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关问题
你们县上人力社保局应该对公益一类二类三类的划分是有具体文件的,你照着文件分就可以了吧。我们也是按文件明细规定进行划分的,文件在办公室,现在记不太清了。
② 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浅见
一、我市乡镇文化站现状
我市现有乡镇文化站26个,有站址19个,文化站工作人员24人,其中有初级职称技术人员15人,文化程度高中以下20人,中专2人,大专以上2人。目前,财政每年每站拨经费职工工资和1000元办公费。全市乡镇文化站以文体补文年总收入不足一万元。文化站基本设施公用房屋建筑面积为2453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用房300平方米,业务用房1500平方米,出租房170平方米,其它用房483平方米。全市乡镇图书馆26个,管理人员24人,藏书总数为224000本。文化站属下各种业余表演团队72个,人员1254人,年平均演出次数为1338次。
什么是综合文化站?中央两厅《意见》指出:综合文化站是指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于一体的机构。
文化站该隶属谁直接领导呢?198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关于当前农村文化站问题的请示”中指出:“文化站是乡(镇)政府领导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办好文化站是乡(镇)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这个指示我市地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中,把文化站划给乡镇。文化站属于乡镇领导,上级文化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对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我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存在的问题
由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1、现行管理体制,缺乏活力。乡镇机构改革之后,文化站的人、财、物都由乡镇直接管理,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缺乏调控手段。名义上虽然具有对乡镇文化站工作的业务指导功能,但由于体制原因,很多方面不能过问,也不便过问,实际上乡镇文化站处于“乡镇不愿管,部门管不了”的两不管境地。这种体制,一是产生了文化专职工作人员不专的问题。一些文化站工作人员常年承担行政工作任务,如长年累月参与乡镇人中与计划生育工作,难有精力组织文化活动。二是上级文化主管部门难以调配使用,造成文化站人员很难流动,缺乏活力。三是乡镇政府对文化站投入少,管理不力,如我市每个站1000元的办公费。因财政紧张,出现文化站被出租、被挤占、被挪作它用、被拍卖的现象相当严重。
2、设备设施落后,阵地萎缩。近年来,乡镇文化站逐步淡出历史舞台。由于乡镇文化站文化设备设施落后、匮乏,阵地萎缩、辐射功能差,加之管理不善,实际是名存实亡(各种业余表演团队主要由市文化馆直接指导开展工作)。
3、队伍素质偏低,人才短缺。专业知识老化,知识面偏窄,思想观念陈旧是我市文化站工作人员实况。想象一下,文化程度高中以下20人,中专2人,大专以上2人是什么样?简直是群众戏言“文化站死无文化”,这能领导乡镇文化事业、搞好农村文化建设?非也,连生存都难。没有新人的加入,文化人才青黄不接,后继无人。
4、文化站人员工资待遇很低。我市文化站工作人员经长期的争取,到今年年初才得到财政全额拨款,但退休人员工资问题还未解决。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几点建议
要改变乡镇文化站目前的困难现状,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乡镇文化站是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为了弘扬先进文化,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加大对乡镇文化站的支持力度。农村文化建设是政府所应承担的公共责任。要建立起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乡两级政府要都将财力向农村文化事业倾斜,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议将中央财政按农村人口人均0.50元标准转移支付的农村文化事业费由市集中统筹使用,由市财政建立专户,市文化主管部门统筹规划,资金随项目拨付到乡镇,充分发挥农村文化事业费的有效作用。
2、调整理顺管理体制。对于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主要责任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文化局是政府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文化站是基层全民事业单位。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乡镇文化站可实行垂直管理,将乡镇文化站业务、人事、工资等关系交由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员。按照1992年文化部颁发的文化站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乡镇文化站实际,每个乡镇文化站核定编制数应为2至3人。
因此,建议由市文化主管部门对乡镇文化站实行垂直管理。对于目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可给予优惠政策让其提前退休,充实一批年轻的文化专业人才到乡镇文化站工作。
3、抓住机遇,认真组织实施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拿出专项资金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国家补助资金16万元、自治区12万、地方配套4万共32万元。抓住机遇,认真组织实施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把文化站基础设施搞好。
总之,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是为了农民的文化生活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更好地满足农民朋友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
(卫远标)
③ 事业单位农业中心编制可以转为文化站的编制吗
事业单位之间人员调配需要双方领导同意,报请人力社保局之后,也许可以调配。
如果不想牵扯太多领导,建议等文化站招考事业编制的时候自己考过去。
④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是指由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进行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四条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国文化站建设规划和标准,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文化站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文化站建设予以重点扶持。第六条文化站应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一般不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内。
