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婚后事业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怎么参公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怎么参公

发布时间:2022-12-25 01:33:13

‘壹’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调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您“调”这个字是读"diao",还是"tiao".
有没有必要?我真是搞不明白这问题

这么说吧,照政策上来说,事业单位的编制和参照公务员的性质是不一样的,事业单位的编制拿的是事业单位的工资,参公拿的是公务员的工资。而且福利待遇也不同,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是公务员的,这么举例:公务员涨工资,那么参照公务员的就跟着涨,而事业单位不跟着涨,这是两个性质。而且工资水平是不一样的。公务员现在是比事业单位高的,普遍来说(有些很能赚钱、福利很好的事业单位那不一样)
而且,事业单位就是事业单位,参公就是参公,现在来看,参公的事业单位比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要好。但是以后的话不好说。
现在来说,这两个编制完全性质不同,是不可以调的,你要是从事业单位转成参公,操作不起来。现在要进事业单位、想当公务员都得考(你有关系,你找人,也得考,有本事连考试都做手脚给你笔试面试都第一你成,但是你还是得走考试这一形式,不像以前找到关系了直接就塞人进去了。)你进事业单位要考,想当公务员还是得考。除非你们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在国家政策改变了,或者市里面给你们单位转性质了,把整个单位转成参公管理。那么你们原先事业编的人就转成了参公。

你问有没有必要,你自己看看哪个工资高,自己去看有没有必要,别人又不晓得现在你那边的待遇是怎样的。
就性质而言,现在参公比事业单位好。

‘贰’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是否可以编制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在职人员有没有事业编制,参公管理还是非参公管理都是有区别的。原则上,如果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就应当适用公务员法有关开办民营企业或成为民营企业股东、法人的限制;否则,在没有相关 地方性法规 、规章限制规定的前提下是可以的。 另外,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需要具备2个条件,一必须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是具有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能。具备了这2个条件后经过本单位申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报上一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经过批准后这个单位叫做参公单位。

‘叁’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干部能参照公务员管理吗

不能。

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设区市的城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综上所述,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公益性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干部不同能参照公务员管理。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怎么参公扩展阅读:

参照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

公务员法实施前已批准为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且工作人员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不再进行参照管理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

符合列入参照管理范围条件,在公务员法实施前尚未审批为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管理后,其工作人员应具有的资格条件为:

1、系核定的单位编制限额内的正式工作人员;

2、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3、市直属和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区、县(市)直属和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截至单位批准参照管理之日,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

5、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单位批准为参照管理之日,原为工勤人员后转入管理岗位满3年以上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转聘在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以上,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可列入参照管理对象。

‘肆’ 全额事业单位转参公最新规定

事业编制能否转公务员?

答案是肯定的。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事业编制人员可以通过调任的方式,调到行政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置换为公务员。调任分两种情况,一是处级以上领导调任,这种相对容易,大多数属于组织使用干部需要,只要组织研究讨论公示后,即可实现身份转换;另外一种是科级以上处级以下干部调任,这种属于典型的逆向调动,难度较大。

调任条件一般要求具备三点:

1、必须有接收单位;

2、接收单位要有空编;

3、在事业单位取得副科。

同时,对年龄和学历也有规定:

1、学历要求。按照规定,调入市级以上机关任职的,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任职的,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要求。调任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调任市级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调任县(市、区)级以下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专业技术人员调任。专技人员调入市级以上机关担任处级领导职务,拟调任人员应当聘任副高职称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职称。调入市级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拟调任人员应当聘任副高职称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职称;调入县(市、区)以下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拟调任人员应当具有中级职称2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职。

4、管理岗位人员调任。在事业单位取得副科级及以上职务,试用期转正后,可同等调任机关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有领导帮你,否则具备条件也是白搭。

‘伍’ 全额拨款事业编可以转参公编码

不可以。
全额事业编制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基本待遇与公务员一致,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城管、学校、农技站等。

‘陆’ 全额拨款事业工勤人员转管理岗后能随单位参公吗

你好,不可以的。事业单位参公后,工勤编的人员身份很难转为公务员的,或者说基本上是不能转为公务员的。转公务员是有几个必要条件的,第一,就是原本就是全额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也就是说是干部身份,工勤人员身份是不可以的。第二,学历要大学以上学历。第三,有个年龄限制,这个年龄可能不同的地区不一样的。第四,还要求近几年的年度考核合格。总之,转公务员是要干部身份的,有些还要经过考试,工勤人员是无法转公务员的。祝愉快!

