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区工作者可以转编吗,工作几年后可以转
截止到2021年6月,目前国家并没有相关的规定,社区工作者将来会转成事业编制的规定。
事业编制的录用流程: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社区工作者的实施单位:
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❷ 社区工作者 将来会转成事业编吗
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对将来是否可以,可以参考新华网的报道
正方(支持转编制):
1、 社工将来肯定会转为事业编,而且是全额事业编,因为在中国没有社工这个行业,目前社工的工资是财政提供,将来必将给个“名分”!!!而且现在的公务员考试、事业编考试,优先录取社工。
2、这个很期待!听说是转,但不一定是事业编,也有可能是社工自己的编制体系!
3、个人还是希望社工转事业编,这样才可以引入更多的人才,加大这一块的发展,我早上看了一个微博,别人说如果给社区工作者转为事业编,就是对国家财政负担加重,有一个街道公务员96人,社工46人,说转为事业编就增加50%的负担,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知不知道现在很多活都是社工干的,看来社会上真不了解社区工作真实一面。
4、课上老师说已经开始计划归入编制内了,但一定是正式的社区工作者。
5、今天看了新闻:“"《意见》提出探索优秀社区工作者的晋升制度。要求市、区县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应将社区工作经历作为优先条件;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拿出一定比例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和领导岗位,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选拔录用
反方(不支持转编制):
1、社工都能转事业编的话,事情就没人做了。
2、事业编的事别想了,就如同涨工资的把戏一样,社工的怨气很大,很多人对这个岗位都缺少信心,有心离开的也不在少数。2014年初说从2013年12月开始补工资,涨到人均到手3800,听到这个消息你会辞职么?反正我不会。现在拖到2015年5月了我相信多数地区关于涨工资的事依然一点信还没有呢,即使如此现在没拿到钱的你会辞职么?反正我不会。我相信补钱的时候还会出一个关于社工的优惠政策,到时候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不是不听、不信、不等待。
3、什么时候,我们的政策能够从鼓励社工考公务员,改变为,鼓励社工在自己的岗位上扎实,踏实的扎下根来(这种鼓励必须以物质保障为基础),则,我们的社工机制才真正健全,我们的社工才真正能留得住人才!目前,社工这个职业的长期价值就在于其有投机的可能,现在事业编,公务员,都开始向做社工的人倾斜了,社工这个职业的投机性也开始显现,单纯看社工这个职业本身,是没有什么前途和价值的,它的价值,唯一的,就是为做事业编,公务员铺路而已~ 不要说我阴暗,我是宁做真小人,不做伪君子!有我这样心态的人是大部分社工的想法,什么时候,我们的政策能够从鼓励社工考公务员,改变为,鼓励社工在自己的岗位上扎实,踏实的扎下根来(这种鼓励必须以物质保障为基础),则,我们的社工机制才真正健全,我们的社工才真正能留得住人才!
