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市委政法委是做什么工作的
法律分析:市委政法委的工作内容有: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2、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4、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5、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团队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6、指导下级综治委、政法委工作;7、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第六条 政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
(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八)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九)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
(十)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⑵ 教育整顿征求意见建议内容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四督导组进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开展督导工作。党委政法委要全面担起“双重责任”,带头建设“三个机关”,实现“两高”要求,即在第二批教育整顿中,既要抓好自身的教育整顿,也要统筹指导好全区政法队伍,特别是区直各政法单位的教育整顿,通过上下联动、条线结合,把解决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结合起来。要以政治机关、领导机关、表率机关的标准严格要求,在各项工作中先行一步、更严一点,体现出更高标准、更高起点,切实把教育整顿做好做实,树立起良好的政法队伍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六条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第二十七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⑶ 教育整顿范围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对象范围: 参加人员包括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全体在编在职干警。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制司法堵住人员参加学习教育和查纠整改,违纪违法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03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三大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范围和时间是: 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全体在编在职政法干警。国家安全机关教育整顿工作按照省国家安全厅部署组织实施。时间从 2021 年 2 月底开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七条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八条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⑷ 如何在政法工作中更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如何在政法工作中更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原国政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本质属性是人民性,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就会成为无水之鱼、无本之木,势必影响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更不能履行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首要政治任务。如何在政法工作中更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探索的一个课题。
一、党的群众路线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新的形势下,政法工作如何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政法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一个工作方式方法问题,更是一个立场观点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对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和意义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党的群众路线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形成的重要经验总结,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是群众路线的又一重要内容。政法群众路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法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其实质在于将执法为民、司法为民的法治价值理念融于政法各项工作之中,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法律权利,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其主要目标在于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中央政法委部署在全国政法政法干警中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其中,明确指出“为民”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根本,是全部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正是“一切为了群众”的执法理念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为民的价值观念,鲜明回答了政法工作“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以及“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等根本问题。这为广大政法干警在心里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实践中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政法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可以说,坚持群众路线是顺应新的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新期待、新需求和政法事业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是政法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发挥好这个优势,我们的政法事业就前进,就发展;失去这个优势,我们的政法事业就会遭受挫折,招致损失,甚至停滞不前。
二、当前政法工作贯彻群众路线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来看,这些年经过在政法机关持续开展“执法为民”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群众观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等,当前政法部门在贯彻群众路线总体上是好的,但在一些工作和一些干警中贯彻群众路线不力甚至脱离群众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存在的问题主要反映在几个方面:
1、群众观念意识淡薄。少数干警对新形势下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模糊,认为群众工作无所谓,不愿意与群众打交道,导致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影响工作开展。表现在:一是不会做群众工作。政法队伍中的一些成员,往往缺乏群众工作经验。比如一些年轻干警从“大学门”进“机关门”,虽然素质较高,但由于没有基层工作经验,不体察民情,不了解群众的想与盼,心里难以树立群众观念,也不会做群众工作,难免在工作上脱离实际,在作风上脱离群众,导致在案件办理工作中与群众接不上头、对不了话、办不成事,甚至造成工作失误。二是不愿做群众工作。一些干警认为群众觉悟低,琐碎麻烦,工作难做,在心里抵触群众工作,很难做到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服务群众;还有的认为政法工作专业性强,有无群众的配合、支持关系不大,感到“科技进步了、装备先进了,群众参与没有必要了”,不能很好的发动、组织群众,忘记了“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这个道理,在行动上不自觉地同群众疏远了。三是不适应形势变化。由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逐步提高,群众工作的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是我们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多元化、信息化、市场化条件下群众工作,显得力不从心,效果不佳。另一方面是一些干警在办案过程中,一味生搬硬套,机械办案,缺乏与群众的沟通,忽视群众的理解与感受,人为拉大与群众的距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的顺利进行。
2、工作作风亟待改进。一些政法干警由于缺乏职业道德,服务意识淡薄,重管理轻服务,表现在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对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不以为然,态度上“冷、横、硬、推”,工作中“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衙门作风依然存在。这些问题不仅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而且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信赖和感情。不重视群众工作导致的后果就是一些群众对政法干警情感冷漠,对政法工作漠不关心,有的人甚至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因怕报复或出于其他原因也不报案,造成政法部门侦查办案难、调查取证难、追捕疑犯难、获取线索难。
3、执法公信力遭到质疑。极少数政法干警由于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手段,在执法办案中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使社会公平正义受到严重挑战。正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十倍于犯罪,因为犯罪只是污染河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污染水源。”这些年发生的佘祥林案、赵作海案等案件,真相大白后,嫌疑人虽然被宣布无罪释放,并给予了国家赔偿,当时办案责任人虽然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这种枉法办案的典型事件还是受到国人的高度关注,在人民群众的心里留下很大的阴影,使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遭到质疑。