‘柒’ 我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09年刚成立的新单位)人员,,我们单位要参公了,请问这个身份能参公吗,

的确,工人系列是不能参公的,如果真要参工,要想想其他办法
依据
1、关于参公管理的法律依据是《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2、由上可知:参公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政府系统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政策、规划的研究制度;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业管理等。二是使用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全部负担。
3、对于参公的两个基本条件,第二个比较容易掌握,但第一个则非常原则,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具体包括什么,没有正式的解释。何为行政管理,也是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掌握。由于各地情况的不同,国家也不可能将管理微观到如此程度。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对于机构编制的管理,越往下级越紧张,有些单位在省市可能是行政机构,但到了基层,由于受到机构编制的限制,只能采取变通的处理办法搞参公甚至是事业单位。

‘捌’ 请问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分为参公和不参公的吗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分为参公和不参公参公:参照公务员管理,将全部采取公务员的管理方式,取消专业技术职务,完全按照行政级别来确定人员级别和档次。

‘玖’ 公益一类事业编会参公吗

参公,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指党群机关人员,使用行政编制,待遇、职能、岗位设置、人员交流和政府部门一般无二。另一种是事业单位中,承担行政执法职能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虽然是参公,但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如果想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会有许多额外的限制条件。

事业单位参公,其依据就是“承担行政职能”。因而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是不可能参公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现有的事业单位分为三种模式:行政类、公益类、生产经营类,其中公益类又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从改革方向来看,行政类是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生产经营类改企,公益一类保留,公益二类剥离生产经营职能改企、公益职能整合到保留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实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今后将不再设立承担生产经营职能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参公有三种模式:一种是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文化稽查大队、农业执法大队、路政大队等;一种是县区基层由于受党政机构数额限制,将行政部门设置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个地方设立的政府直属“事业局”,大多都是参公管理;还有一种就是主要或者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社保、就业、水保等单位。党政机构改革,要求市县不允许成立事业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又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事业单位没有了行政职能,也就没有了参公的依据,因此,今后事业单位不再参公。以前登记为参公的人员,如果随改革到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参公身份和待遇依然保留。

唯一的例外,就是行政执法机构。按照综合执法改革方案要求,县区为主设立的行政执法机构,依然保留了事业单位性质。而新《公务员法》依然保留了“行政执法公务员”的概念,也明确规定“承担公共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这就给行政执法事业单位依然参公,指明了改革方向,也提供了政策、法律法规依据。

不能参公。首先,事业单位分类决定了职能和定位。事业单位分类已经完成,如果分类为一类事业单位,说明该事业单位就不具备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会并入行政机关,也不能成立行政机构,只能是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给予保留。

其次,事业单位参公必须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否则不能参公。这是一条原则和硬条件,没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职权,不能参公,也不能申报和审批。过去很多事业单位依据政府规章、会议纪要、编办职能调整等,轻易就申报参公,以后这些不符合参公事业单位,全部取消参公,人员管理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
最后,假如你单位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可以参公了,关于职称工资会取消,比照公务员同等人员,确定职务工资。例如,中级职称对应公务员的科级及以下职务,中级8级,可以套到正科,中级10级套到副科级,至于中级9级,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可以套到科级职务。

肯定不行!都已经被划到公益一类了,还怎么可能参公!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到2020年底前,承担行政执法功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过渡为参公或行政机构;承担生产经营的,逐步改为企业;而承担公益服务的,将逐渐改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也就是题主所说的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按照这个要求,已经被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说明其原有的行政执法职能已经被剥离,转为上级机关或其他单位,不再具有行政职能,更多的是体现公益服务属性。既然行政职能都没有了,显然已不具备转参公和行政的条件。比如,中小学,乡镇卫生院,部委办局除综合执法类以外的二层机构,大多数都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它们基本上都不可能转为参公单位,否则,事业单位改革就失去了意义。

所以,就别做公益一类转参公的梦了。

我是小公,专注公务员考试、任用、提拔等体制类问答,感兴趣或有疑问咨询的,可以关注私信我,我将提供全方位的权威解答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能不能参公,我们必须看一下哪些事业单位在这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被划为一类事业单位?

被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承担义务教育的中小学;承担基层医疗卫生 健康 的乡镇公立卫生院;承担行政职能的乡镇七站八所四中心;基层混编混岗的事业人员;其他承担行政职能但没有参公,也没有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承担科教文卫公益服务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所以回答题主的问题必须分开看:最有有可能参公的是承担行政职能到没有参公,也没有被划到行政类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再下来就是基层承担行政职能的七站八所四中心和基层混编混岗人员。

至于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和其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不可能参公的,国家明确提出,必须加强这类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使其成为真正的事业单位(后面可能就剩这一类事业单位了,其他事业单位都会慢慢改制)。

所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除了公务员最安全的岗位,要么转公务员或者参公,要么成为笑到最后的事业单位,待遇肯定会提高。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会不会参公?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谈谈自己的理解。

在当前事业单位分类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实也就是以前所说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主要是由行政单位主管,承担一定的行政职能。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也会有参公的情况,但机会应该不大。按照当前的事业单位设置与管理情况,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该参公的还没有参公。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能够参公的单位主要是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比如:食药稽查大队、工商执法大队、城管大队等。

