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街道办属于什么级的事业单位
街道办是政府部门,非事业单位。
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级别属于乡级行政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接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职权。
街道办事处,简称街道办、街办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其辖区为街道,与乡和镇同属乡级行政区。根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6年底,中国大陆全境有街道8105个。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是五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按照工作需要设立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并不是一级政权机关。因而,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级别相当于乡级行政区,但不属于乡级行政区,对应于农村和牧区的乡、民族乡、镇、苏木、民族苏木的人民政府以及县辖区的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基本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2. 街道办事处是什么级别
街道书记属于副科级级别,其工作内容有:1、主持街道党委全面工作;2、宣传、贯彻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3、负责街道领导团队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4、负责街道管理、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街道建设等方面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组织落实;5、协调街道的单位、党组织参与街道管理和服务;6、领导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般来说,社区居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在业务上接受上级乡镇(街道)机关的指导,内部人员属于非编制内人员,因此,不具有行政级别和行政职务,但是,很多地区在选举乡镇(街道)副职领导的时候,社区居委会书记也是作为候选人,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实际的工作当中,社区主任或者书记和街道办的股级干部类似,都是街道所指导的单位负责人。
对于直辖市的街道来说,其主任和书记的行政级别为正处级。一般来说,直辖市由市级、区级、街道三级组成,街道作为最基层政府,和地级市的县级级别相同,属于正处级建制单位,而其主任和书记属于正处级领导,除此之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则比较复杂,对于市区内的街道来说,其行政级别和直辖市雷同,但是,副省级城市代管的县市,这些地域内部的街道办事处行政级别仍然是正科级,主任和书记的行政级别也是正科级,只不过在交流任职的时候,可以按照同等职务交流使用。例如:某副省级城市代管县街道办主任,在该岗位的时候是正科级,交流至该副省级城市所属区任街道办主任,这个时候的行政级别就是正处级。
3. 街道办是什么级别的单位
街道办事处属于政府的派出机构,是初级政府机构,不是事业单位。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是平级,但在行政上来说没有乡镇职权大。街道办事处作为行政机关,其内设机构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属于公务员。街道办事处是我国乡级行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关。街道与乡和镇等同属乡级行政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我国行政区划主要区分中央、省、市、县和乡镇五级。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为了强化分级管理模式,比照乡镇设置了街道办事处,形成城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制,与县、乡镇、村管理模式相呼应,构成我国城乡管理基本架构。因此在很多人印象中,街道是与乡镇平级的行政区划。
在我国,乡镇的行政规格总共有三级。最高正处级,主要集中在直辖市;居中设置了一个副处级,主要集中在部分“直筒子市”,即不设县的市管镇;其余均为正科级。
街道的行政层级比乡镇简单,总共就两级,即正处级和正科级。正处级的街道主要集中在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城区。除此之外,其余街道办都是正科级规格,包括副省级城市的县和县级市的城区街道。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有些副省级城市下辖的县城街道或者一些直筒子市的街道主要负责人,比如书记高配副处级,这只是代表领导个人级别,而不是街道办的三定规格。实际上,这些街道办还是正科级设置,我们不能把领导个人级别与单位行政规格混为一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