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级市政府办公室事业编制人员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会如何改革谢谢了
现在从温总理的话来看,是要将现有事业单位中除了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比如教育、医疗)以外的事业单位全部剔除事业单位外,然后将有盈利能力,属于盈利组织的单位转为企业;将进行行政工作的事业单位编入行政单位(公务员)。你在政府办公室需要弄清一个问题,你的事业单位编制是属于哪个单位,是属于下属或者其他事业单位借调使用,还是就是行政部门中的事业编制。如果不属于政府办公室,那么就需要看你的编制单位属于上面说的哪一类;如果是行政部门的事业单位编制,那么恭喜你,即将变成公务员。事业单位改革预计将在2020年完全结束。
2. 事业单位改革中在行政机关的事业编制人员怎么改革啊
1、如果是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被取消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行政机构,不再参公。其人员除极少部分随职能划转过渡为公务员外,其余人员将保留参公待遇,分流到事业单位安置,直至退休。本轮机构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和编制实行限额管理,没有多余的编制用于置换事业人员,因此大部分事业编制人员(包括参公身份)都将保持编制现状不变,无法置换行政编制转公务员。这是大环境,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
2、如果是执法类机构,保持现状。本轮机构改革,从中央到地方已经非常明确,除执法机构外,其它事业单位都不在参公。执法机构的改革,具体要等中央出台文件,在按照政策执行。目前现状,执法类机构如果没有转行政的,基本上保持参公现状不变,其人员参照执行。
3、如果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一类保持现状,二类视情况而定:效益不好的,剥离收费或经营职能,改为公益一类;效益一般,可以维持自负盈亏,不需要财政加大投入的,维持现状;效益好的,主体职能是经营或收费的,直接改企。其人员除少部分随职能划转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外,其余人员全部取消编制,改为企业人员。
(2)市政府办公室事业编制怎么改革扩展阅读:
行政机关要求编制和岗位相互对应。混岗混编是违规行为,行政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和极少部分供工勤人员使用的工勤编制。
由于行政编制少,大部分行政机关编制不够用,尤其是县区一级。为了弥补工作力量的不足,部分机关使用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代替,或者是超编使用工作人员,这些虽然合情,但不全理,是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为。
解决的原则:首先是严禁超编调人,调整人员的时候,先要在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控编卡”,如果有空缺编制,才能采用招考、遴选、调任等方式,为单位调整加强工作力量。
其次,不能混编混岗。行政机关只能使用行政编制或者工勤编制,不管是下属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还是在机构改革中整合进来的事业编制,都不能供机关人员使用。调整使用的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要严格按照个人工作安排文件和信函,在相应的机构使用相应的编制,即使因工作借调,也不能超过6个月。
3. 机关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怎么改革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编制实施范围如下: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4.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怎么改革
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是本次机构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那么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在改革中怎么改 ?究竟是改为行政工勤人员呢?还是改为事业工勤人员? 我认为,肯定是要改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一、机构职能划转。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主要是 把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进行剥离,归并到相应的行政单位 , 公益性职能保留或划转到其他事业单位。 如交通部门下属的地方海事处,属于承担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将海事处的行政职能与公益性职能进剥离,将行政职能划转到交通局,公益性职能保留在海事处。这样,海事处就变成了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不再进行参公管理。
二、机构编制划转。 按机构编制管理的的“人随事走”的原则,在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入行政单位后,理应将事业单单位中承担行政职能的编制和人员划转到相应的行政单位。但是, 受行政单位控编的影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后,行政单位的机构编制数量又不会增加, 原承担行政职能的人员也不能划转到行政单位。 因此,事业单位的编制仍然保留在原来的事业单位,变成了公益性事业单位。
三、人员的管理。 在此次机构改革中, 由于行政单位编制没有增 , 虽然行政职能划转到行政单位,但人员是不会划转到行政单位任公务员的。 而人员续续保留在事业单位或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原来的参公人员仍然按参公管理 , 工勤人员也按参公的工勤人员进行管理 。改革后新进人员按事业人员管理。
总之,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仍然按参公事业单位的公勤人员进行管理,不会转为行政工勤人员的。
行政类事业单位,无论是完全、主要或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在2020年底前,按规定都要全部清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同时结合党政机构调整,撤并整合部分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同步划转涉改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参公单位。
未来,行政类事业单位只有两种出路: 一是整体转为行政机构 ,其在编人员参加过渡考试转为公务员。 二是剥离行政职能后整体转制为公益类事业单位 。其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部分随职能划转调整到行政机关,其余人员被整合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安置。由于行政机构现在大环境也是控编缩编,没有多余的行政编制用来置换转制人员,因此现在各地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多倾向于第二种方案,即剥离职能整体转公益类事业单位。
无论按照那种方案,工勤人员都不可能转换身份,最大的可能是留岗或被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不会随单位改制进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实行的是岗位管理,虽然不强调身份了,但工勤岗位人员实际上仍受工人身份的限制,可以转岗,但不能转干,提拔,包括参公。这些客观因素决定了工勤人员改革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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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营类事业单位三大类,那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里的工勤岗人员身份怎么界定呢?请听我细细分析:
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干部转公务员或者参公,工勤划入机关工勤,享有行政单位机关工勤享有的一切政策,包括车补和公务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奖,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哦!
