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层乡镇事业编是如何分配工作的是怎样的呢
城镇基层事业单位有民政所、税所、电力工程所、卫生站、公安局、城管所这些,地域称呼上有一定的差别。大部分的城镇“七所八站”都撤销了,工作人员所有弄乱重新组合了,建立新单位,可是职责也都是之前“七所八站”的职责。主要是脱离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职能,搞好企业区划。
总体来说,乡镇事业编便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儿搬,职位安排主要取决于工作需求和领导的念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之后,村里进行立面改造、移风易俗活动、经普等分阶段每日任务,她无一例外也被调动进到调研组,期间还帮助站点所、核心进行防灾减灾宣传、生产安全、销售市场治理、树林救火等事宜,前后左右做了差不多三年,除开第一天在社保中心待过,其他时间都在乡镇机关和其它站点所熬过来的,什么写原材料、做账表、搞统计分析、驻村干部入户口、信访维稳等各类杂七杂八工作都干过,活生生从一个柔弱女子被锻练变成女汉纸、万花油。
Ⅱ 甘肃省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事业机构编制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业机构,是指从事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服务,处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活动之外,不具有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不以创造利润和为国家积累资金为主要目的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第三条事业机构的范围包括:(一)教育事业单位;(二)科研设计勘探事业单位;(三)卫生事业单位;(四)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单位;(五)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事业单位;(六)农林水牧渔业、气象事业单位;(七)社会福利城市公用和交通事业单位;(八)机关附属事业单位;(九)公检法司事业单位;(十)其它事业单位。第四条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单位名称、性质、隶属关系、级别建制、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编制数额、人员结构、领导职数、工资基金、经费来源等。第五条各级编制部门是事业机构编制的职能管理部门。
各级计划、组织、劳动、人事、财政、银行、审计、监察等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密切配合编制部门做好事业单位编制的管理工作。第六条各级编制部门管理事业机构编制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
(二)制定和执行事业机构编制控制计划;
(三)具体审核或审批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四)制定和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定员标准和内部人员结构比例;
(五)检查监督事业单位编制的执行情况;
(六)审核各事业单位的分月工资基金使用计划。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七条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第八条事业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的增长,应按照“精简、统一、效能、节约”的原则,并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地方人力、财力、物力的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因事制宜,合理布局,逐步发展。第九条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政事、企事分开的原则,根据单位的职能,确定性质、明确职责,使用编制,不得互相挤占或擅自转移,也不得长期(半年以上)借调人员顶岗工作。第十条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和有偿服务,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益,努力实现经费全部或部门自给,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应支持事业单位的正当经营活动,并加强管理。实行企业化管理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照章纳税。第十一条各类事业单位应视其业务范围、服务对象、经费来源等不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推行计划、结构、工资基金管理和编制包干、经费包干等办法。第三章审批程序第十二条新建事业单位,须由主管机关组织计划、财政、劳动、银行等部门及有关专家对其地位、作用、职责任务、业务范围、基建设施、经费来源、发展前景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写出专题论证报告,按规定的程序报批。第十三条凡属机构的增设、撤并、提高机构规格、更名或改变隶属关系,调整人员编制等,要由业务主管部门写出专题报告,报编制主管部门讨论审定。其它单位或个人无权审批。第十四条各级事业单位设置和调整,按下列权限审批:
(一)省属地级、副地级事业单位,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省编委审核后,报省委、省人民政府审批,其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由省编委审批;省直各部门所属县级事业单位及其人员编制由省编委审批;科级事业单位机构由省直各部门审批,人员编制报省编委审批。
(二)地(州、市)所属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报省编委审批,其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由地(州、市)编委审批;科级事业单位及人员编制由地(州、市)编委审批。
(三)县(市、区)所属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报地(州、市)编委审批;其内设机构(股级) 及人员编制由县(市、区)编委审批。
(四)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及人员编制,由县(市、区)编委审批。第十五条各类院校的设置和调整,按下列权限审批:
(一)省属大专院校,由省教委提出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家教委审批,其内设机构由省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编委审批;
(二)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由省业务主管部门或省辖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提出意见,报省计委、省教委和省编委共同审批;
(三)技工学校,由省业务主管部门或省辖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提出意见,报省劳动部门审批;
(四)中、小学,由同级教育部门审批。
各类院校的人员编制由同级编制部门审批。
Ⅲ 乡镇事业编怎么转公务员编制
有以下三种方法:
第一种:换届选举
为了增加干部的来源渠道,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每年乡镇换届选举都会允许公务员、事业单位、第一书记、村干部这四类群体参加。只要通过换届选举,就可以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序列,并登记为公务员身份。只要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达三到四年以上,并符合乡镇公务员任职条件的,就可以参加换届选举,不过这种途径通常比较困难。
第二种:组织部调任
除换届选举外,也可以通过组织部调任的方式实现转岗,但需要满足这几个条件:一是晋升为副科级职务,尽管难度比较大,但至少是有希望的;二是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处级干部放宽至50周岁,难度同样非常的大;三是调任单位必须有空余的编制,难如上青天。
第三种:参加公务员考试
满足基层最低服务年限后,乡镇事业编人员即可在职参加公务员考试,属于骑驴找马。考上了就是公务员编制,考不上也可以继续在事业单位工作。
一、乡镇事业编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龄上限以岗位要求为准,一般是在35周岁以下。
3、拥有与岗位要求相应的工作能力。
4、身体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5、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来说,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选择相应的事业编岗位报考。
二、公务员报考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Ⅳ 我们在甘肃省乡镇工作的省直单位工作人员该不该享受乡镇补贴
你们发精神文明奖的时候是不是也该参照乡镇水平?
