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问如何将干部身份改为工人身份
在毕业两年内算干部身份的,时间一过就没了。
只有在两年内转正过,干部身份就可一直保留的
㈡ 事业单位工人编制,辞职后去民营企业,能改变工人身份吗
事业单位进出都会有严格限制的.
县处级以上干部,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国企等岗位可以由组织安排自由流动,县处级以下干部,原则上是不允许跨不同性质的单位调动的,除非是借调不转换身份,但不论什么级别,到了私营,实质上是辞职了,原有的事业编身份就不再保留,不可能转回去了。
㈢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工人身份能过渡公务员吗你有什么看法呢
以工人身份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根本不可能被列入参公管理人员的范围。
先说公务员的问题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已实行了多年。早在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明确在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毫无疑问:这是一部“暂行”性质的行政法规,肯定不是法律。这时的公务员称之为“国家公务员”,正式的实施范围仅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进入实施阶段后,按照现实情况,各级党委、各级人大、各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纳入到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范围。这实际上就是参公人员的起源,参公人员的范围也非常宽泛。当时的《暂行条例》直接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非常明确地将行政机关的工勤人员排除在外。
以基层为例,这种方法要分几步走才能达成目的。第一步就是通过自考、函授等途径提升自己的学历,获取大专以上的学历,这样才能有机会改变工人身份成为干部身份。第二步是提拔成为事业副科级领导干部,这并不是所有事业人员都能够实现的,除了个人能力外还有很多其他因素的影响。第三步是重用到行政单位成为一名行政副科级领导干部,这样就从工人身份转变成公务员身份了。不过,这看似简单的三步,不能说凶险万分,但每一步都犹如一道天险,能够跨过去的人少之又少,其难度不可谓不大。
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相信转变身份的机遇会越来越多,我们能做的就是时刻做好准备。毕竟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只有准备充分才能成为那个幸运者。
㈣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怎么才能改变身份
身份这个无法改变,除非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而工人身份无法参公
㈤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工人身份可以过渡公务员吗
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工作的工人是不可能直接过渡到公务员的,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已经实行了很多年,早在1933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就已经明确地将行政机关的工勤人员排除在外。而且作为体制内的工作人员都应该清楚,每个人从参加工作的那一天开始,就拥有了一份属于自己的人事档案。也就是说,从进入事业单位的那一天开始,自己的被聘用的身份就不会改变了。
相信随着国家改革的逐渐深入改革,能够转变身份的机会会变得越来越多。在此次之前,我们需要做的是时刻做好准备,当遇到这种机会之后,也要有能力去抓住、不放过。
㈥ 事业单位。能从聘用干部再改回工人吗
当了干部就终身
㈦ 执法类事业单位参公后 工人身份(有执法证)如何转变
如果你本来就是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一名人员,那么参照公务员管理后,你的身份随之就变为参公管理的人员。
并且入编时间必须在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之前。如果已经符合这些条件,你要是在单位是工勤身份的话,可以通过提高学历和考取职称,转换成行政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那样就是干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章录用
第二十一条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二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三条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二十六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㈧ 事业单位改制后,40、50人群的工人身份编制将如何安排有什么依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或者是正在进行的党政机构改革,明确的是精简机构、精简编制和人员,但没有特定指出,应该对某一年龄阶段的正式职工做出如何处理。机构改革中的人员安置,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和依法合规的原则,妥善安置,不能一刀切按年龄或者学历等因素,对某一特定人群提出不公正政策。《机构改革方案》中,对于“距退休年龄不满5年,工作够一定年限的”工作人员,按照个人意愿,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这是分流安置方案中提及的唯一对年龄有所优待的政策措施。
40、50政策,是我国目前正在实行的一种社保补贴政策,其目的是为了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政策规定:对于女性年满40岁以上、男性年满50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 (包括已“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以及 没有 社会 保险保障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参加国家的4050社保补贴。这一补贴通常申领年限为三年, 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6年,且 每人只能申请一次,中途如有单位缴纳了社保,补贴自动停止不再发放,直至退休不得再行申请。
党政、事业单位改革,和40、50社保补贴政策没有直接关系。行政部门的工勤人员在2012年的底数的基础上,实行只出不进的政策,工勤编制随现有工勤人员自然减员随空随销,直至全部撤销。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和工勤人员虽然还在按正常人事管理政策,有出有进,但也在呈大幅减少趋势。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工勤岗位设置逐步减少,工勤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并享受对应岗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政策,进一步淡化了干部工人的身份区别。在此次机构改革中被整合撤销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会随同管理、专业技术干部一起,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政策,随职能连人带编,一起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不会被“随意推向 社会 ”,造成大范围的失业下岗状况,影响 社会 稳定局面。
这个要分情况!