有的地方(特别是基层)采取的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单位的干部职工编制不变,随着时间推移自然减员,新进人员参公管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祝你好运!
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题主问题主要是行政执法类和公益一类的行政辅助类事业单位。
对于上属单位的工勤编制,在单位成立之初即严格核准,定人定编定岗。国办和中编办对于事业单位改革的一贯意见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严控编制底数,对于原有工勤岗位予以保留,不在新设,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化。以后也不在新设工勤岗位。类似的岗位以后肯定会推向市场,招聘合同制员工或者通过公务平台进行。
让工勤人员三十年工龄退休吧
这次机构改革,希望国家,也能给我们,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工勤人员,一次转干的机会
最近,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基本都冻结了,改革再一次成为了交通机关人员关注的大事,而工勤岗位被取消编制的消息也在网上流传。那事业单位改革后,工勤人员到底何去何从呢?
工勤岗位,作为事业单位内除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外的一种编制,在改革中享受和其他两类人员一样的待遇。
一、对承担行政职能的,工勤人员由事业工勤转为行政工勤,但依然不能提拔,还是通过鉴定国家职业资格提升工资,但是可以和公务员一样享受车补等待遇。
二、对从事公益服务的,这类事业单位在改革中变化不大,因此工勤人员也没有变动。
三、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勤人员可能会失去工作,也可能只是失去编制,改为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同时企业没有分干部和工人身份,因此有希望可以提拔为企业领导了。
在改革中,大的方向并不会变,只是各地在出台具体文件时,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细节方面可能会有差异。
总的来说,工勤人员并不用太担心,除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存在失去编制和下岗的风险,其他类型的工勤人员并不会失去编制。
不如当时去上大学了,退役后竟然是工勤身份还无法转变,伴随终身。干着一样的活儿,干的还好,可是身份……
1、机构:事业单位中,承担的行政职能会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今后不再设立承担行政类、生产经营类职能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承担的比例,划分为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完全类职能划转,机构撤销,其他两类行政职能划转,事业单位保留或者整合到其他事业单位。
2、人员:行政类事业单位机构撤销后,人员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保留的,人员暂时保留在单位,以待下一步改革整合。工勤人员和其他干部身份的人员一样,也不例外。
乡镇是最低层人民镇府,那乡政府的管理岗位的事业编人员怎么改革啊。
5. 事业单位改革后编制怎么办
目前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性质不同,主要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三大类。
行政类事业单位将其职能划转到相应的政府机构,这一类型的事业单位逐渐撤销。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直接改制为企业,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公益类事业单位又按照其职能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承担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基本医疗、科研服务、义务教育等基本公益类的单位划分为公益一类,由政府保障其运行;高等教育、非盈利性公共医疗等划分为公益二类,这类事业单位同样也会逐渐改制,由社会购买服务代替事业单位职能,今后会慢慢消失。
改革后,编制怎么办?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改为行政机关或参公;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的,将逐步转为企业;承担公益服务功能的,将转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突出公益服务职能,弱化事业单位属性。所有改革将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革后,其人员编制将分成三种类型:
1、过渡为公务员或参公身份。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后,其原来行使行政职能的在编人员,将统一通过过渡考试的方式,整体转为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其余人员将被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保留到现单位(已剥离行政职能)继续从事公益服务职能。
2、继续保持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和大部分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将保持现状,继续保留事业编制。
3、取消编制转为企业人员。部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校,将逐步取消事业编制脱离体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余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事业单位,主要以自收自支的为主,将全部转为企业,人员编制除部分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外,其余人员将全部取消编制,推向市场。
;6. 2022年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01改革方向
在本次事业单位中,主要改革的方向是将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取消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取消参公事业单位、取消全额和差额单位等。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包括政府的职责定位,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关系、和社会的关系、对管理的创新等,着力于去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实行聘用制岗位的分类管理,主要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辅助岗位,以此来强化公益服务和专业技术的属性,使得事业单位更加具有专业化的人才,去弱化管理和辅助职能。
02改革方法
转变工作职能,需要明确事业单位的职责划分,保障事业单位在职能、机构、运行机制上分开,让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职能,能够实现统一,依法使用行为,减少对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