文化站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应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第七条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第八条文化站应配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图书等文化资源,并有计划地予以更新、充实。
文化站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第九条因乡镇建设规划需拆除文化站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乡镇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三章职能和服务第十条文化站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第十一条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
(一)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乐部等)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三)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四)在县级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办图书室,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五)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六)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七)协助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八)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第十二条文化站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并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保障其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文化站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和注意事项。第四章人员和经费第十三条文化站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编制数额应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和任务及所服务的乡镇人口规模等因素确定。第十四条文化站站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文化事业,善于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具备开展文化站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文化站站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任命或聘任,事先应征求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意见。第十五条文化站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文化站从业人员须通过文化行政部门或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应考试、考核,取得职业资格或岗位培训证书。
文化站从业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学历条件、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等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⑤ 乡镇文化站的问题
你是哪个省的???
我是东南省份的,与你处的情况不知会不会一样,镇文化站的体制改革讲过多次,目前还是事业单位。要改成企业,目前条件未成熟,全额拨款编制,我们这里是针对事业单位而言,有三种类型1、全额拨款(财政全额拨款)
2、差额拨款(财政拨款百分x)
3、自收自支(距离企业还有一步之遥)
因此,既是针对单位又是针对个人。
⑥ 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是什么性质怎样分类,将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归行政。还是归事业呢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只有具有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赋予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才被划入行政。文化服务中心很明显并不具有管理职能,即使是公益类,届时主持分类改革工作机构也会根据其工作开展情况,考虑为予以保留或整合、撤销。
⑦ 文化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发展文化馆和其它文化事业的规定,为巩固和加强文化站建设,使其更好地为基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文化站是国家最基层的文化事业机构,是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所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单位,同时又是当地群众进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第三条文化站工作要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抵制封建迷信、赌博等不良社会风气而努力。第四条文化站建设要发挥当地政府、集体经济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持续、稳定地发展。第五条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及聚居地区的文化站建设,国家予以优先扶持。在牧区及地广人稀地区发展流动文化站,重要边境口岸建立文化站,当地政府应给予必要的资助。第二章任务第六条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建设两个文明、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第七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活动及电影、录像放映等活动。第八条开办书刊阅览,开展群众读书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讲习班(讲座),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第九条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第十条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指导村和城镇居委会文化室(俱乐部)工作。第十一条受当地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的委托管理好当地文化市场。第十二条要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和多种经营活动,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其收入主要用于补充事业经费之不足。文化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对此要给予实际支持并加强管理。第三章人员第十三条文化站一般配备专职干部一至三名。