我们这里是派驻脱贫攻坚工作队,如果上级文件规定要每月规定驻村22天的队员,享受乡镇补贴。这部分人都是县里的工作队员。
但是从实际看,省里市里派驻的工作队员,一般不规定要驻村,只是规定一年或者一个月要去几次村帮扶,所以,他们可能也不能享受乡镇补贴。
特别情况是那部分文件任命成为驻县、镇、村脱贫攻坚工作队长的,能获得乡镇补贴。因为他们是脱产进入当地党委政府班子的人。
最近因为山东落实乡镇事业编车补的新闻发酵,关于乡镇事业编发车补的事情非常热闹,讨论也很多,有些人有看法,也有不少存在误解,题主应该就是其中一类。
关于题主的问题,有几点需要解释:
第一,甘肃虽然在今年五月就发文表示要落实乡镇和街道事业编车补,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受制于地方财政等因素影响,事情一直停留在纸面,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乡镇和街道事业编也没有拿到车补。在职的乡镇事业编都没有拿到车补,更遑论来挂职或临时下派工作的其他事业编人员。当然,既然有文件了,事业编车补肯定会发,但什么时候发,补发多少,取决于地方实际。
第二,乡镇和街道事业编车补发放的范围是相对固定的,即以机构改革后的乡镇直属事业机构为主,比如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社事中心、执法大队等,机构规模一般在五六个左右,不包括学校老师。换言之,乡镇事业编车补主要的发放对象原则上是在乡镇从事行政、执法和部分公益服务的人员,不是所有在乡镇工作的事业编都有车补,这其中就包括从省市县下派到乡镇从事阶段性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
第三,从上级委派到下级挂职或协助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发放,因此不管乡镇事业编是不是有车补,或者有什么其他政策,作为挂职人员或临时委派到乡镇的工作人员,都不可能享受乡镇的改革性政策。这样可以避免两头占便宜的情况。
第四,给乡镇事业编发车补,是中央落实基层机构改革的一项举措,有其自身意义。从实际出发,也是必要之举。个人认为大家不要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关注这些事情上,上面有政策,身在其中只要符合条件,肯定会给予待遇,反之不符合条件,一味地抱怨也于事无补,国家出台政策肯定有其综合考量,不可能因为部分人的不满或怨责而轻易改变。大家一定要认清这个现实。
一句话,对于乡镇事业编发车补,还是冷静看待,顺其自然吧。
省直部门派驻基层乡镇都有帮扶工作队经费,基层乡镇干部干的一样的没有多余一点钱。
你们有不贴吧,不应该再领下乡补贴了吧
可以啊,只要你放弃下乡补助。非乡镇工作人员每天四十元下乡补助,三百元交通费,二百元通讯费。而乡镇干部每月只有三百加十,也就是三百元乡镇补助加工龄每年十元,你非要看上这三五百元只要放弃原有补助,我个人都可以支付你乡镇补助。
如果有文件就落实呗,你们有蓝天、平安建设、绩效、车补,都落实到位了,乡镇的有包村干部,只有艰边,个别行政、事业副科有车补,干活的大部分人再没有别的补助啊!
不可以领!上级派驻或者挂职的工作人员,人员编制、工资关系不在乡镇,所有的待遇由原单位核发,乡镇不承担财政补助的发放。
我在乡镇工作三十年,从来没有听说还有乡镇补贴,谁能说明白是咋回事?
