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不公我该怎么维权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严禁“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一肩挑”,即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只能根据个人承担具体工作选选择其一。从这个方面来讲,拥有职务的一般应设为管理岗位,而不能进入专业技术岗位。确因单位工作需要一肩挑的,需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不知你所在单位为何种性质,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如果没有,以单位职务高低来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没有任何政策依据。2、如果你在岗位设置之前已经被聘为高级工程师,则根据岗位设置有关文件精神,单位初次进行岗位设置时,应保证你进入原来聘任的岗位。如果你在岗位设置前没有聘为高级工程师,就要考虑下面的话,国家对于高中低三个级别的岗位实行总量控制,就高级职称来说,县一级的总量控制非常严格,一般为全县专技人员的百分之十左右,教育,卫生,科研部门比例略高一点,所以,有的单位不设高级岗位,一般与县级人事部门分配高岗额度有关,这也是要考虑的一个方面。3、实现你的高岗愿望其实不难,关键看你会不会处理好这个问题。说一千道一万,在你各种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高级岗位设置也好,进入这个岗位也好,最重要的是让领导认可,点头,为你说话。单位领导也好,县里领导也好,如能做到,这都不是问题。
❷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可以重新核定吗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是可以重新核定的。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 ),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六)组织实施。
而如果需要重新核定岗位设置,只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权限申请变更:
(一)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二)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三)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❸ 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安排的岗位与应聘岗位不符,自己不能胜任怎么办
1、要求按排至应聘岗位工作。
2、向领导说清楚自己无法胜任现岗位,要求重新安排至与应聘岗位相近似,自己可以胜任的工作。
❹ 事业单位D类在报名的时候岗位选错了,但是审核通过了,还没有缴费,要怎么才可以更改
岗位审核只要符合条件要求就会予以通过,一旦通过审核,就无法更改,跟缴没缴费是没有关系的。这是各公职类考试的共性原则。审核通过不允许再进行更改。
如果不满意选择的岗位,只能放弃考试。或者当做一次练手,下次再战。
❺ 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认定错了,还能纠正吗找那个部门认定。
原来是哪个单位出的认定就找哪个单位改证书,不过一般希望不大,毕竟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
❻ 四川事业单位报名,岗位报错、信息填错,能做修改吗
四川事业单位报名,岗位报错了,信息填错了,如果是还没有审核的情况下,可以修改了,如果是审核了,那就不能修改了
❼ 事业单位考试岗位报错,通过笔试影响大嘛
事业单位考试岗位报错,通过笔试影响大。
每个岗位报考的人数有所不同,因此如果报错岗位,那对笔试是有一定的影响。人数越多竞争压力也会增加,笔试成绩也会随之发生波动,因此在选择报考岗位时,一定要仔细点。
备考注意事项:
在备考过程中,要反复记忆知识点,学习需要反复的记忆和巩固,这个过程贵在坚持。在这个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要积极主动,心态是积极的,行动是主动的。
要以终为始,目标为通过考试,其他都应为此目标让路,向前推每一个能实现目标该做的事情。先易后难,分解疑点、难点,各个击破。多看、多做、多总结,相信通过自己的一番努力,一定能达成所愿。
❽ 事业单位定岗定编问题!
定岗定编是目前事业单位普遍在进行的一项改革,就是明确单位具体岗位的具体工作,是人事制度上的改革,也是为今后考核制定一定的规范。你进入单位,已经有了编制,没转正是说明还没有正是确定岗位,因此不用担心,没重大问题的话会按时转正给出具体岗位的。单位在定岗定编的时候,会给你一份合同,根据你实习期的工作,明确转正后的具体工作任务的,搞技术的嘛,肯定会在技术岗位上,也是事业单位定岗位最有弹性的地方。
❾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犯了错误,会被辞退吗
常听人说,机关事业单位是“铁饭碗”,“社会地位高、福利好、工作稳定”。
但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真的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实则不然,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职工在一些情形下,也是会被辞退的。
哪些行为会让事业单位职工丢掉“饭碗”?快跟小编一起往下看!
这五类人将会被辞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了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五种情形: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这些条例正说明了,饭碗“铁不铁”,得看自身能力强不强,跟身处何单位、所在何岗位无关!
以下这47种行为
严重者会被开除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若事业单位职工在工作中不慎犯下过错,根据犯错程度的不同,处分可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下简称《暂行规定》)更是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以下这47种行为,严重者会被开除!
《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三)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奖励,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五)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非法出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七)携带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进入国(境)内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
(二)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在项目评估评审、产品认证、设备检测检验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者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泄露国家秘密的;
(七)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岗位,或者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工作中有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
(九)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
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的;
(三)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改变收费项目的范围、标准和对象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五)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
(六)在招标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
(七)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五)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
(四)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五)包养情人的;
(六)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人员违纪将影响养老金!
2017年,人社部发布通知,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的部分问题进行明确。
通知中指出,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应当立案调查并按程序作出调查结论,明确其应受处分的种类。对于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其养老保险等相应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的规定,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基本退休费会按规定进行下调;对给予开除处分但未被判处刑罚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25%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调整退休费时,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来源:工人日报(ID:grrbwx)
本期编辑:胡程远、李娜
❿ 在事业单位岗位定错了,本来在管理岗位,但一直按照工人岗位发工资怎么办
可以联系人事部门改过来。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是分两部分,一是基础性绩效工资,二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实际贡献等因素。在人事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单位的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综合考虑人员构成、事业发展、岗位设置等因素,核定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所以在绩效工资中不存在岗位津贴。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