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益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公益用地 征地补偿标准 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一般情况下,公益事业用地是可以划拨供地的,参见《划拨用地目录》。对比后,如果属于划拨供地的,用地单位需支付的费用为: 征地补偿费 及地上建迁补偿费后。前述费用为征地 拆迁 成本,所以,国家是将土地征为国有后无偿提供给用地单位使用,不收取任何增值收益。 上述征地 拆迁补偿 标准,一般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进行补偿,也可参考当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 征用耕地的,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9倍,安置补助费6倍),亩产值按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补偿标准为:旱地每亩1.8万元,水地每亩3万元,菜地每亩4.5万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征地补偿 方案是怎么制定的?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 征地 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一般情况下的公益用地是可以享受到政府划拨供地的,如果按照当时的情况还是必须要征收民众的土地,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是按照三年前的平均年产值的15倍左右赔偿。政府支付了征地补偿费用以后,然后再无偿的把这些土地提供给用地单位使用,但是,拆迁民众的土地必然要给民众拆迁补偿费,具体是多少取决于当地政府的方案。
⑵ 2021年公益林国家补贴一亩多少钱贵州
二零二一年公益林国家补贴一亩是多少钱在贵州的话二零二一年公益林2021年公益林国家补贴一亩是多少钱?在贵州的话,2021年公益林国家补贴一亩大概要在500元左右
⑶ 国家规定一般一亩地多少钱
不能说土地多少钱一亩,这个得按当地的征收价格来算。比如我们本地就是按220元一亩来算。
(一)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一般承包100亩以上耕地用于农业生产的,就可以享受政府每亩200元左右的补贴,具体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请到农业委员会咨询。这个各地方政策和标准不一。国家现在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中对规模农业经营户的定义标准是:
种植业:以商品化经营为主,规模要达到,一年一熟地区露地规模100亩及以上,一年二熟及以上地区露地50亩及以上,设施农业设施占地25亩及以上。还有畜牧业、林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各自的标准。
拓展资料
在我国,土地征收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事业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因土地征收问题产生的社会问题较为突出、尖锐,亟须规范。尽管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然而,对于公共利益的界定,难免存在认识上的分歧,导致实践处理的冲突。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强化对土地征收的程序保障尤为必要。从土地征收的程序规制而言,土地征收依法应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⑷ 一亩公益林补偿多少钱
法律分析: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每年15元/亩,其中:直补到集体和个人所有的12.75元/亩;集中统一管护费2.00元/亩;公共管护支出为0.25元/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