参考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gongyi/2016-02/02/c_128691946.htm
❸ 社工将来会纳入编制吗
可能会。
1、社工将来可能会纳入编制,但目前来看我国的社会工作者都是没有编制的。 社会工作者不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社会工作者属于合同制。
2、不过从国家对社区的各项政策倾斜来看,并不无可能今后会有编制。像是上海有一个新开的叫做“社工编”概念,目前来说算是试点,不过从这个信号来看,今后社会工作者拥有编制的可能性很大。
3、社区工作者在聘任期间可以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表现优秀,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主任。优秀社区党组织或主任,可以参加乡镇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也可以参加省级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发展空间广阔,前景喜人。
社工证考完能做什么:
1、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岗位,主要从事动员社区资源、服务人民群众、解决社区问题、推动社区发展的工作。并且社会工作者能在经过政府批准后,建立独立的民间社会服务机构的资质。
2、公务员岗位系统,主要是指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公安等职能部门中从事社会政策制定、执行等工作的岗位。
3、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相关的群团组织或相关岗位,包括为儿童、青少年、妇女、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专业社会服务的岗位。
4、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如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社会、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军休所等机构开展社会服务的岗位。
❹ 2022下半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社工岗是事业编制吗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2022下半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社工岗不是事业编制,是合同制事业单位。因为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的性质是合同制事业单位。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❺ 社工将来会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吗
社工将来可能会纳入编制。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者都是没有编制的。
社会工作者不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社会工作者属于合同制,不过从国家对社区的各项政策倾斜来看,并不无可能今后会有编制。像是上海有一个新开的叫做“社工编”概念,目前来说算是试点,不过从这个信号来看,今后社会工作者拥有编制的可能性很大。
社工的职责:
1、全面做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
2、组织职工开展社工培训和职业考试。
3、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社会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4、负责对有需求的(包括周边社区)人员开展个案小组工作。
5、负责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类活动。
6、负责资料的收集记录整理分析评估工作,并对特殊的个案进行回访。
7、负责与国内社会工作开展较好城市地区的交流合作。
8、负责组织和管理志愿者共同做好社会工作。
9、协助相关科室完成合作项目。
10、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❻ 社工属于事业编制么
社工没有编制。
1、社工属于合同工,职位比较高一点的会享受编制。
2、大多数地区,目前还是采用与劳务市场签订用工合同,社会工作者属于劳务派遣,当地民政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社区工作者领取的报酬有,生活补贴、岗位补贴、考核奖金三块。
3、社会工作者一般有当地的街道和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社会工作者需要完成的工作很多。就目前而言,由于社会工作者是在社区居委会工作,受居民委员会法的规定,居委会受群众自治组织的约束,街道等上级主管部门对社区居委会都只有指导工作的权力。
❼ 社工可以转事业编吗,未来我国的社工前景如何
在大家传统的印象里,公务员和事业编才是名副其实的“铁饭碗”工作,旱涝保收,工资待遇也非常的稳定。但是能考上还是有一定的难度,毕竟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其实还有一些工作虽然没有编制,但是同样也非常的稳定,学历门槛相对来说也比较的低,很容易考上。而且根据目前的政策来看,更容易考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可以参加定向招录绿色通道。
社区工作者
一般是指目前我们所说的一个社区干部,又叫“社工”。在今年7月份的时候,中组部人社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一个文件,这个文件的名称叫做《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通知中就提到了要加大从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中,招录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街道乡镇干部的力度,社工受到政策红利的青睐。另外社区工作者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考《社工工作者职业资格证》,考上之后工资待遇,也会有相应的一个增加。
辅警
目前全国各地的辅警又迎来了一个比较好的契机,一些地方开始实行辅警改革,进一步提高辅警一个工资待遇。目前主要有三种改革措施。第一种措施就是一个等级的管理。第二种就是调整薪酬结构。第三种就是优者入编,面向优秀的人员,定向招录成为事业编,或者是公务员,开辟辅警入编入警的一个绿色通道。
特岗教师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一个特殊政策。每年都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乡村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的这样一份工作。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内是没有编制的,但是工作三年考核合格后,基本上都会直接给事业编。如果想去考公务员的话,它的优势是更明显的。
❽ 社区工作者2022年纳入编制
社区不属于事业单位,而是由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属于民间组织,归属于街道办事处(属于政府派出机构)管理。
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包括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范围的地域、一定规模的设施、一定特征的文化、一定类型的组织。社区就是这样一个“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监会、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是指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招考。
在这里以2019年鞍山社区转编为例,仅供参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6日(含)至2001年12月26日(含)期间出生);
(四)报考市本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城区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五)现任我市城区社区工作者,且累计服务期满3年(含)及以上,应聘社区工作者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服务年限,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之日;社区工作者具体是:
1、社区党组织成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经社区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或经上级党组织任命。
2、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由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依法选举产生。
3、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的方式产生的人员。聘期与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六)符合报考事业单位所需基本条件,适应事业单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无结论的、社区工作者考核评议为不称职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