如果说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该单位的行政职能比较突出,承担的任务比较多,参公的可能性就较大,这也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能!不仅一类,还有二类三类都是!随着 社会 的发展、国力的增强!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行为和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终究会被一些拥护党中央拥护 社会 主义拥护国家利益的重要人物去改变!我始终坚信我到死那天一定能实现!我希望我也能成为其中的一员!哪怕遍体鳞伤在所不惜!目前从事的 体育 工作虽然能让人 健康 快乐,但是让全国人员更进一步幸福和安居乐业,让广大劳动人民能在劳动中得到应该有的公平和公正!我发现这也许是当代有识之士的使命!比起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些许困难算不了什么! 历史 的巨轮会证明勤劳的中华民族炎黄子孙终究能重回昔日的辉煌!

肯定不会参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有:承担义务教育的中小学;承担基层医疗卫生 健康 的乡镇公立卫生院;承担行政职能的乡镇七站八所四中心;基层混编混岗的事业人员;其他承担行政职能但没有参公,也没有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承担科教文卫公益服务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不承担行政职能,又不能推行市场,所有他们会保留,作为全额财政开支的事业单位。

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才满足参公的基本要求,而且参公人员是按照当地公务员的一定百分比设定的,只有少部分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能参公。

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只占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一小部分,所以多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无法参公的。

新的事业单位改革后,根本不存在参公单位了,改革思路已经很明白,试点省市也已在全国全面推广!工会、妇联等原参公组织全部纳入行政编制;原具有全部行政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整体纳入行政机关;具有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部分人员进去行政机关,剩余人员分流或划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区市只保留一支行政执法队伍,就试点情况看,已明确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暂时保留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已参公人员暂时保留身份待遇,新进人员按事业单位待遇!具有盈利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均在此次改革范围,具体情况很复杂,就不一一叙述了!!

基本不可能!事业单位改革一共分四类,一类是拥有行政权利的事业单位,这种是最有可能参公的,但是很多地方还是采取单位参公人员保留事业身份的做法,当然也有人员随单位集体参公的,然后就是分公益去、公益二类和三类。

公益一类,一般就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种一般是政府或部门的辅助机构,比如机关事务局、惠民中心等也有乡镇公办卫生院、学校,科研单位(中科院、社科院这类)这类事业单位要剥离行政色彩更多突出公益属性。这种事业单位一般分事业管理人员和事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可以走职称还是不错,但是事业管理人员相对悲剧一点,特别在基层很多事业单位就是股级很多人一辈子都是九级管理一辈子这估计是事业管理人员最想不通和最希望借机构改革转变为参公的地方;但是随着改革深入个人估计事业管理也会走类似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路。

公益二类事业,属于财政差额拨款,这类事业单位一般是有一定收入但是需要财政支持,例如县级以上医院,科研单位,高校这些。

第三类就是企业了,例如盐业公司、烟草公司、国企等,他们就要全部推向市场,完全凭本事吃饭自收自支,当然这类里面有很多是具备事业编制身份的,改革的时候一般会征求他们意见,如果愿意保留事业身份那都要分流去事业单位,如果不想离开现在单位那就要剥离事业身份!

据我了解就知道这些,希望对你有帮助!

‘拾’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调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后,是全额拨款事业编还是参公事业遍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不能直接调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必须参加省级以上统一组织的考试;但有一种情况叫调任,不叫调入,调任是可以的,调任主要是从事业单位调到参公单位担任副科以上实职领导职务。调任后经公务员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了。
参公单位不一定都是事业编制,参公单位的性质有多种,事业编制只是一种,如地方妇联、地方团委、地方总工会都是参公单位,她们是群众团体。

阅读全文

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怎么参公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如何做好财富与幸福的决策 浏览:740
结婚三周年怎么表达爱情 浏览:60
兵团九师工作事业单位怎么样 浏览:665
陶瓷杯与骨瓷杯哪个更健康 浏览:749
310在爱情数字里什么意思 浏览:135
什么软件把自己变美女 浏览:395
美女和帅哥的全家福该怎么画 浏览:311
欧美女人穿什么衣服好看 浏览:821
有哪些表示幸福的诗句 浏览:40
幸福生活节节高的儿童舞蹈视频有哪些 浏览:380
老班长说幸福就是什么补充完整 浏览:76
家庭幸福美好如何做 浏览:539
肥城和宁阳事业编哪个好 浏览:323
美女组团偷项链是什么电影 浏览:726
对中医事业有什么追求 浏览:483
经济下行该如何面对 浏览:457
如何谈幸福恋爱 浏览:793
中国古代爱情电视剧有哪些 浏览:929
合肥和中山哪个经济发展好 浏览:315
红米note9pro如何快速打开健康码 浏览: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