兰州的一年发的还少吗,什么蓝天奖等等,我们的天不蓝吗。
Ⅳ 机关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怎么改革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编制实施范围如下: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Ⅵ 甘肃兰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展动态
2015甘肃省兰州市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甘肃兰州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周密部署,加强协调,把握三个“重点”,严格标准,科学分类,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目前,对全市四百多家事业单位完成了初步分类,并就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名单与省编办进行了初步沟通。在具体工作中突出三个环节,明确三项重点。
一是查阅资料时,重点研究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分类目录》中关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必须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授权的要求,对该市相关事业单位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进行了广泛的搜索查阅,仔细分析法律条文涵义,确保甄别无误。
二是沟通协调时,重点讲解相关改革政策。改革全面启动以来,很多单位对改革政策了解不全面,在类别划分时存在不注重主要职能、误解法律条文、往上靠和对今后的改革前景存在各种疑虑等多方面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仔细分析,认真解答,最大程度地争取各单位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研究审核时,重点审阅有分歧的分类方案。对各单位报送的分类方案,在分组审核的基础上,针对一些有分歧、有争议的重点问题,两次召开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讨论审议,确保改革平稳慎重推进。
Ⅶ 2021年乡镇站所如何改革
法律分析:从各地透露的情况来看,乡镇机构应该面临着两种方式改革。 整体来看,乡镇团的性质并没有改变,他同样不是常设机构。 但是,在乡镇会配备的工作人员来具体负责闭会期间的工作。 一种是由乡镇的党委书记兼任乡镇,再配备一名专职的副。 这样的一个改革是参照省级的配置来进行,因为各省的机构就是这样来设置的,书记兼任主任。 因此,有些地方的乡镇又参照地市和县区这样来设置。 依然单独设置,是乡镇的正科级干部,并且兼任乡镇的党委成员,进入乡镇的班子。 从各地了解到的情况看,乡镇机构的改革应该就是参照这两个方式来进行。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镇街“三定”规定制定的通知》
一是乡镇直属事业站(所):包括房管所、农机站、农技站、水利站、城建站、计生站、文化站、广播站、经管站、客运站等;
二是县直部门与乡镇双层管理的站(所),包括司法所、土管所、财政所、派出所、林业站、法庭、卫生院等;
三是“条条管理”的机构:包括国税分局(所)、邮政(电信)所、供电所、工商所、信用社等。
七站八所现已根据职能分别合并为乡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和乡镇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Ⅷ 街道办事处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会怎么改革,会参公吗
街道和乡镇属于同级政府,改革方式大致相当。首先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本轮机构改革,省市县乡四级的机构和编制都实行“限额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按照规定严格设置。 不存在因改革大面积置换参公或行政编制“逆向流动”的现象 。
因此,像题主所说的事业管理岗转参公,基本不可能。一方面是因为上述的编制总控影响,另外一方面参公事业编本身就要取消。本轮机构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全部被纳入清理范畴,剥离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职能相近的行政机关。今后,除执法类机构外,不再单设或增设行政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没有行政职能,就失去了参公的依据,参公编制取消势在必然。既然参公都要取消了,更加不可能再允许其他身份的事业编转参公。
街道办在行政规划上,和乡镇一样,机构改革也是参照乡镇进行改革。
乡镇和街道的事业单位,都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应县(区)局设置的。承担的职能,有行政职能,有执法职能,有管理职能,也有公益服务职能。由于行政级别关系,乡镇的事业单位即使承担行政职能,也不可能设置为行政机关。
街道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参照市县改革同步推进,实行事业综合改革。由于县区级以上将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承担,事业单位不再参公。如此一来,街道和乡镇的事业单位也将取消参公的可能,事业单位不再参公。不管管理岗位,还是其他岗位,事业人员将来都不再参公。
街道和乡镇事业单位综合改革,将统一成立行政执法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社会 事务综合中心。行政执法职能确定为事业单位,但在新的《公务员法》修正草案中,提出了“行政执法公务员”的概念,行政执法事业单位能否单独成为参公单位,有待修正案正式颁布实施之后,按照实施细则规定进行规范。
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怎么改??了
街办下属某服务中心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参公。
分流了!街道就是公务员了!没其他编制!以后也没有参公编制!
1、就目前改革方向看,不要心存幻想,不会参公。
2、一般都会保留原有编制进行改革,但可能会混编混岗,也就是你可能以事业身份在行政单位借调。
3、目前最有希望参公的主要以综合执法类为主。
祝好运。
参公不可能,下一步将不会再有参公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会根据其职能确定为相应的公益一类或者二类事业单位,至于财政经费保障比率还得需要根据你所在地一般公共收入情况确定。
回归事业身份、不再存在参公事业单位。
这个要看你从事的岗位了,比如社保所,农服中心,文体中心等单位,基本不会参公,但是各类执法部门还是有很大概率参公,比如文化执法支队,市政执法支队,国土执法支队等,因为现在这些执法支队都还在等国务院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很大概率参公,还有一类就是省市等部门已经参公,但基层相对应的部门还没参公,这个也有可能办公,比如国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其它的概率几乎为零。
在这里问没用的,每个市县地区的改革不一样,自主权比较大,所以要看当地政府改革的三定方案,否则都是无用功
Ⅸ 乡镇政府下属的全额事业单位会怎么改革人员会被撤编吗
事业单位改革一直是事业单位职工关心的话题,关系到自身的待遇、编制、前途,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转企合并,不再占用编制,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或将划分到公务员序列中,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划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网友B:原来一个地方市公路管理局挺厉害的,建设、路政管理、养护、费收。嗯,改革后,建设权利、行政审批收回交通局,路政管理收回综合执法支队、费收取消,只剩一个养护。
网友C:懂的人自然懂。像上次一份方案里面发的一个什么城市发展服务中心,里面的单位合并起来,我都不敢想象权利有多大?还归市政府直属。。。总体来看还是往好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