当然,还有法制建设不够完善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群众广泛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比如,见义勇为人员与犯罪分子作斗争致伤致残的治疗费用及生活保障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对证人的保护法律尚无完善的措施等等,这些问题都在很大程度上使政法工作贯彻群众路线受到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正视存在问题,并勇于解决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把我们的政法事业推向前进。
三、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对策措施
当前,政法工作仍处于刑事案件高发、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和对敌斗争复杂的特殊时期。政法机关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不断深化群众观点,找准政法工作群众路线的途径和方法,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更好地完成政法各项工作任务。笔者认为,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群众路线要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1、牢固树立政法工作的群众观念,始终站稳正确的群众立场。“水能载舟,亦可覆舟”,没有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政法工作就不能一帆风顺。高度重视并善于做好群众工作,是各级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一定要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主管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各级政法机关领导要切实端正思想认识,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方法,作出工作表率,带领广大干警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和实效性。要通过开展常态化、多元化的教育,引导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切实增强爱民意识和群众观念。二是针对少数政法干警思想上和工作中不重视群众工作实际,着重消除两大思想障碍,即不相信、不理解群众的“群众落后论”,不愿做或不必做群众工作的“群众工作过时论”。近年来,我市政法部门通过深入开展“三访三评”大走访、“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争百家好评”、“人民法官为人民”、“忠诚为民、诚信公证”等活动,全面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深入基层访群众转作风,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使广大政法干警在思想上引起触动,切实增强了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力地推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三是始终站稳执法为民的群众立场,切实增进同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政法干警要和群众肩并肩、面对面交朋友,努力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情“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情“零懈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
2、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坚持严打整治不动摇,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优良的治安环境。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民生警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小事”,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要重视侦破“小案件”。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入室盗窃、盗窃家禽家畜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加大对村霸及涉赌、涉黄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问题的查处、打击力度;对破获的侵财性案件,第一时间集中精力追赃、第一时间返还被盗抢物品,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二是要认真做好“小事情”。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如公安机关推出“流动警务车”进村入户服务群众,为群众办理出生上户、户口迁移、姓名变更、办理“二代证”等各类证件,架起了警民关系的连心桥。三是要妥善调处“小纠纷”。公安部门要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通过在社区设立调解室,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对债务纠纷、农村土地林权纠纷等引发的纠纷,法院、公安、司法部门积极协调村党支部、村委会,依法妥善处置,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众的诉讼成本。四是要注重整改“小隐患”。要深入辖区厂矿企业、学校、网吧,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各类治安管理安全隐患、火灾隐患、危爆物品隐患,及时排除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五是要主动实施“小帮扶”。我市陵川县秦家庄派出所发挥职能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他们所创新的“三个五”工作法,真心服务“两员”(服务外出打工人员和留守在家人员)生产生活,想方设法为他们克服困难,提供支持、帮助和服务,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赢得了农村群众、留守孤寡老人的称赞。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实际上是民生大计。解决好这些事情,就是政法工作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就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进一步改善政法机关的形象。
3、建立健全群众合理诉求的表达机制,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引导上访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反映诉求,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保障广大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决策机制。对涉及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要充分论证科学评估,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兼顾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具体利益,使我们的决策最大限度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合理诉求。三是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对群众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必须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努力化解,尽力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扎实推进大调解工作。大调解工作就是群众路线工作,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行“六级六步”大调解工作机制,年调解矛盾纠纷万余起,有效避免了大量“民转刑”案件发生。政法部门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妥善审理好涉及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劳动争议、离婚、子女抚养、买卖合同等民商事纠纷,尤其要维护好老人、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更加高效、简便地解决纠纷,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
4、把依法办事与带着感情做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两个效果的统一。依法办事是政法机关工作的准绳,也是约束自己的法则。要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对于那些滥用权力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要坚决克服执法办案中的“冷、横、硬”现象,带着感情更好地依法把群众的事情办好。坚持以法明理,以理服人,将“法”与“理”融会贯通,即把道理、政策、法律向群众讲清楚,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遇到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群众心悦诚服。要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要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充分体现人性化办案的理念,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5、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加强政法干警执法办案的能力建设。要以政法机关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建学习型政法、培养学习型干警”活动为载体,把发扬优良传统与开拓创新结合起来,不断改进政法干警的群众观点和群众工作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岗位练兵、业务技能大赛、办案标兵评选等创先争优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地提升干警执法办案水平,努力培养政法干警掌握为群众服务的新知识、新技能。要继承和发扬政法工作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根据经济社会变革和群众状况的变化,积极探索创新群众工作的途径与方法,使群众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要教育政法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的规定,坚守廉洁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维护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总之,坚持政法工作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只有这样,政法机关才能担负起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重任,坚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⑸ 政法委到底能起什么作用啊尤其是县级党委政法委,好像根本没什么影响力啊!官多兵少,干不了什么事情!
