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立医院改革,正式在编人员还享受编制吗
关于是否享受编制,这个问题,我也看了不少文件,这个国家的大方向好像是分类区别对待,跟养老制度改革一样,分老人、中人、新人三个等次,变现在的编制管理为岗位管理。
在编人员依然享受编制待遇,五险一金是合同工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编制也并未取消,对于真正的人才(博士博后)依然会给编制,最惨就是夹在中间的硕士,进了公立医院只能当合同工,五险一金按最低的缴纳,一年下来光这部分收入就与编内人员相差十几万了。所谓“去编制化”,其实损害的就是学历不上不下的这一批人的利益。
公立医院改革,不管怎么改,公立属性不会变,编制不会变。在这个问题上,国家卫健委官宣,公立医院的属性不会变,人员编制必须加强,确保医务人员的稳定。
⑵ 卫健委编制是从哪里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
根据《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人事司、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财务司、法规司、体制改革司、疾病预防控制局、医政医管局、基层卫生健康司、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司、综合监督局、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老龄健康司、妇幼健康司、职业健康司、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宣传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保健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规定》明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52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8名。另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将另行规定。(姚常房)
⑶ 卫健委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
卫健委属于公务员,是事业编制。国家卫健委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卫健委的全称是卫生健康委员会,他是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而来的,在此之前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名称是卫生部。
由于职能的转变需要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实际要求,卫生部更名成为了卫计委,卫计委之后由于全面放开了二孩政策,所以卫计委也改成了卫健委。
但不管是卫生部还是卫计委、卫健委,他们都是属于行政机构序列的重要组成部门,属于国家公务员单位。
因此在卫健委工作的工作人员绝大部分都是公务员,但是卫健委下设的一些二级机构或者直属单位,他们的机构性质不一定是公务员性质,有可能是事业单位性质,这要根据具体的工作职能来最终的确定。
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在这几年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当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因为各级的卫生防疫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医疗保障等相关的部门都是属于卫生健康委的重要组成,也是他的重要的职能。
⑷ 事业单位改革中在行政机关的事业编制人员怎么改革啊
1、如果是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被取消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行政机构,不再参公。其人员除极少部分随职能划转过渡为公务员外,其余人员将保留参公待遇,分流到事业单位安置,直至退休。本轮机构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和编制实行限额管理,没有多余的编制用于置换事业人员,因此大部分事业编制人员(包括参公身份)都将保持编制现状不变,无法置换行政编制转公务员。这是大环境,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
2、如果是执法类机构,保持现状。本轮机构改革,从中央到地方已经非常明确,除执法机构外,其它事业单位都不在参公。执法机构的改革,具体要等中央出台文件,在按照政策执行。目前现状,执法类机构如果没有转行政的,基本上保持参公现状不变,其人员参照执行。
3、如果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一类保持现状,二类视情况而定:效益不好的,剥离收费或经营职能,改为公益一类;效益一般,可以维持自负盈亏,不需要财政加大投入的,维持现状;效益好的,主体职能是经营或收费的,直接改企。其人员除少部分随职能划转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外,其余人员全部取消编制,改为企业人员。
(4)卫健委事业编制怎么改革扩展阅读:
行政机关要求编制和岗位相互对应。混岗混编是违规行为,行政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和极少部分供工勤人员使用的工勤编制。
由于行政编制少,大部分行政机关编制不够用,尤其是县区一级。为了弥补工作力量的不足,部分机关使用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代替,或者是超编使用工作人员,这些虽然合情,但不全理,是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为。
解决的原则:首先是严禁超编调人,调整人员的时候,先要在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控编卡”,如果有空缺编制,才能采用招考、遴选、调任等方式,为单位调整加强工作力量。
其次,不能混编混岗。行政机关只能使用行政编制或者工勤编制,不管是下属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还是在机构改革中整合进来的事业编制,都不能供机关人员使用。调整使用的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要严格按照个人工作安排文件和信函,在相应的机构使用相应的编制,即使因工作借调,也不能超过6个月。
⑸ 卫健委是什么单位
卫健委是事业单位。