事业单位改制后,人员基本是走分流之路,只要是有编制的人员,不分干部工人,基本还是保留编制,到新单位新岗位就职,除非你不适应所分流的单位和工作,自已调出或辞职,否则一般不会失业,就也是保稳定的事业改革方法,走逐步减少的路子。
但这里要说明的是,如果是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且自收自支的,人员就要取消编制,全部转为企业性质了,如果你那里事业单位还没有改革完成,恰巧你又在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那我建议你最好想办法调到公益类事业单位,哪怕也是自收自支的也好。当然,你如果是技术骨干,又想呆在原来的地方,那当别论。
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离退休不到五年且参保年龄足够退休的在编人员,可以要求以事业单位身份退休,也可以选择上岗,但只能选择一次。
这都是大部分省市事业改革的路子,但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略有不同,如果你是在事业单位,应多关注这类信息。要说依据,那就是当地的事业单位改革文件啦。
在机构改革中,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原工作人员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人员的分流。一般情况下,原有在职在编人员有以下三种分流方式。
1、留在改制后的企业工作。这部分人员一般年纪较轻,具有开拓创新意识,不愿安于现状,敢于放弃自己的事业人员身份,留在改制后的企业工作,成为一名企业职工。同时,其工资渠道、福利待遇等随着身份的变更而发生变化,总体来说,工资报酬会高于原事业单位时的工资水平(一般为原工资的1.5倍以上)。对于工人身份的40、50人群来说,认为这一转变跨度太大,没有信心和勇气选择这一方式。
2、提前退休。部分临近退休的同志,觉得无法适应新的岗位,大多会选择提前退休。这部分人员会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对于部分工人身份的40、50人群来说,比较容易接受这一方式,毕竟身份在这里摆着,进步空间不大。
3、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对于大多数人员来说,面临的是分流到其他单位的问题。这种分流一般把握“三不”,即不改变分流人员的原有身份,不改变分流人员的编制性质,不改变分流人员工资待遇。对于部分工人身份的40、50人群来说,选择这一方式是迫不得已,选择企业吧,不甘心放弃事业人员身份;选择提前退休吧,年龄还比较年轻,提前退休影响退休金的兑现,所以,只好选择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的方式。
总之,事业单位改制,人员分流在所难免,不同情况的人群立足自身实际,选择一种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成为必然。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样,既能保障40、50人群的福利待遇不变,又能对新进来的人员按改制后的办法管理,实现平稳过渡。这是目前实行事业单位改革的普遍遵循,也是被证明了的成功经验。
这个要分情况!
事业单位改制后,人员基本是走分流之路,只要是有编制的人员,不分干部工人,基本还是保留编制,到新单位新岗位就职,除非你不适应所分流的单位和工作,自已调出或辞职,否则一般不会失业,就也是保稳定的事业改革方法,走逐步减少的路子。
但这里要说明的是,如果是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且自收自支的,人员就要取消编制,全部转为企业性质了,如果你那里事业单位还没有改革完成,恰巧你又在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那我建议你最好想办法调到公益类事业单位,哪怕也是自收自支的也好。当然,你如果是技术骨干,又想呆在原来的地方,那当别论。
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离退休不到五年且参保年龄足够退休的在编人员,可以要求以事业单位身份退休,也可以选择上岗,但只能选择一次。
这都是大部分省市事业改革的路子,但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略有不同,如果你是在事业单位,应多关注这类信息。要说依据,那就是当地的事业单位改革文件啦。
所谓的工人身份在事业单位里也就是事业工勤编制,这部分人按我所看到的信息理解为:一部分符合条件的转为管理岗,其余不符合条件的保持现状,直至退休完成自然减员。以后的事业单位将不再有事业工勤岗位(但最近又看到多地将转业士官安置在工勤岗位,可国家又要取消工勤岗,搞不懂了)。以前是本人吗理解,可能有误,欢迎指正!
依照《党章》第三条第一、二、三、四、七项与《宪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第二条第三十条《档案法第一条规定。
无论有什么依据也不能丢失事业编身份,千万别上当。本人在机关工作二十年,机关机构改革时,服从组织分配,到基层事业单位任职,从此丢了公务员身份,除了上当吃亏,别无所得。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人员分流安置,一是转入同类型事业单位,二是改为企业员工,改企业员工的很少,年纪大的也可提前退休。
双向选择,自愿培训分流到其他工作岗位上,职干一致进行公开、公平、透明择岗。可内退待岗,原则上达到退休政策办理退休手续。保证每个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㈨ 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转换
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为工人和干部,主要看档案。
事业单位招用的时候档案里没有干部身份,按招工进来的,办理了招工备案手续,就是事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档案里有派遣证,有干部身份,签订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就是事业干部,事业干部不缴纳养老保险,只缴纳失业保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应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核准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管理岗位变动的需提供任命(聘用)文件和毕业证书。
专技岗位变动的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工勤岗位变动的需提供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经主管部门审核,按职能分工,分别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
(9)事业编怎么改变工人身份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市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考试一般先由各用人单位报用人计划,由各地人事部门审核后,发布招考公告和招考计划,并通过报名(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报名、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
招考公告和每个阶段的成绩以及公告发布在各级人事、人才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也有岗位只需参加笔试。
部分地区根据参加考试的笔试情况,会设最低分数,同时相关政策和当地的一些条例等,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获奖运动员等有笔试加分的政策。
㈩ 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可以改成工人身份吗
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可以改成工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