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原先在本地的事业单位工作后来去外地的企业,社保该如何接续
如果原参保地为户籍所在地,则无需办理迁移.如果原参保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原参保地缴纳的社保可以随工作地点变更进行转移合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转移方式:只要不是户籍所在地缴纳的社保,在离开参保地时,可以向参保地社保局提出迁出社保申请缴费凭证,并持转移缴费凭证到新工作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账户合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有的人会担心自己在当地工作多年,一旦在外地工作,养老保险就失效了。这是因为我们对养老保险的知识没有一个清晰的把握,只需要通过正规的程序把自己的养老保险签入自己的,在我们现在的位置不会有问题。而且即使超额投保也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不会影响我们以后缴纳养老保险。而且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也会计入我们现在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
㈡ 换工作怎样保证社保无缝对接
1、找到新的工作单位进行社保缴纳。
2、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进行城乡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纳。
社保是公司为其职工必须要缴纳的社保保障福利,针对入职员工,在当月15日之前入职,公司将为其缴纳当月社保,15日之后入职,公司将从下月开始为其缴纳社保;
针对离职员工,在当月15日之前离职,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保,如果已经缴纳社保的需要员工自己全额负责社保部分会从个人工资中进行扣除。
【法律依据】
《社保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㈢ 事业单位工作调动社保医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因工作关系调动到异地的,在异地进行参保登记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医保卡到人社局征缴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办理该手续后,医保卡余额会转入异地医保卡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㈣ 调动工作社保怎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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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的转移申请在新投保进办理,不需到原投保地。
2、办理社保转移不需要离职证明,但要有新投保地的参保证明。
3、可同时申请办理医保转移,但目前医保转移只转移缴费年限记录。
4、社保与户口、档案无关。
补充:社保转移是在您申请后,由社保系统内部衔接。您可以到各社保网站详细查询相关程序。
㈤ 原先在本地的事业单位工作后来去外地的企业,社保该怎样接续
这要看两份工作之间的接续时间差是多少,如果没有超过规定的限制,只要申请社保合并即可,不过每个地区的社保政策是不同的,最好还是先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然后再想办法解决,现在提供的信息太少,无法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法。接下来以我自己的经历,说说自己的看法,您也做个参考。
但如果想要将本地和外地的社保合并,就必须选择一个常驻地,然后申请社保合并,如果两地缴纳的社保存在重叠的情况,就必须要选择其中之一,将重叠缴纳的社保个人部分退出,然后进行合并。因为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一般是允许累加的,但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医疗保险也是允许存在空挡的。所以,只要申请社保关系转移,然后将两地的社保合并即可,根本不需要接续,本地社保在离开单位之后断缴了,就不用管它了,只要在异地重新缴纳一份社保即可,等以后确定退休地之后,申请合并即可。
㈥ 事业单位调动工作到企业社保怎么转
法律分析:由机关事业单位调往企业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办理时请携带您的养老保险手册、个人档案、新应聘单位的名称以及新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所在社保机构出具的接收函,到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㈦ 事业单位社保转移流程
法律分析:社保转移接续需要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收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办法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㈧ 原单位与新单位社保无缝对接
法律分析:社保可以由原单位缴纳一个月,新公司入职次月增员就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㈨ 工作调动社保如何转移到新单位
法律分析:换工作后社保转移到新单位的程序是由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归还本人的资料证明,到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一、本省市内换工作,职工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五险一金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基金。
1.变动工作单位的,个人帐户随同本人转移;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的,帐户转至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帐户转入新单位,由所在地社保中心受理审核后继续记帐。
二、跨省市换工作,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其五险一金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必须获取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