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对外捐赠的支出不属于费用,那他属于什么啊,营业外支出
对外捐赠支出,属于和营业没有直接关系的支出,因此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银行等(如涉及实物捐赠,还要考虑涉及到相关税费)
捐赠库存商品企业以自产产品捐赠活动不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现金流入条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不应作为收入处理,税法则要求视同销售处理,因而应在年末进行纳税调整。
(1)事业单位对外捐赠列什么支出扩展阅读: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4、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所得款将捐给贫困人民。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5、财产损失。
6、国家税法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均不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即企业计提的八项准备金,除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计提不超过年末按《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基数0.5%的坏账准备可在税前扣除,其他不得在税前扣除。
7、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8、出售职工住房的财产损失。企业出售职工住房的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因此,发生的出售职工住房的财产损失也不得税前扣除。
B. 捐赠支出计入什么科目
捐赠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贷方登记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数,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指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清理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非常损失,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1、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销售材料成本,出租固定资产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摊销额,出租包装物成本或摊销额。
2、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3、其他业务成本是与日常经济活动直接相关,营业外支出是与日常经济活动没有直接关系。
4、在税法上,营业外支出如罚款支出不能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必须满足一定的标准才能扣除,而其他业务成本可以直接税前扣除。
C. 捐赠支出计入什么科目
捐赠支出一般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损赠支出又包括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所称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所称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盈利的公益性组织。
D. 捐赠支出是营业外支出,列示在现金流量表里哪个项目里
捐赠支出,是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企业发生的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捐赠出去的是与企业经营没有任何关系的支出,他的支出对你企业的经营流入、流出没有关系,对外捐赠支出,属于和营业没有直接关系的支出,因此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4)事业单位对外捐赠列什么支出扩展阅读
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通过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向老年活动场所的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2、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所称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4、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老区促进会以及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盈利的公益性组织。
E. 对外捐赠计入什么科目
对外捐赠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的。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固定资产盘亏等。
为此,要设置“营业外支出”账户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核算。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这个账户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首先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
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足以冲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F. 公司捐款属于什么费用
由于对外捐赠的支出与生产经营无关,所以不属于费用。它属于损益,在“营业外支出”中进行核算。用于对外捐赠的资产,计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本科目可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营业外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企业对外捐赠有两种方式:
1、现金捐赠
现金捐赠是最常见的捐赠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捐赠的扣除基数是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所以要在年度结束后计算扣除金额,而捐赠事项是在年度当中发生的。企业以现金对外捐赠,按捐赠的全部金额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税法上只确认所得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现金
2、实物捐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1、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罚款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等。其中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2、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3、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当年利润总额的基础上作调增处理。
G. 行政单位购买资产后捐赠给下级单位使用怎么做账需要做固定资产增加吗
一、事业单位对外无偿捐赠资金(现金),列入“其他支出”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等
行政单位无偿捐赠资金(现金),列入“经费支出”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等
二、解释
1、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其他支出”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现金盘亏损失、资产处置损失、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等。
(1)对外捐赠现金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对外捐出存货,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3)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只规定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时,应当冲减该资产对应的资产基金。
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物资时发生的由行政单位承担的运输费等支出,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行政单位的支出类科目只有两个: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参照上述规定,行政单位对外无偿捐赠货币资金应计入“经费支出”科目。
H. 事业单位捐赠收入在支出时在哪个科目核算
1、应计入事业支出科目
2、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赠与,赠与下根据情况细分。
这是严格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的,12类98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