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有没有事业编制
法律分析:法院实行员额制管理。 和检察院一样,法院也是实行员额制管理,符合员额制条件的,不仅要是在岗在编的公务员,而且还要有资格,论资排辈也要在前面,因为数量太少。 进入员额制的法官,其工资收入、福利补贴、前途都要高出其他公务员一大截。 未进入员额制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法院辅助人员一样,收入不是很高,好处是可以排队进员额,希望比较大。法院的事业编制人员,是法院辅助性岗位人员,比如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信访等,可以在当地政府其他事业单位之间流动,也可以提拔任用。 虽然工资比员额制人员低许多,但比其他事业单位津贴高,还是有一定优势的。法院还有一部分临时人员:比如近年来招收的书记员,属于合同制管理,不能使用行政或者事业编制,是编外管理人员,工资收入、福利待遇都要低于正式职工一大截。 法院待遇最好的是员额制的公务员,其次是等待进入员额制的公务员,再下来就是事业人员,排最后的是合同制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⑵ 法院有那些编制 有什么不同
1、是政法专项编,这种编制的人是法官。
2、是行政编,这种编制的人不能当法官。但是如果通过司法考试,可以转换为政法专项编。
3、是工勤编,这种编制的人如司机;工勤编制是指为工勤人员所设置的编制。
4、是事业编,这种编制的可以从事行政工作或者当书记员。
行政编制:
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机构、人员定额、职务名称、工作量、工资标准、经费额度等的总称。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
由行政经费开支,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列为国家行政编制。行政编制是人员编制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类别之一。
政法专项编制:
2007年起实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工作需要,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地方行政编制总额内对特定的行政机构的行政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在实践中指的就是政法专项编制。
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实践中,通常把检察、审判机关,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司法(含监狱、劳动教养管理局)、国家安全以及公安等机关,及其所属直接履行政法职能的单位,统称为政法系统。这些系统使用的编制统称为政法专项编制。党委政法委使用的编制不是政法专项编制。
工勤编:
工勤编制是指为工勤人员所设置的编制。工勤编制不同于行政编制(包括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前者主要是为后者提供后勤保障,包括交通服务(司机)、餐饮服务(食堂工作人员)等。
事业编: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2)县级法院的事业编制是哪些订的位扩展阅读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编制,应当根据其所承担的职责,按照精简的原则核定。
2、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编制的不同类别和使用范围审批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应当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4、根据工作需要,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地方行政编制总额内对特定的行政机构的行政编制实行专项管理。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但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行政机构解决。
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⑶ 考法院的事业编制有什么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具有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
5.年满18周岁且未满35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1999年7月1日之前出生)。
6.报考人员原则上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法院,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法院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以及有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仅供参考)
⑷ 县级政府一般都有哪些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
县级政府一般都有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工信局、交通局、教育局、文体新闻出版局、农牧局、审计局、计生局、人社局、林业局、水利局、城建局、粮食局、发改局等。事业单位主要有学校、医院、统计局,环保局,县委办、药监局、政务服务局、检察院、法院、地震局、人防办、老龄委等等。
县级政府是指管理一个县级行政区域事务的政府组织的总称,是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地区级政府与乡镇政府、村联系的中间环节,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行政区域。
⑸ 法院工勤人员是事业编吗
法院工勤人员大体上分两种编制,一是行政编制,也就是公务员了。二是事业编制,其中包括自筹自资的事业编,和工勤编,自筹自资的事业编制是由法院负责开资,工勤编制是由财政负责开资。
一、法院工勤人员的介绍
机关工勤编成员通常是指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内从事驾驶、收发、打字、维护等简单工种和辅助工作的人。 一般由所在地区的编辑或其他相关组织根据需要核定,用人单位申报后招录,财政统一支付报酬,但与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者不同。
与公务员不同,无法取得相应的执法权限,不能对外执行行政事务,其报酬和职务规定与不适用公务员考核、职务级职务等相关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同,主要是其工资来源于行政资金而非自筹资金,从其工作内容来看,公司的从属
二、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不同
1、级别不相同
行政编制是国家公务员,有等级。 而且,事业编制,名义上是国家干部,但实际上是劳动者的身份,“去”是职名。
2、身份不同
进入行政编制意味着你是国家公务员,如果通过选拔考试就是国家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受到医疗、晋升等国家各种法定待遇。 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像学校一样是典型的事业单位。 事业编制不一定必须是公务员,进入行政编制要求必须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
3、退休后的待遇不同
公务员不用交养老金,所以退休后差别很大。 如果你是事业单位,每月支付的工资中会扣除养老金。 公务员不需要扣除。 在部队的同一级别上,工资待遇基本相同。 转业后,根据编制不同,待遇可能会有很大差异。
此外,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非编制人员就是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象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财政没有关系)。所以,非编制人员的待遇不一定比编制人员差。
⑹ 法院都有哪些职务
法院的职务包括:法院除院长外,下设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审判员、书记员,还有法警等。
法院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民一庭(民事审判一庭,下同)、民二庭,刑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执行局,法警队等。三个字中第一个字是法的,在法院应该是法警队。 关于法制办,通常是区县一级政府的内设部门,而非法院的部门。
法院的机构设置包括:
一、主要职能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四)审判民事、刑事和行政的一审案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审判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提起再审的案件;审判市、县人大监督的案件;审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抗诉案件。
(五)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七)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并通过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八)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法官干警的教育培训。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法院机关管理及日常事务的组织落实。承办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工作,传递处理各种工作信息;起草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承办各种信访文函的登记、送阅、转办工作;负责机关财产、财务管理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装备工作任务;负责内、外来客的接待工作;负责院党组及其领导的其他服务性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机关党的支部工作;负责全院的行政事务、人事调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干警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组织考评、考核、奖惩的落实;负责工会工作,组织干警的业务活动。
(三)刑事审判庭
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刑事案件;审理当事人个人提起的自诉刑事案件;协助中级人民法院搞好相应的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协助中级人民法院搞好执行死刑犯工作。
(四)民事审判庭
负责辖区内民事案件的调解及审判工作。及时审理合同纠纷、婚姻纠纷、债务纠纷、财产纠纷等案件。积极做好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兄弟县(区)法院涉及本辖区内案件及当事人的调查、取证、开庭、送达、宣判等辅助性工作。
(五)行政审判庭
负责辖区行政案件的审判及调处工作,依法协助行政执行机关依法行政。做好上级法院和各兄弟县(区)法院涉及本辖区内案件及当事人的审判及辅助性工作。
(六)审判监督庭
负责全院发回重审、再审案件的审判、调处工作,负责检察院提起抗诉案件的审判工作,负责院长及上级法院提起再审案件和人大依法监督案件的审判工作。
(七)立案庭
负责全院的立案工作及一般案件的送达、取证、听证工作,一般简单案件的调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全院的一审案件进行排期,搞好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工作。
(八)执行局
负责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的执行案件;负责全县非诉讼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积极协助搞好异地执行案件。
(九)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全院重要案件庭审时的值庭;负责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提押、看守、警戒等任务;负责全院后勤机关的保卫安全等工作。在中院司法警察支队的统一调配下,完成执行死刑的任务。
⑺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的事业单位有:国家法官学院、内部报刊杂志社、他的下设服务行业的工勤人员等都是事业单位 。
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包括,检察日报社、人民检察编辑部、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影视制作中心、法医鉴定中心等。
省级以下的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一般没有事业单位。
⑻ 营山县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营山县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有以下几个:政法委直接分管、监督部门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