市卫健委是局级主管卫生卫生健康工作的事业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地市级卫健委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就是省市级卫健委。但由于地市级的卫健委是该地市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因此,市卫建委应该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该市政府也就成了该卫健委的直接领导。
简介
卫健委的着眼点在“卫生健康”,机构名称也突出了“健康”,意味着国家卫生工作的重点从“以疾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促进人的健康为中心”,这与“健康中国”战略是一脉相承的。
具体来说,以往更关注治病环节,将来可能会延伸到从影响健康的其他因素,比如,遗传、心理等生物学因素,自然与社会环境因素,生活与行为方式等因素着手,更加重视预防保健、精准医疗,做到“少生病、晚生病,生了病能治好病”。这一转变,将为大健康产业带来重大利好。
⑹ 西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人员会取消事业编制吗
暂时不取消。
国家卫健委正在会同中央编办积极论证,力争在编制方面有所突破。公立医院编制资源必不可少,公立医院编制非但不能弱化,还需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无论将来给编还是不给编,都会确保医务人员的待遇得到提高。可以看出,将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改革,可能不是一刀切。
⑺ 你知道全额事业编、差额事业编以及公益岗位的差别吗
事业编按财政供养性质区分,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主要集中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主要为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辅助和支持职责,无法由市场配置资源,即不能也不适合创收,用以解决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因此必须由财政全额拨款“买单”。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行政编制(公务员)的财政供养方式一样,都是财政全额负担,工资待遇相差不大,公务员因为有车补和年终绩效,收入比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略高。
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主要分布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特点是有经营或收费职责,可以创收,同时又承担了较多的公益服务职能,无法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因此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财政拨款支持,综合自营收入和财政拨款用以支付员工工资和福利,即差额拨款。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绝大部分将保留在事业单位,维持现状不变,极少数人或因单位改制转企(主要是部分效益较好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收费或经营,按照规定将剥离其公益职能改企),变为企业人员。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顾名思义就是自己创收给员工发工资福利,单位运转经费不列入财政预算,政府不予拨款支持。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此类编制人员绝大部分将随单位改企转为企业人员。
至于公益岗位,是政府部门招录的公益服务辅助人员,没有编制,不算体制内人员。但公益岗位人员的工资由财政支付,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核定,外加部分䃼贴发放,工资总额大致为在编人员的一半不到。像政务窗口服务人员、辅警、机关保洁安保人员等,均属公益岗位。
全额和差额都属于事业编制的一种,事业编制分很多种,但是不包括公益岗。
1、先说公益岗,公益岗是政府为了解决大龄人员就业困难和部分待业青年、零就业家庭、贫困户等一类的人员收入问题设置的短暂就业岗位,一般由当地人社部门根据政府部门单位的需求统一公开招聘,要求本地户口,聘用后五险都有,有合同,没编制,大部分职业是公共管理和服务类的岗位。工资方面不高,工资待遇由人社部门按照人员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缴纳各类保险方式构成。需要注意的是公益岗一般人社部门只补助几年,之后公益岗到期后就不再有补助了,这时候实际上被聘用的人就变成公益岗到期的临时人员,如果用人单位继续使用,所有费用都属于用人单位支付,有的单位会解除聘用,也有长期使用的,情况不一,但是身份已经属于临时工了(虽然公益岗也属于临时工的一种)。同时人社部门有规定,进入过公益岗的人员是不可以再次竞聘用公益岗的,以身份证号为准。
2、事业单位,事业大体分以下几类,即:参公全额拨款、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部分地方还有财政定补事业单位。
(1)参公事业编: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就是下一步改革极有可能划入公务员,最差也是和公务员标准一样,属于事业单位里最好的一类,但是这一类也是最难进入的,一般从事行政执法类的单位多属于这一类,也是待遇较好的一类。
(2)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类单位除了待遇比公务员略低一点,没有车补,总体较好,工资属财政负担,属于有保障的铁饭碗,下一步的改革估计也是进入公益类,变化不大。 (3)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财政补助一部分,工资核算与全额拨款一样,基本上工资有保障,与全额的差距不大,根据单位性质大部分改革进入公益类的可能性较多。
除了上述几种,还有定补和自收自支这两种,属于事业单位最不好的一类,因为没问,就不再在这里说了。
我了解的可能与其他各位略有不同。
为了方便说的更清楚,把事业单位合在一起说。事业单位按照经费渠道大致分为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三种。全额中有一种叫参公,这是指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个人身份仍是事业身份,工资待遇与公务员相同。改革中,如果涉及参公单位职责划入行政机关,其人员是不能直接转入的,有的即使进入机关工作,也只是暂时的,不会办手续。目前看,参公到机关暂时没有明确的政策。
