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业单位怎么辞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程序应遵循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发布的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下面介绍的是通常程序,具体到各地可能略有不同,但需要本人提交办理的步骤基本相同。
1、申请辞职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本人填写《辞职审批表》。
2、申请辞职人员所在单位在一定时限内经会议研究同意,并在《辞职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管理权限报当地人社局审批。
3、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反馈《辞职审批表》,向申请辞职人员主管部门下达《批准辞职通知书》。
但自己主动辞职不能拿到你说的半年奖,被单位辞退的话会拿到半年奖,但单位通常情况下不会主动辞退人员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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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
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
Ⅱ 事业编制公职人员想辞职,该怎么办容易吗
首先,你得写一份辞职申请书,如果领导同意,签字即可生效 。
Ⅲ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怎样辞职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如果需要辞职,只需提前3个月向单位书面提出辞职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即可。
事业单位人员辞职程序是:
1、本人上向单位提交辞职申请;
2、单位在收到辞职申请后,三个月内应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按规定不存在不能辞职的情况话);
3、单位将该人的辞职情况向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关于你的档案问题:
1、当单位同意你辞职时,就直接将你的档案放在当地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了;
2、你将和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签订有关档案管理的协议,并发给你辞职证明书;
3、如果你不愿意把档案放在该机构,可以再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调动档案到其他档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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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员辞职应注意的问题
1、目前,单位人员辞职争议很多,一般是单位员工提出辞职而单位不同意,员工单方离职,单位留置人事档案。
2、我国现实条件下员工没有人事档案,其可选择的工作范围受到很大限制,无法进入国际大企业工作,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无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也无法办理出国的相关手续,员工非常苦恼。
3、此类人事档案与员工分离的现象非常之多以致也成为社会问题。我国事业单位人员分为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和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两部分,其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
4、其辞职条件、辞职程序和辞职纠纷的解决均适用《劳动法》及调整劳动关系的行政法规。
Ⅳ 事业单位工作 没有签合同 怎么辞职呢急!!!
1、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因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3、“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档案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之前,可以转移到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将来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如果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按单位的要求转过去,否则可以继续留在人才服务中心长期管理。
Ⅳ 事业编想辞职,什么理由比较能让人接受
劳动者正常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要按照《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即可。非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违法情况发生时,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立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Ⅵ 事业编怎么辞职
这种事情,只要跟用人单位商量好,用人单位同意,当然可以提前走的
Ⅶ 在事业单位上班 想辞职不干了 怎么写辞职信
如果真如楼主所言的情况,我赞同辞职!
与其苟安,不如自谋活路!这社会做什么都饿不死人!
人不一定要工作!至少不一定需要替别人劳累或卖命!但一定是要为自己和社会创造价值!
辞职信,可以参考李密的《陈情表》诸葛亮的《出师表》之类,保证上面没有驳回的可能。
递交辞职书是为了拿回自己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还有部分奖金和其它福利,另外算是遵守一个劳动工作者的信诺。如果这些都不需要了,可以不辞而别!但如果要这些,就必须写辞职书。
首先要想好一个辞职理由:比如身体原因,家庭原因,自己更好的前途原因等!当然,真正的原因不能是厌倦现在的工作。
然后这才开始动手写,格式如下:
首先表示对这个工作的热爱,和同事的相处友善。并表示自己工作期间的进步与自己的收获。
同时表示自己并不想辞职,而今天之所以递交这个辞职书实属无奈之举。无奈原因如下(说出自己的原因,越恳切越好!)然后你给单位下最后通谍,你最多还能在这个岗位工作最后一个月,一个月之后,无论如何都会离开!
再说说如果可能,等自己的情况允许,可以再回来继续原来的工作或新的工作。(当然,你可能不考虑再回来,或者单位也不可能让你再回来,但一定要这样说)。
然后说出单位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改进工作效率的办法,分几条给出自己的改进意见。
这样的话,没有没有任何人有任何理由来劝你留下!你只需要做好一个月的交接工作,如果一个月内,没有人接你的班!你也可以直接走了!如果单位不批复,可以直接把这件事情投诉上级部门或劳动局。告诉你什么时候写的辞职书,甚至可以直接说明你辞职的真正原因(当然不是自己主观厌倦工作,而是客观上如何让你厌倦)!任何劳动者都有辞职的自由和权利!
说到上面这些就可以了,尽量递交打印稿,以方便备份。
当然,我还是要说一下,想清楚再行事!行事就要坚决!
祝你成功!
以上所说为我的实际经验,我已帮很多人写过辞职书!
但并不能鼓励所有人都这样做!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辞职自谋生路,也给别人空出一个就业的机会!同时如果自己创业成功的话,还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未偿不是一件好事!
Ⅷ 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怎么辞职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辞职按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等相关规定办理。首先是在编职工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辞职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到辞职书面申请后,一般应在三个月内,给予书面批复,对批复同意的发给辞职者本人辞职证明书。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照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辞职经批复同意后,辞职其本人协助用人单位办理档案托管、社保等相应的人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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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在编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
凡是通过事业编制考试(笔试和面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即可成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事业单位定义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
事业单位编制
凡是通过事业编制考试(笔试和面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即可成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事业单位在编,既可以确定你是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辞退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单位用人自主权,优化人员结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
(一)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三)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五)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七)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八)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九)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符合开除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一)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
(四)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五)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
第五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 当事人接到《辞退证明书》十五日之内,可向当地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地尚未成立仲裁机构的,由被辞退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辞退按《辞退证明书》确定的时间执行。
第七条 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第八条 辞退费从单位事业费中列支。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被辞退后一年内,到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三资”企业工作,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被辞退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到私营企业工作或被辞退后一年之内找不到接收单位的,不再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
管理被辞退人员人事档案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其干部身份的审定工作。对保留干部身份的,应将《被辞退人员干部身份证明书》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条 被辞退人员由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接收的,除去待业时间,其工龄合并计算。对再次被辞退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发放辞退费时,其工作时间从重新接收之日算起。
第十一条 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单位应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调发[1988]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人调发[1989]11号)进行移交、接转和管理。
第十二条 被辞退人员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时,由接收单位向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被辞退人员接收函》,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被辞退人员接收函》,向接收单位出具《被辞退人员工作介绍信》和《工资转移证》,并将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转交接收单位。
第十三条 被辞退人员在没有另外获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继续居住原单位住房,具体居住时间和收费标准,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当地政府没有规定的,可按单位与个人签定的协议办理;未签协议的,单位与个人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被辞退人员被辞退后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损害原单位的经济权益和技术权益,违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依据本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辞退工作,严禁单位负责人滥用辞退权。对借辞退进行打击报复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 被辞退人员不得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工作秩序,伺机报复,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工人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辞退证明书》、《辞退费发放证明》、《被辞退人员干部身份证明书》、《被辞退人员接收函》、《被辞退人员工作介绍信》、《工资转移证》的式样附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制。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辞退证明书
2.辞退费发放证明
3.被辞退人员干部身份证明书
4.被辞退人员接收函
5.被辞退人员工作介绍信
6.工资转移证
附件一
第___号
辞退证明书
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第三条第__款,经研究,决定辞退__同志。辞退从__年__月__日算起。
__年__月__日
注:此证明一式三份:1.单位留存一份;2.被辞退人员留存一份;3.存入本人档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