份享受相关待遇,按岗位晋升。这和过去实行的以工代干、聘干、转干不一样,只是岗位竞聘,单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参加竞聘的工勤人员,也专指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在其列。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一种创新方式,是将来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后,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一种经常性方式,将来会在全国所有的事业单位中,普遍推行。工勤人员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除通常要求的爱国爱党、身体 健康 等常规性要求外,首先必须满足的是,当地的事业单位,或者竞聘的事业单位,已经实行了“聘用制管理”。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目前依然在试点阶段,并不是所有的省市县,或者所有的事业单位,都在试点这一管理模式。因而只有在试点地区、试点单位,工勤人员才能参与竞聘。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聘公告,对于工勤人员竞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一般来讲还有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1、必须是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机关工勤或者党政机关使用工勤编制的工人不能参加竞聘;

2、学历要求: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符合相差岗位专业要求。只要是现在的学历符合大专以上要求即可,无论其学历是全日制,还是在职通过自学、函授、自考等方式获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可以查到相差信息。有的岗位甚至是农广校继续教育获得的相当于大专学力的学历,也在竞聘范围之内。

3、在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有的地方还会有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的要求。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一般会通过严格的笔试、面试、政审等环节,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前,有的还会对是否获得基本的专业技术资质做出要求。管理岗位竞聘,也会根据岗位级别,对所取得的工勤岗位专业技术等级做出要求。这些都要根据具体岗位竞聘公告内容,才能一一明确。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对应的都是干部身份,工勤人员在竞聘成功后,虽然其档案身份不变,但都可以对应岗位享受干部身份和待遇,也可以按岗位对应的管理模式正常晋升,管理岗位晋升管理级别,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职称等级,符合年限条件,即可按照干部身份退休,享受相应的养老级别待遇。从这方面来讲,事业单位竞聘制度,已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打破了计划经济时代以来长期实行的干部、工人身份差异。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制度,和目前普遍实行的公选制度有些类似,这将是机制体制改革后,对工勤人员的一次里程碑式的改革,也是工勤人员打破身份限制,平等参与竞争的根本性改变,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在全国范围内所有的事业单位得到推广实施。

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专技岗和工勤岗三种岗位,以前在工勤岗的人员主要是从事司机、打字员等工作,但现在不少单位因为人员不足,因此聘用在工勤岗从事文字或其他工作也是很正常的。 因为工资低、发展前景差,很多工勤岗的人员都希望能转到其他两种岗位。

从工勤岗竞聘到管理岗位,肯定是有一些硬性条件,各个地方政府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条件:

1、单位有相应的空缺的岗位 。也就是单位的管理岗必须还有职数没有使用,这个条件不管什么地方都绝对是要满足的。

2、学历要求 。这个的要求不高,一般具有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就可以了。

3、考核要求。 近几年的年度考核肯定要合格,有些地方还要求有一次优秀。

4、转岗考试。 一些地区还规定转岗人员必须参加转岗考试,成绩合格者才有资格申请转岗。

5、单位同意。 对于是否转岗聘用, 单位拥有决定性的权力 ,如果单位领导不同意转岗,那基本就没戏了。

对于工勤人员转聘, 一般不得竞聘担负领导职责的岗位 ,相对应的转聘标准如下: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十级职员岗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九级职员岗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八级职员岗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七级职员岗位,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六级职员岗位。

以上就是关于工勤人员转岗的一些相关情况,可以作为参考,具体的要求还是要咨询当地人社局,按照本地的文件最为准确。

需要中组部,人社部,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调查研究一下,优秀转业士官工勤岗,工勤身份一辈子不能提拔使用,不能发展的问题。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转管理岗位,需要的硬性条件可概括为三有、两无、一满: 三有

1.有学历。 就是取得大专以上文凭即可。

2.有专业。 最好是学行政管理专业的。

3.有岗位。 你们单位管理岗位有空缺。

两无

1.无“不称职”。 单位年度考核都是称职以上。

2.无“违法违纪”。 就是公安局里没“挂号”!

