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假陪护家人住院请多久假期
如果父母住院,职工的护理假部分省市规定一年20天,部分规定一年10天,部分省市尚未有规定。具体根据地方的法规来确定。比如:黑龙江省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十日;四川省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天津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北京护理假天数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等。
长期护理险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护理假也在逐步落地。对于生病住院的护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享有假期,但可以根据地方的法规来确定。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十二条 第三款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十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三十条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的护理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获得累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
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2. 父母生病陪护假规定
中国多地立法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目前已经有8个省份出台了新的政策,分别是河南、重庆、湖北、黑龙江、广东、福建、海南、广西增加了独生子女的护理假。
其他省市暂未对父母生病子女的护理假有明确规定。通常护理假的时间为10-20天,以年度为一个周期。如广西已经有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河南: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福建: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广州: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看护假、护理假期间,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工资照发,并且不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