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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对调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2022-12-16 01:09:25

1. 事业编调动公务员程序和手续

法律分析:1、申请。符合调动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向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调动申请,并就调动原因、调入单位意见,以及拟任职位(岗位)等情况作出说明。2、审核。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拟调动人员的申请和要求,对其在现工作单位的表现及现实情况进行初审,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答复。3、研究。对初审符合调动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职能科(股)室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分别提交部务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原则上调动每季度集中研究一次。4、调动。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调入单位所在市(州)、县(区)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商调函,经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5、下编。人员调动后,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凭相关手续及时到县编委办办理下编手续。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2. 事业编调动必须满3年吗

不是必须满三年,要看你和单位签订的协议是几年,有的是3年,有的是5年,除非协议有签,否则没有年限限制!
按政策规定,事业编制可以调动。但是,真正能够实现异地调动的很难。

【拓展资料】
各级人事部门可据下列原因之一,在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之间调配干部:

(一)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行的人员调整;

(二)满足国家重点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及国家重点加强部门的需要;

(三)充实基层单位,支援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

(四)补充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空缺;

(五)安置因单位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而富余的人员;

(六)调整现任工作与所具有的专业、特长不相适应的人员;

(七)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或其他特殊困难;

(八)符合政策规定的易地安置;

(九)满足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其他工作需要。

调任就是公务员与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流,实际上是让原来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变成公务员的一种方式,是公务员队伍的另一个“入口”。

3. 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条件和规定

法律分析:公务员调动的程序:

第一步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调动申请(个人申请的需征得调入单位同意接收);

第二步提交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步如同意调动报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第四步如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调动的办理调档手续;第五步如档案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

事业单位人员调动、调出:调出单位填写《调动人员登记表》,并由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单位行政公章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州市人事局州市人事局接到调入单位调档函后寄出调动人员档案州市人事局接到调入地区调令后,办理行政、工资及相关内容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条件和规定》

第三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坚持德才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从严掌握,择优选用。

第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岗位设置总量内进行,并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第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一)从省直属、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省属事业单位”)之外调入省属事业单位的,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二)省直属事业单位之间的人员调动,由调入单位商调出单位办理。

(三)从省直属事业单位调入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由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商省直属事业单位办理;从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调入省直属事业单位的,由省直属事业单位商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

(四)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间的人员调动,属同一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属不同主管部门的,由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商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

(五)省属事业单位调往各市县或省外的,分别由各市县、调出单位或调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六)市县事业单位的人员调动由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4. 事业编跨市调动需要哪些条件

事业编跨市调动需要条件如下:
1、要有单位接收,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商调函;
2、原单位同意调出,申报主管部门,经同意后申报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调函;
3、接收单位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开具接收函,然后到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等办理调动手续。
调入、调出单位应在人员调入、调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报送岗位、编制使用等情况。
跨地区调动一般是商调,在同性质及以下单位调动,原行政单位的可以调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原事业单位调事业或企业单位。只要调进单位、调进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调进县、市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就行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5. 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条件和程序主要有以下流程:

1、拟调单位根据缺编情况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先报区编委办做出核编意见,再根据干部调动的管理权限,向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根据岗位设置的需要报区委或区政府。

2、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批示,按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联合用人单位对拟调入人员进行考察。

3、经考察合格后,按照调动审批权限报批,区委、区政府同意拟调人员调入后,先由区编委办出具《空岗卡》,再由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介绍到接收单位报到,由接收单位安排工作。

审批权限

(一)下列人员的工作调动事项,报区委审批。

1、科级干部(包括科级待遇干部)。

2、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调入区委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

3、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调入镇党委、人大、人武部、人民团体和街道工委、人武部、人民团体的干部。

(二)下列人员的工作调动事项,报区政府审批。

1、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调入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科员以下工作人员。

2、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调入镇政府、街道办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科员以下工作人员。

3、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调入区内党群系统的工勤人员。

以上内容参考:全国党建网政联盟-印发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程序规定的通知(党发)

6. 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事业单位人员调出:

1、调出单位填写《调动人员登记表》,并由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单位行政公章

2、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州人事局

3、州人事局接到调入单位调档函后寄出调动人员档案

4、州人事局接到调入地区调令后,办理行政、工资及相关内容转移手续。

事业单位人员调入:

1、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我州人事局

2、根据《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填写的基本情况,审定调动理由,由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和盖行政公章和调动请示

