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业单位抚恤金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因公牺牲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20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贰’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领取
1、纳入了社会统筹的,退休费是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
2申领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死亡退休职工的死亡证明书、火化证到社会保险机构申领。
3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除需要相同证件外,有的单位还需要合法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
一、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之后有哪些待遇?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其实和普通居民去世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可以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家属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以及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余额,领取家属生活金等等待遇。
1原单位可能会给慰问金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如果是有一些特殊贡献或者是大领导的,原单位一般会组织追悼会。而这种的话,追悼会的费用将会由原单位来承担,并且原单位还会给予一定程度的慰问金,大概是在2000元左右。
如果死者亲属自行组织追悼会,原单位一般也会参与,并且同样会给慰问金。但是如果是死者家属自行组织的追悼会,追悼会的费用将由家属自行承担。
2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职工去世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但是每个地区的丧葬费有所不同,丧葬费的待遇也存在较大的差距。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丧葬费的发放标准为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6倍。但是各个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又有所不同,一般是以省级地区的确定的待遇为标准。比如有些地方规定,丧葬费确定为5000元,但是也有地方,将丧葬费定为当地社平工资的两倍。
3一次性抚恤金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相关通知,我们可以知道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离退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退休抚恤金是按照退休前的基本工资发放20个月,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的抚恤金是发放40个月,定为烈士的抚恤金是发放80个月。(企业退休人员的抚恤金最低9个月)
对于一些基本工资较高的,比如每个月基本工资就能拿到6000元左右,那么这样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就能领取到6000×20=12万元。
但是对于很多企业退休人员,他们的基本工资比较低,一次性抚恤金很多时候也就只有9个月,如果基本工资只有2000元,那么一次性抚恤金就只有2000×9=18000元。
具体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各个地方都有所不同,具体的还要看当地的政策。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
遗属生活补助金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领取的。
1.退休人员死亡后,其身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依靠死者提供的。
2.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在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
3.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是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
只要符合这其中一个条件的遗属就可以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农村户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城镇户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具体的金额发放,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叁’ 事业单位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事业单位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1、抚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或退休费)为基数,病故发20个月;因公死亡发40个月;烈士发80个月;
2、丧葬费。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死亡发6倍;因公死亡和离休人员发10倍。
丧葬费领取流程具体如下:
1、带上相关资料,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具体资料如下:
(1)户口本;
(2)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给当事人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肆’ 事业单位退休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2020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法律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在国内异地(指非发放抚恤金所在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或者前往香港、、定居或者出国定居的中国国籍伤残人员,经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伤残抚恤金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也可以委托民政部门邮寄给本人、或者存入其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伍’ 事业单位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2022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
1、员工因为工作原因死亡,发放20个月基本的工资;
2、事业单位员工因为突发疾病死亡的补助10个月基本工资;
3、员工的丧葬费单位一次性补助4000,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为5000;
4、对员工家属补偿为,如果是城市户口,一人补偿210,两人以上每人每月补偿190,农业户口一人补偿170,二人以上补偿150。
抚恤金的定义如下:
1、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法律依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陆’ 事业单位抚恤金标准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
1、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2、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柒’ 事业单位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事业单位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
领抚恤金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领抚恤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必须由死亡人员的第一法定继承人来办理;
2、参保人及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参保人及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火化证原件;
5、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退休死亡需提供待遇证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捌’ 事业单位的抚恤金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抚恤金发放标准是: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业户口一人月170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
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前已经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职)费和病退人员生活费,以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在10年过渡期内退休人员按新老办法对比后的补差资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余额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