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业单位退休晚退休三个月,工资退还吗
不用退还。事业单位必就国家公办国营单位退休时按年令正常退休退休之尚工资不用退。
B. 若到退休年龄还没领到工资人都不在了怎么办
可以的。离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机关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足120元的,按120元增加。行政人员,省(部)级及以上职务210元、厅(局)级170元、处级140元、科级110元、科员及办事员9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17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14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110元、助教及以下职务9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11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90元。依照国家规定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退职生活费。(2)事业单位到龄未退休工资怎么办扩展阅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相关要求规定:1、机关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和机关临时人员的工资待遇如何调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中,已达到本职务最高级别、连续五年考核称职或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可按照倒级差(即本级别工资和下一级别工资的差额)的数额增加级别工资,但级别不变。以往做法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3、在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的同时,地方政府也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筹措资金,认真落实增加工资的政策。财力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自行确定本地区增加工资的具体数额。参考资料来源:
C. 老了没有退休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只能依靠子女。享受不到养老金的待遇,对于老年的生活来说确实是有一定的影响。对于老年人来说没有稳定的收入,甚至说对儿女来说都会形成一定的经济压力和负担,所以就需要在年轻的时候去参保一个养老保险,任何人其实都是一样的,因为只有参保的养老保险,才可以享受到基本养老金的待遇。而且这个养老金的待遇每一年都是能够正常增长的。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D. 机关事业单位由于本单位的原因造成当事人超龄退休怎么处理相关的养老金事项
退休金必须要办好退休手续后才能正常领取,虽超过退休年龄但未办退休手续的仍不是属于退休人员的。因此不是退休人员是没有退休金的,你是由于单位原因未替你办退休手续而造成你经济损失,那单位必须要补偿你到达退休年龄开始到办理退休手续为止这个时期内的经济损失。
E. 到了退休年龄日单位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工资怎么算
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时,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
对于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经批准延期退休的,延期的时间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期满退休,下月起计发待遇。
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因单位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个人帐户继续记载,但其延期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劳动保障部门按其到达正常退休年龄时批准退休,从办理退休手续的下月计发待遇。
如正常退休年龄至批准退休期间有调整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调整标准,基本养老金按增加后的标准计发,不再补发。正常退休年龄至批准退休期间职工工资或生活费低于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给予补齐。保管档案的中介机构也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因劳动保障部门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按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时批准退休,从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下月计发待遇。延期退休期间有调整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调整标准并补发调整的基本养老金。
(5)事业单位到龄未退休工资怎么办扩展阅读:
一、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办理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F. 事业单位由于单位原位造成超龄退休,其间二年五险一金及工资怎么退
事业单位超龄退休,其间的五险一金及工资社保是不退的,按照多交多得的原则,退休金应比按时退休高,只可向单位要赔偿。
G. 因事业单位原因,导致员工晚退休一年,养老金会补发吗
您好,第一种情况,由于你自己的原因,不会补发。众所周知,退休是我们职业生涯中的一件大事,所以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当我们这个年龄即将退休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如因自身原因出现以下情况,不给予补发养老金。
首先,你记错了出生日期: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灵活就业人员身上,虽然比较少见,但也有发生,因为当时有的人把阳历记为阴历,不知道档案里写的是哪个年代。从来没有咨询过相关人员仔细检查,只是根据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退休。结果文件里记录的最早年龄比我身份证上的年龄还老。因为错过了机会,只能按照身份证上的年龄退休。
二、由于未能及时提醒单位: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在职员工中。因为企业讲究效率,人员精简,基本小企业没有专职负责这类业务的人,所以你一定要看好自己,一定要提前做好退休准备,提醒相关人员及时为你办理退休手续。因为如果晚了几个月,不仅要交社保费,还要从办完手续的第二个月开始交养老金。
第三,你的记录不清楚:这种现象通常发生在少数人身上,当人类和社会部门认可的时候。主要原因是当事人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符,档案年龄记录不清,导致审批失败,当事人只能补充证明材料。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审批被拖延,又因为自己的原因,错过了应该办理的时间,那么应该支付的养老金就不能补发了。
第二种情况,由于人力和社会部门的原因,可以在不同年份补发。由于退休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尤其是一些特殊的工作,需要人力和社会部门批准的退休程序相对复杂。而且还涉及到一些相关的基础,所以有时候会出现人力和社会部门办事程序拖延的问题。
一般这三种情况,只要不跨年,养老金都可以补发。一是因为上一年的社会工资基数没有出来:<众所周知,计算个人养老金时,有一个去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基数,只能在下半年出来。所以大部分地方都是按照上一年基数,先算上半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下半年出来后再多退少补。但有些地方为了省事,把上半年退休的人推迟到下半年,然后计算一次性养老金。所以不管你做什么?都是社保局造成的,养老金必须在当事人实际退休年龄对应的下月补发。
二、由于审批过程中的主观延误:一般来说,员工退休审批需要人力和社会部门先审核他们的档案,然后转移到社保部门进行养老金的复合计算。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有人为的主观延误,退休手续将跨月办理。那么养老金必须从当事人退休当月的次月重新发放。因为这是人力和社会部门造成的,只要不跨年,就必须按正常退休补办。
三、特殊情况报告或审批不及时:由于各种原因,有些退休手续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人力和社会部门及时报批,会上批准的要及时协调相关方。但有些地方会出现拖延甚至旷日持久的讨论,最终导致当事人的退休手续拖延数月。所以只要批准了,养老金就必须从下个月开始按照当事人应该退休的年龄补发。
综上,退休手续两个月后能否补办的问题?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要看是因为你,还是因为人力和社会部门。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不会补发给你;反之,如果是人为和社会部门造成的,可以补办。
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需要说明,就是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不管是什么原因,一旦过了年,就不能补办了。所以,提醒所有相关朋友及时处理,以免给你造成不应有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