一满

满年限。各地有差别,一般至少要在工勤岗位上干满2年。

引言: 本人长期从事体制内人事工作,对事业单位各个岗位比较了解,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您解答疑惑。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后,人员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岗位之间是可以相互转聘的。

工勤技能岗位主要分为五级,一级到五级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 关于转岗的情况,高级技师、技师最高可以转岗到管理岗位七级职员,高级工最高转岗到八级职员,中级工最高可以转岗到九级职员,初级工最高可以转岗到管理岗十级职员。



关于工勤技能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的条件,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要求。

1.相应管理岗位要有空缺。

也就是说,工勤岗转管理岗,管理岗刚好要有空缺才行,岗位没有空缺是没办法转岗的。

2.要符合相应学历条件。

工勤技能人员转管理岗是严格控制的,学历上要求必须要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3.任职时间要符合。

成都市人社局这边要求工勤人员转岗到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要在本单位工作三年以上,要不然没有资格转。

4.年龄符合要求。

相关文件规定,工勤人员转岗到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的,年龄上距离退休时间必须在十年以上。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对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岗到管理岗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当然,以上情况只是理论上的,一般来说,单位对转岗控制比较严格的,能够实现转岗也并不容易,如果工勤人员符合转岗条件,刚好有机会的话,我建议一定要转,对以后的发展很有帮助。

工勤转为管理岗,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男性在50岁,女性在45岁以下;

2、学历要求。 要求具有大专文凭。

3、年度考核要求。要求在转岗前近三年必须在合格以上。

4、岗位素质要求。具有相对应岗位的业务能力、素质。这个条件由各单位考核。

5、单位岗位必须有空缺。没有空缺岗位是不能转岗的。

以上五点除第四点由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由单位确定外,其余都须带档案到人社局相关科室审档并进行备案。

纯干货
工勤转管理岗的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原件复印件都要)
2工人等级证(原件复印件都要)
3单位下发拟聘文件;
4公示文件(文件下发后公示七个工作日):
5最新的岗位异动表;
6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备案审核表三份;
8转聘备案表一份。
上述所有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意见栏都需要领导签字

1.有学历。 就是取得大专以上文凭即可。

2.有专业。 最好是学行政管理专业的。

3.有岗位。 你们单位管理岗位有空缺。

1.无“不称职”。 单位年度考核都是称职以上。

2.无“违法违纪”。 就是公安局里没“挂号”!

满年限。各地有差别,一般至少要在工勤岗位上干满2年。

题主的问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转为管理岗位,需要哪些硬性条件?

我的回答: 各地对转岗的规定不尽相同,综合起来,大致有五个方面的硬性条件。

一、先了解一下转岗的前提

这三个前提归纳起来就两个关键点, 正式在编人员和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才会允许竞聘上岗。

二、转岗的原则

十二字:工作需要、人岗相适、从严控制

三、硬性条件

对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要求;

对学历的要求;

对年度考核指标的要求;

对竞聘管理岗职位等级的要求;

对竞聘者本身相应工勤岗位条件的要求;

行业的特殊要求等。

对品行和道德的要求;

对学历的要求;

对身体和年龄条件的要求;

对年度考核指标的要求;

对竞聘管理岗职位等级的要求;

对管理能力经历的要求。

对品行和道德的要求;

对管理能力经历的要求;

对学历的要求;

对年度考核指标的要求;

行业的特殊要求等;

对竞聘者本身相应工勤岗位条件的要求;

对竞聘管理岗职位等级的要求。

综上可以看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要想转为管理岗,大致必须具备5个硬性条件

1、是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乡镇事业单位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属事业单位可以放宽到中专(中技、高中)。

2、对年度考核指标的要求, 在本事业单位所聘岗位工作不少于三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对管理能力的要求 ,这个比较虚,但可以用经历来证明。

4、对对竞聘者本身相应工勤岗位条件的要求; 比如竞聘八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二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

5、对竞聘管理岗职位等级的要求, 工勤人员首次竞聘正县(处)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一般不超过七级;竞聘副县(处)级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一般不超过八级;竞聘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一般不超过九级。而有的省份直接规定首次由工勤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一般聘用到九级职员及以下岗位。

由以上条件可以看出,要想由一名工勤在岗人员转为管理岗,除了具备两个转岗的前提条件外,还必须满足学历、考核、管理能力、竞聘岗位条件的要求,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你才可以参与竞岗,至于能否成功竞岗,就要看天时、地利、人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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