作用从设置上说是比较大的,但是目前现行的管理体系导致作用发挥不明显,而且是对党委、政府监督的作用上,即使有很多也是内部处理的问题,外人怎么能体会它的作用呢?总之,这个地方从发展等各个方面看,是个很适宜去的单位,人少、架子大、级别高,很多转业干部都想去呢,不过确实不容易的。
⑹ 国家从哪些方面入手推进了学前教育的法治建设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公布。未来几年,中国的学前教育将如何发展?“入园难”“入园贵”的难题要怎样解决?这份意见设定了任务书、部署了规划图,备受期待。
目标
——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意见提出,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入园难”“入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
对此,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此外,为了扭转高收费民办园占比偏高的局面,意见提出,按照实现普惠目标的要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省份,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
入园
——逐年安排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
对于如何扩大资源供给,化解“入园难”的难题,意见做了针对性部署。
意见指出,国家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逐年安排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地区、脱贫攻坚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
意见要求,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在为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此外,在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方面,意见提出,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办园
——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意见同时还在遏制过度逐利、改善办园条件等方面作出要求。
在遏制过度逐利方面,意见规定,民办园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每年依规向当地教育、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意见明确,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意见还提出,要全面改善办园条件。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应达到规定要求。国家制定幼儿园玩教具和图书配备指南,广泛征集遴选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优质游戏活动资源和体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现代生活特色的绘本。
收费
——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幼儿园收费也将迎来调整。
意见提出,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
其中,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
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地方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教师
——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终身不得从教
针对备受关注的幼儿园师资问题,意见要求,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
此外,在教师待遇方面,意见提出,各地要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而在教师队伍管理方面,要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措施,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培养热爱幼教、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
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
教学
——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针对“幼儿园要教什么”这一问题,意见提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珍视幼儿游戏活动的独特价值,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尊重个体差异,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要求,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
安全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不时发生的幼儿安全问题,一直是家长关注的焦点。
对此,意见要求,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强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并通过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方式提高幼儿感知、体悟、躲避危险和伤害的能力。
意见还指出,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公安、司法等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监管
——伤害儿童、违规收费的幼儿园责任人或终身不得办学执教
在监管方面,意见明确,加强办园行为督导,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具体来看,幼儿园提供虚假或误导家长信息的,纳入诚信记录。对存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进行整改、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吊销办园许可证,有关责任人终身不得办学和执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⑺ 县教育局解决不了的困难县政法委能解决吗
基本上需要联合解决。
政法委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政法部门共同的,涉及全局的工作做出总体安排,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领导,管理,指导,研究,调全县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委提出建议。出现困难解决不了,统一协调一起联合解决。
⑻ 政法委厉不厉害
政法委厉害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健全完善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
●要抓好科学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要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好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力量,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好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履行好维护一方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调动城乡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主自治的积极性,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
●要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教育、道德教化,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要坚持依法办事,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
●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政法单位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顺畅、社会更和谐有序。
●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要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
●要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
●要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要加快构建海外安全保护体系,保障我国在海外的机构、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