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需要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属性,来实施单位的分类改革,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分离来开。从财政投入、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这些方面来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以实现政府的管理职能和出资举办职能的适度分离,积极去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以建立完整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完善政府投入机制,需要加大投入对事业单位的力度、改革和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具体的事业单位职权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明确在事业单位中的不同层级政府的公益服务责任,能根据责任来举办相应事业单位,使得责任更加具体,工作制度更加完善。
积极促进社会人员参与公益服务,是为了能够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降低市场的门槛,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公益服务中来。更加需要加强对于公益服务组织的管理,规范相关的制度,建立相关的政策,更加促进社会的发展,以及个人力量参与其中。
2022年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7. 2020年事业单位改革,带全供编制的如何改革”是不是要去掉编制,都改成聘用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是趋势,将来事业单位大部分岗位都会失去事业编制,所以并不是在2020事业单位改革去掉所有编制,都改成聘用。
编制的变化就是指公立医院和高校取消事业编、承担行政职能的岗位少部分人取消事业编转为公务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取消事业编转为企业。
(7)市政府办公室事业编制怎么改革扩展阅读:
2020年事业单位改革改革内容: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包括政府的职责定位,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对事业单位管理的创新等。
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可重点研究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如何明确政府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划分,切实保证政府与事业单位在职能、机构和运行机制上的分开;
如何收回和整合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职能,实现行政职能的有机统一,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如何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减少对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
二.是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属性,实施分类改革,将主要承担行政职能和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分离出去;
如何从财政投入、税收政策、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方面促进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如何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的用人权、薪酬分配权、职称评聘权、经费设施使用权、自主运营权等法人自主权。
三.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据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不同,实施分类管理;如何实现政府管理职能和出资举办职能的适度分离;
积极探索管办分离有哪些有效的实现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如何加强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四.是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监督机制,形成职权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事业单位投入机制;如何明确不同层级政府的公益服务责任,举办相应事业单位。
五.是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一方面,如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的提供;
另一方面,如何加强对社会公益组织行为规范的监管,完善有关收费标准、资产处置、收益分配、服务质量等政策,规范社会力量的公益服务行为。
8. 事业编制如何改革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9. 事业编改革最新规定
1.目前事业单位改革是采用分类改革的方式,以党管人才为根本原则,科学设岗为基础,会逐渐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不再按照行政级别确定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根据社会职能、经费来源不同、岗位性质不停,设置不同特点和类型的人事制度。
2.在事业单位改革以后,部分事业单位的编制会变成合同制,但并不就意味着没有了铁饭碗,工作的稳定性还是可以保证的,工作主要是以行业或者专业业务为主。薪资想必也是很多人都担心的问题,定期还是会上调的,不会有很大的变化,大家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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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
1.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
2.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3.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4. 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条例》明确,党中央设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研究提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统一管理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批地方厅局级事业单位的设置,指导协调地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