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法律分析:年检通过后会在证书上贴年检标,标上会标注有效期,有效期到期前需要再去年检。年检通过后,每年仍需上报年度报告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⑵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年度检验
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本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第六十六条 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二)资产损益情况;(三)对条例和本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四) 绩效和受奖惩情况;(五) 涉及诉讼情况;(六) 社会投诉情况;(七)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第六十七条 事业单位在报送年度报告时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二)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三)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四)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五)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第六十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过审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和其他相关方式对事业单位进行以下方面的监督检查 :(一)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三)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四)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五)是否自核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六)是否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变更登记;(七)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八)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九)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十)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十一)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第六十九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和有关情况审查后,作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决定 。对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作出合格标记,其证书有效期延续至下一年度年检的截止日期。登记管理机关通过审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发现问题的,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处理。
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不通过怎么办
事业单位将实行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事业单位须于每年3月31日前依照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需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社会投诉情况等。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举办单位负责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审查;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监督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今后,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不再作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决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也不再粘贴年检合格标记。证书有效期调整为5年。
⑷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应由哪个科室负责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应由登记管理机关负责。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流程
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共同完成,大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查:事业单位应在规定的报送年度报告的时间之前,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空白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年度报告书》规定的事项,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
(二)填报:事业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在3月31日之前,将填写好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连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其他有关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三)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收到事业单位报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有关材料后,首先要审查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的是否规范(如是否按规定加盖了有关部门印章等),提交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有效;不规范、不齐全的,要告知事业单位重新填报或补充提交有关材料。对填报规范,材料齐全、有效的,则进入实质性审查。
(四)做出结论: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对合格的事业单位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加盖标记;对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置。
事业单位年检时应该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文件
(一)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三)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四)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五)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六)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七)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⑸ 事业单位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事业单位年检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IC卡;
2、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表;
3、经办人身份证;
4、企业委托书;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事业单位证明需要材料。
⑹ 事业单位年检应在什么时间内进行年检的具体内容主要有哪些
法人就是法律上授予一些组织的人格化称呼,法人是一个组织,不是自然人。事业单位法人一般由国家举办,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或公共服务单位,如中小学校。公司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追究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组织,如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石油公司、私人办的其他公司等。事业单位到当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一般设在人事局或编制办公室)年检;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
⑺ 2022年事业单位年检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是5月30日。
社保中心决定于2022年3月23日起至5月30日对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开展资格认证(年检)工作,现就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各机关事业单位已移交至社保中心的退休人员
二、年检时间:2022年3月23日-5月30日。
年检,即“年度检验”。本词条介绍的是由《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的企业年度检验,又称“工商年检”或“工商企业年度检验”。 [1] 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
⑻ 事业单位单位年检怎么办
第一步: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事业登记管理局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接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对申请人的材料齐全、有效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作出是否接受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的申请;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在15个工作日依法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10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到事业登记管理局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⑼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以前都是1年一检,一般在每年3月31日前,年检通过后会在证书上贴年检标,标上会标注有效期,有效期到期前需要再去年检。今年开始改5年一检了,今年年检通过后,2019年再检,但每年仍需上报年度报告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⑽ 已解决咨询:用人单位不参加劳动保障年检应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会被罚款,而且无法通过年度的质量认证审核和安全标准化审核。劳动年检是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里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法律分析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审验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原件;审验报表、用人单位报审人员的身份证;上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和审验证;招用工录用登记名册,招用外籍或台港澳人员的出示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聘用离退休人员的出示离退休证、聘书,聘用兼职或外单位在册人员的出示原用人单位相关证明及聘书;劳动用工登记证、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登记表、集体合同;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