从工资待遇看,无论是什么性质的事业单位,执行的政策都应该是一样的,差别在自收自支的单位由于经费紧张,发放比较困难,从了解的情况看,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但这并不等于说有就发没有可以不发。
从改革的角度看,全额、差额改革的方向主要是调整和整合,基本没有改制的风险。而自收自支单位改革也有好多方向,改制的是少数,凡是有收费的,一般会取消收费改为全额,只有纯属经营的有改企的可能,而且是国企。
公益岗位与事业单位没有什么关系。公益岗位有的是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提供给特定群体。有的是政府限定的某些岗位定向安排特定群体。这些岗位可以是事业单位的辅助服务岗位,也可以是企业的非技术岗位。但这些岗位工资待遇相对会低一些。
一、全额事业编,也叫全额拨款事业编,是指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的事业编人员。他们的工资、绩效奖金、五险一金由财政拨款予以保障。这种编制一般存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种单位是没有任何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单位的经费来源全部靠财政拨款。是所有事业编制中最好的(参公事业编不算纯事业编)。这类编制最多的就是中学和小学的老师,只要是公办学校(高校除外)的老师,都是全额拨款事业编。
二、差额事业编,也叫差额拨款事业编,是指人员经费个公用经费由财政和单位按比例负担,比例不一,有五五开、三七开、四六开等。他们的工资福利、绩效奖金、五险一金由财政负担一部分,另外一部分由单位用自身收入来弥补。这种事业编存在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这种单位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足以满足本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开支。这种编制要看单位效益如何,效益好的比全额拨款事业编的收入要高,效益差的可能就只能发出财政负担的那部分工资,差额部分发不出来。典型的流泗医院的医护人员,大多都是差额拨款事业编。
三、公益性岗位,不属于事业编制,一般是指政府为解决困难群众的就业问题而设立的。这种岗位是合同制的,工资比较低(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楼主所在县为例,大多数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是2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按最低标准缴纳)。这种最常见的就是环卫工人。
很多体制外的人并不知道我国的编制也是五花八门的。
体制内最好的编制是行政编制 ,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公务员,这是我国目前最稳定的一个职业,在没有犯大错误的情况下,根本没有被辞退的可能。而且工资待遇稳定,有车补、通讯误餐补贴等福利 , 社会 认可度高 ,升迁发展机会也是最大的。
稍逊一筹的就是事业编制了,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 。
全额拨款单位大多自身无法创造收入 ,因此人员和行政编制差不多,工资福利等都是由财政统一拨款,单位的经费能够得到充分的保证。但是没有办法享受车补,并且提拔较为困难。
差额拨款单位 人员的部分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而 自收自支单位 人员的经费完全来源于自身创造的收入。这两种单位如果效益好的话,收入很可观,但如果效益不好,可能连正常的工资都发不出来。而且未来的事业单位改革中,这两类单位大多数是要转为企业的,因此 从稳定性上是不如全额拨款单位的。
至于公益岗位人员,并不算是体制内的。
公益岗位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导,开辟的为了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公共管理和 社会 公益性服务的岗位,比如清洁工、保安等。这类岗位的工资水平一般就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并且 原则上工作是不能超过3年的,因此只是一份过渡性的工作。
在卫生系统工作过很长一段时间,系统内由于单位众多,包括各种编制类型,根据不同的单位性质和人员编制,简单介绍供参考。
卫健委——卫生系统的最高权力机关,机关单位,人员为公务员编制。人员工资为公务员工资算法,有年终绩效工资和车补,晋升途径可以职级并行。
卫生监督中心——原来的卫生监督所,疫情以后各地逐渐改名为卫生监督中心,具有代卫健委执法职能,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为参公事业编,人员工资算法、绩效工资、职级并行、车补等完全参照公务员执行。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为全额事业编制。岗位类型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人员工资算法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算法,部分城市有年终绩效工资,没有车补,事业管理岗没有职级并行。
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全额拨款差额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为全额事业编制。因为该单位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所以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但是该单位同时具有孕产妇保健、新生儿保健、孕检、儿童入园体检等收费服务项目,所以有营业收入,单位运转比较灵活。
医院——以前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负担在编人员的基础工资,大部分工资要靠医院及科室的收入二次分配。所以不同医院同级别的医生,或者不同科室同级别的医生,收入情况是不一样的。公立医院体制改革以后,取消了医务人员事业编制。
公益岗位——说白了就是临时工,签署劳动合同,没有编制。
