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业单位的房子能对外出租吗
法律分析:房屋出租对于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着积极作用。对于出租者而言,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利用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弥补单位经费不足;对财政部门而言,在现行经费预算管理体制下,事业单位将出租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可减轻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压力;对于承租者而言,可以增加房屋承租选择的多样性,更好的为社会提供服务等。那么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房屋出租主体,相对自用而言,出租、出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在对外进行房屋出租时,又该特别注意哪些问题呢,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出租行为,有效防止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本文主要从合规性的角度提出以下建议。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
B. 政府划拔土地事业单位能出租收租金吗
可以啊,但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出租的,且必须上交给政府出租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另,因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如果有多余的土地用于出租,政府应当收回。
C. 个人怎么申请公租房北京
第一、个人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个人符合条件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5月制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当然每个地方的一些细节有一些不一样,所以你可以咨询你现在工作地或居住地的公租房管理局,有具体的政策。
第二、农村户口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公租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
有稳定工作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所以农村户口只要符合上面的条件是可以进行申请的。
D. 事业单位里面的公有土地,可以随意由个人租赁或买卖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 我要租事业单位的房子(劳动局)我该找哪个部门,找那个领导,之前去劳动局了但是那边都是部门比较多,
一般应找该劳动局所属的政府机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可通过政府网站或办事窗口找到机管局的联系方式,咨询到具体负责部门(哪个处、科),然后上门详谈。你如不熟悉的话,是找不到领导的,要通过机管局或政府其他部门认识的人打听(最好牵牵线),然后再找这位处长或科长。
F. 地皮怎么租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除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和组织都不得擅自出让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得擅自转让、租赁。集体土地上建成房屋的转让,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受让一方必须为本乡镇范围内具备条件的个人或集体经济组织。此外,居住房屋的转让,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农地承包经营权(又称农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关于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均有详细规定,至于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因不具有营利性,实践中相关纠纷不多,所以本文不再述及二者的出租问题。下面主要分析一下宅基地使用权、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G. 事业单位划拨土地可以对外承包
可以对外承包。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规定是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地上建筑物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土地使用权人是公司,企业或个人的,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划拨土地才可以依法出租。而且,如果土地是划拨性质对外出租,土地使用权需要经过房管局和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
H. 事业单位的场地可以出租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
I. 个人买浙江省事业单位公租房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购买公租房的手续及条件如下:
1、居住满5年后,可以申请购买。
2、按照先租后售和自愿购买的原则,出售对象为低保、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和被征迁房屋面积较小且未选择产权调换或无力购买商品房的棚户区改造安置居民。
3、公租房出售价格参照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并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优惠后均价不得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百分之八十。政府部门还可以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适当设置楼层差价。
4、购买的公租房属于有限产权,按照上市交易时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与公租房购房差价的百分之五十比例向市政府缴纳土地等相关价款,方可取得完全产权,购房人所购公租房上市交易后,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J. 我是事业单位,单位分给的房子可以私自以出租吗
理论上貌似不行,然而……称租房者是自己亲戚,把房子外租的也不在少数,至于合同……又不要给领导看。形式上过一下不就好了……灵活一些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