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迟到早退处罚条例
、党政机关工作的公务员迟到、早退:公务员不能遵守上下班时间,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以下,予批评;五次以上,十次以下,扣发当月一半加班费;十次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加班费;对惩罚批评无效,影响正常工作的,要责成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并视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缺勤(旷工):公务员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无故缺勤每月累计达五天的,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当月全部加班费;年累计缺勤达十五天的,取消年休假资格;连续缺勤达十天或全年累计缺勤三十天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请假:公务员请事假、病假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取消年休假,年休假已休的,则取消下年度年休假。对长期患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