事业单位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自收自支三种。从供养角度,公益一类主要对应全额事业编,公益二类主要对应差额事业编,自收自支顾名思义就是财政不予供养。公益岗位属于编外,主要在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辅助工作,如值班值守、会务服务等,工资由财政负担,加上加班费什么的,大致相当于在编人员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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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的是全额事业编制,比如,卫生事业单位有医院、社区卫生指导中心;教育事业单位有中小学校、教研室等,所需经费全部由财政拨款。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使用的是差额事业编制,所需人员经费由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行解决,一般差额事业单位都有收费许可证,可以收取规定的一些费用。
公益岗位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派遣到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一些协助附属性质工作。
全额事业编、差额事业编,属于事业编制四种类型之中的两个类型。
公益岗,属于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管理的过渡性的临时就业职位;公益岗是属于就业安置的权宜之计,是临时工性质,虽然没有编制,但是由地方财政供养。
一、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 科技 、文化、卫生等活动的 社会 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
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按照经费来源不同,事业单位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其中的二个类型。
(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多为公益性、非盈利性、服务性事业单位。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财政全额供养,执行标准的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及 社会 保险规定,几与公务员无差别;编制管理相当严格。
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中,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多数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这个类型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具有行政职能、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
具有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将不再保留,或转为行政机关,或将职能划转行政机关。
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将改变分部门分系统多头执法,整合为综合执法。
(二)财政差额拨款(定额)事业单位
多为有生产经营性收入,但不足以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开支的公益性单位。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财政予以差额(定额)补助,同样执行标准的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及 社会 保险规定;但视生产经营、经费状况不同,工资、福利待遇有的单位可能高于国家规定,但有的单位时有不达标准、不足额发放、拖欠情况发生;编制管理相对严格。
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以生产经营为主业的单位将转制为企业。
三、公益岗
公益岗位是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主要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公益岗,是政府为了解决大学毕业生、大龄人员就业困难和部分待业青年、零就业家庭、贫困户等一类的人员收入问题设置的短暂、过渡性质的就业岗位。
公益岗,由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根据当地政府的需求统一公开招聘,要求具有本地户口,聘用后统交五险,签订劳动合同,大部分职位是公共管理和服务类的岗位。
工资待遇由人社部门按照人员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缴纳各类保险方式构成。
需要注意的是公益岗,是有期限的,人社部门补助固定期限,到期后就不再有补助;期满后被聘用的人就变成公益岗的临时人员;如果用人单位继续使用,所有费用都属于用人单位支付,有的单位会解除聘用,也有长期使用的,情况不一,但是身份已经属于临时工(虽然公益岗也属于临时工的一种)。
同时人社部门有规定,进入过公益岗的人员是不可以再次竞聘用公益岗的,以身份证号为准。
⑻ 2022年开始卫健委针对公立医院工作了20年以上的编外人员有什么哪个措施
提供转正机会。
公立医院现在实行消化现有编外人员,提供转正机会,编制方面,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依据不同情况,分别开展编制备案制、“编制池”等试点探索。
⑼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事业编能取消吗
从目前国家卫健委作出的回复来看,至少是可以让医务人员吃一颗定向丸了:国家高度重视并正在积极探讨公立医院编制问题,无论未来是增编还是去编,都将会保障医务人员的待遇。
事业编全称为事业编制,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工勤等岗位,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行政单位,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都是事业编制,晋升的路线,如果是政府里的专业技术岗位大概是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等专业不同职称也有所不同,工勤岗位主要是指工人,如司机,职称主要有初级工、中级工等等。
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一般为非公务员序列的事业编制,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
⑽ 卫健委是事业编还是行政编
属于公务员单位。
公务员单位:根据我国行政机构的组织规定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卫健委属于公务员单位而不是事业单位。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