3、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经审批同意发调档函

4、审查档案后经审批同意发调动函

5、调动人持调出单位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及其他手续到州人事局计划信息科报到

6、州人事局计划信息科与调入单位衔接后,把调动人员介绍到接收单位,办理行政、工资及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对审批不同意的,人事档案退回原单位。

调动条件,以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动为例

1、人员调动应当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本单位具有相应的人员编制空额或职数(岗位)空缺。没有人员编制空额或职数(岗位)空缺的单位不得调入工作人员。拟调单位必须使用空编调入,并先经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使用或调整空编。

2、调入人员应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调入行政机关的人员必须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人员;调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必须为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人员。

3、调入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应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指令性、政策性安置的人员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其中,涉及市本级人员调配不受年龄、学历、职称的条件限制。

4、我市引进各类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应符合呼和浩特市培养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具体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认定。

7. 事业编可以对调吗

事业单位可以调动,事业单位也可以跨省调动,但是比较难。 如果想从事业单位调动,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可以接收你的单位。 若想要跨省调动,则你的调动申请需要由省市分管人事的副市长或者市长签字后才可以调动。
事业编制也是需要考试的,考试通过才能进入事业单位拥有事业编,但是已经是事业编的身份了,如果想要进入另外一个单位是不是非要离职后在考呢,其实还有一个方法就是调任。但是这个方法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并不是自己想要调到哪里就可以到哪里,想要去什么单位就可以去什么单位,如果是这样,那么整个事业单位体系就会出问题,所以想要调任的话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事业编制能跨省调动吗
可以。
1、跨地区调动一般是商调,在同性质及以下单位调动,原行政单位的可以调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原事业单位调事业或企业单位。
2、只要调进单位、调进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调进县、市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就行了(虽说是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但实际上是要通过市、县主要领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九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
第四十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招录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定级。
第四十一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取消录用。
第四十二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的人员名单,应当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十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的时间,从作出取消录用决定之日起计算。取消录用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停发工资、转递档案以及转接社会保险关系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8. 事业单位之间可以相互调动吗

可以。按政策规定,事业编制可以调动,但是,真正能够实现异地调动的很难。人员调动应当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调入单位必须有空编,须先经机构编制部门许可。人员调动应当具备拟调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有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必须具备资格准入条件。区外调入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一般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其中调入机关的,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且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区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的,在空编和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的前提下,双方单位同意,并经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同意,报区编委会审议通过,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区直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在空编的前提下,双方单位同意,并经区主要领导同意,报区编委会审议通过,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公务员凡进必考有关规定,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参公单位人员不得调入机关,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人员可调入事业单位。特殊引进人才调出和调入,须报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办理。
同一个市,不同县之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方式:
1、由申请调动人员或单位填写《调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调入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报流动调配与就业指导科。
2、调入事业单位的需先到编办办理编制和到人事局办理增人计划。
3、流动调配与就业科受理《调配登记表》等调动材料后,属顺向、同一性质之间及系统内流动,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属逆向流动和非正常流动由分管局长和局长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9. 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事调动需要什么程序

各地规定有所不同,详情请咨询单位人事处,以西华大学人事调动为例。

1.申请人书面申请,并提供对方单位商调函

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送学校审批

3.学校审批同意后,所在单位写现实表现,盖章后交人事科。人事科开据《同意调出函》和《发档通知单》

4.申请人持《商调函》、《同意调出函》和《发档通知单》到学校档案馆办理调档手续

5.申请人凭正式调令到人事科领取《离校手续办理传递单》,到所在单位及相应部门办理手续,并按照学校有关政策和合同有关内容,结清有关费用

6.申请人将《离校手续办理传递单》交回人事科

7.劳资科办理工资关系介绍信、人事科办理行政关系介绍信。

(9)事业编对调有什么要求扩展阅读:

调动条件,以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动为例

1.人员调动应当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本单位具有相应的人员编制空额或职数(岗位)空缺。没有人员编制空额或职数(岗位)空缺的单位不得调入工作人员。拟调单位必须使用空编调入,并先经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使用或调整空编。

2.调入人员应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调入行政机关的人员必须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人员;调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必须为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人员。

3.调入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应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指令性、政策性安置的人员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其中,涉及市本级人员调配不受年龄、学历、职称的条件限制。

4.我市引进各类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应符合呼和浩特市培养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具体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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