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快四十了,越来越想辞掉事业单位的工作,我这是怎么了
人过40了之后却越来越不想上班,甚至还想把自己的事业单位里面的工作给辞掉,这样的想法在很多人看来都是无法理解的,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小编只能够说是因为你的生活太过于无聊,所以想要追求一些新鲜感或者是乐趣,但是辞掉工作的这个想法暂时还是打消。当一个人的年龄到达40的时候,基本上事业已经稳定了,包括家里面的孩子也上初中了,家庭情况也比较稳定,生活过于安逸,所以才会有这样冲动的想法,这个时候只需要去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就行,没有必要辞掉工作。
40岁的男性这个时候也要知道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已经不只是为自己了,还要为这个家庭,有些人是上有老母,下有妻儿。也许家里面的人都指望着你这个顶梁柱,而如果你在赌气的情况下直接撂挑子不干了的话,家庭肯定会突然间陷入危机,到时候只能够全家喝西北风了。所以有这样想法的人,小编还是要劝你不要率性而为,毕竟事业单位是很多人削尖了头都想往里钻的地方。
2. 想从事业单位辞职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3. 考进事业单位(有编制),安排我做外勤工作,不想干又舍不得,怎么办
考进事业单位,被安排做外勤工作,不想干又舍不得,在小匠老师看来,不应该因为被安排做外勤工作,就因此想要有辞职的想法,毕竟自己好不容易才考上了事业单位,如果就这样放弃了,那就属于半途而废,那么当初自己所付出的努力就白费了,能够有编制考上事业单位是许多人所羡慕的事情,因此,小匠老师认为还是应该要懂得坚持。针对于这个问题,小匠老师下面来分享几点个人看法。
第三:如果认为自己真的不喜欢做外勤工作,适应不了,那么可以选择辞职在小匠老师看来,如果被事业单位安排做外勤工作,自己又不喜欢,不能够适应外勤工作,感觉工作起来很压抑,其实也可以果断一些选择辞职,或者也可以向领导申请做别的工作。
如果自己真的不喜欢从事外勤方面的工作,领导也不允许变动工作,那么其实要懂得果断一些,辞职另找别的工作也并非是坏的选择,这样就不会被“沉默成本”拖垮了自己,当然,小匠老师并不建议裸辞,因为裸辞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如果辞职以后自己一直找不到工作,可能经济负担就很大了。
针对这一个问题,你们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大家发表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4. 事业编不想干了能直接辞职么
事业编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这样违反了《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事业编制员工想辞职,也应当提前三十天和单位打招呼,表达辞职的意向。经过和单位协商,双方开始办理离职手续,员工配合交接工作,上交相关物品。5. 事业单位做不来财务想辞职
可以
如果在行政事业单位是合同制的,个人认为辞职是可以的。毕竟会计要找工作也比较容易,而且会计是越有经验越值钱。但是如果说你是因为不喜欢在现在的单位做会计所以想辞职,那还是考虑一下吧,因为在哪里做会计都一样,无区别,除非你想从事另外的职位。
不想在事业单位干财务,那主要出路为: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综合能力,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行业。
二是提升自己学历要求,继续参加学历、学位考试,待攻读完成学业时,再找工作。三是虽不想在事业单位干财务,但可以申请调整其他岗位工作。总之,要规划好人生职业。
6. 真的不喜欢体制内的工作,到底该不该辞职呢
关于这个问题呢,我会从下面这几个方面来仔细阐述以下:一,首先不建议你急着辞职,要认真思考今后怎么办。自己静下心来好好思考一下,当初自己可是费了好大劲,过五关斩六将的考取了体制内工作,多么不容易,来之不易更要加倍珍惜。换个角度想想你辞职了,又要开始找工作,体制内估计你不会再考了,那就到企业单位找工作,建议你可以多向几个目前还在企业工作的亲戚朋友打听一下,企业工作好不好,开心不开心?现实情况可能与你想象的相反,企业工作竞争激烈,压力更大,也可能更憋屈。
7. 事业单位职工不想上班,又不想辞职,最好办法求指点
一是停薪留职,不要工资,保留职位,五险一金自已缴也可以单位缴。二是请长期病假,病假一般会保留工资或发部分工资,有的单位要求你自已出钱请临时工顶替你的工作。三是提前退休或内部退养。不管哪种方法,前提是与单位领导关系融洽,领导不想得罪你。与同事之间也要低调,不使同事与你攀比,不向上级部门告状。当然各地各单位总有个别"大侠",扭住某个问题不放,借故刁难领导,不上班或偶尔单位转转,工资一分不能少,这种人在单位基本被大家"例外"了,风险也较大。
8. 不想在事业单位干了是辞职好还是离职好
都不太好,
世界编制很难搞到
为什么不想干了?
这事业单位干不好?
出来就肯定能干好吗?
希望你三思再做决定!
目前退职专指职工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在年龄、工龄或个人缴费年限方面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进行安置,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退职生活费,进行休养。和辞职完全是两个概念,而且您要是选择退职以后还要有一定保障那最起码保险要交够15年
你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提前退休,像你这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辞职好点
辞职与自动离职有什么区别?
答:所谓“辞职”,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讲法,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关于“辞职”,如果要用严谨的法律语言来表达,应当表达为“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重点有两点:其一,劳动者主动表达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明确意思表示;其二,双方劳动关系得以解除。
而“自动离职”若用严谨的法律语言来表达,应当表达为“劳动者不辞而别”。讲到这里,聪明的读者已经看出来了:相对于“辞职”,“自动离职”的内涵中有两个特点:其一,劳动者没有明确表示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以是“不辞而别”;其二,双方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处于一种待定状态。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自动离职”往往并不能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为劳动关系的终结。
这样重大的人生问题,原则上是不应该向网友征求意见的。
对于这样的问题,应对的原则就是:
1,人各有志,想干什么、不想干什么,应该是由自己决定;
2,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干工作只是为了赚取工资谋生,如果一生不缺钱的人,是否需要干工作,也同样是由自己决定。
辞职是主动辞去公职。
离职通常是由于年龄等客观原因,从领导岗位退下来,但是待遇依然和在职人员一样。
如果你已经找到了一个赚钱比这个多、而且稳定的工作,那你辞职也无所谓。
一、自己辞职。如果你想辞职,没有任何补偿,但被解雇是不一样的,如果你在单位上班14年,就可以得到14个月的工资补偿。 但是,解雇不能得到补偿,如果你被解雇的雇主违反劳动纪律,不能够得到补偿,例如,你没有去上班,他们可以被视为你旷工时间。给你补偿。 你表达你的单位仍然是对你有好处,因此,建议进一步的沟通,处理和罢免程序,获得赔偿。
二、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此将与机关体系松绑,有望走入长期平稳增加的通道。
三、基本性质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事业单位包括一些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离职和辞职是两个不同概念,二者的区别如下:
1、辞职属于离职的一种,每个人离开公司后都可以定义为离职;
2、辞职是在个人原因趋势下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根据职业与公司规定的不同,一般情况下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
3、离职包含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
当事人想辞职,按照程序,应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辞职报告简单一点就好,但是应该真实合理,可以参考以下范文。
辞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因xxx的原因,目前无法继续工作,经本人再三考虑,决定在X年X月X日辞职,特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希望您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
辞职人:xxx
年月日
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建议劳动者辞职,而且办理离职手续,拿到离职证明相关证件。不要被开除,开除是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金的,但劳动者去找工作,新单位因劳动者被开除过而拒绝录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