文化站站长应符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有一定业务专长,善于管理,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相当高中毕业文化水平,经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择优录用。
文化站专职人员专职专用,在调离、辞退及借做他用时,要征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同意。
文化站专职人员的工资待遇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落实。
实行选聘制的,受聘期间享受当地同类干部的同等待遇,离聘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四条除专职站长外,经当地政府批准可招聘工作人员或合同工。工资待遇由批准部门或文化站自身负责解决,享受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第四章经费第十五条文化站经费要列入当地财政支出预算,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年递增。其经费下达渠道按现行财政体制的划分进行管理。第十六条为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确保文化站有适量的经费,要充分发挥国家、集体、个人多种积极性加以解决。应鼓励单位和个人在自愿原则下捐赠或资助文化站建设。第十七条为支持文化站事业的巩固和发展,文化站以文补文和多种经营所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和挪用,亦不得因此而抵减文化站预算内经费。第五章设施、设备第十八条文化站作为综合性群众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化科学宣传教育阵地,需建设一定规模的设施,其设施建设要纳入城乡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条件和需要确定其规模标准,一般应有多功能活动厅、书报阅览室、游艺室、辅导培训室以及影剧场、体育场、篮球场等。第十九条为保证文化站工作的开展,应有计划地购置、更新、充实文娱、体育、宣传等所需设备,逐步增加必要的现代化活动器材,边远山区、牧区应配备相应的交通工具。第六章管理第二十条要根据文化站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人员考核、业务培训、奖惩、经营管理(财务)、工作总结汇报、群文档案资料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第二十一条文化站设施、设备属国家或集体固定资产,产权归文化站所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文化站一经设立,不得随意撤销、合并或改变其名称和性质。因行政区划的变更确需变动的,应征求上级文化主管部门意见,共同协商解决。
⑧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方面的政策及文件
2001年12月28日
第5期
关于对我市乡镇机构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是新形势下推动行政体制改革,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大力促进体制和机制创新,探索农村加快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在县(市、区)机构改革已基本结束的背景下,乡镇机构改革已逐渐地提上了议事日程。本文在对我市部分乡镇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作了一点粗浅的思考。
一、当前我市乡镇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体制原因产生的问题。
乡镇作为基层的一级党委和政府,受行政体制的影响,其运作和管理具有较强的指令性特征,它的行政区划或受历史沿革的影响,或受交通通讯和自然地理条件的制约,而有时往往与目前的地方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它的机构设置往往更多地考虑到与上级机构的对应,而与精简高效的原则不相符等等。乡镇机构管理由于体制上的原因产生的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规模小,行政成本高。
按照去年年底的统计数字,全省共有乡镇1754个,平均每个乡镇人口为2.06万人;与此相比,我市乡镇的规模要小得多,全市共有194个乡镇,总人口248万,平均每个乡镇为1.28万人(因为我省其它市及我市有关乡镇在进行乡镇撤并工作,乡镇数及乡镇平均人口都在变化中,所以本文例举的是去年年底的统计数字)。以莲都区为例,原来农村20个乡镇人口16.8万,平均每个乡镇人口不足1万,最少的郑地乡常住人口只有2400人。乡镇规模偏小,一方面很难发挥其对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形成集聚功能和空间重组,资源共享性差,制约了其发展步伐和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乡镇规模小,并不意味着乡镇政府机构的精简和效率的提高,相反,由于存在乡镇内设机构讲究上下对口配套的问题,因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行政成本高,从一定意义上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以松阳、龙泉两县市为例,去年两县市20和17个乡镇,总人口分别为23.1242万和27.4213万,财政供养人数(包括教师)为3125人和3529人,平均74和78个农民要供养一个“吃皇粮”的。
2、机构散,服务功能缺。
目前,我市乡镇内设机构条块分割过细,机构众多,但却职责不清,一定程度上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不高的问题。以莲都区水阁镇(现已撤镇建办)为例,在编干部31人,却有党群、组织、宣传、民政、工业、综合政法办、计生办、文书档案办、城建办等15个机构。机构众多并不意味着乡镇具有较为完备的服务功能,林业、工商、财税、司法、治安、土地等“垂直”管理后,使乡镇的政府功能残缺不齐,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多的不便。同时,乡镇作为一级基层政府由于部分服务功能的丧失,群众有事办不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党委政府的威信,对加强和巩固基层政权不利。
3、人员杂,总体素质低。
以莲都区碧湖镇为例,其工作人员包括镇机关党政综合办、农办、工办、党群办、计生办和城建办六个办公室的在编干部,各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区部门派驻的司法、派出所、工商等行政单位等三大类。其中,在其各类事业单位中又分为镇属的农业综合服务站、文化站、广电站、计育服务站,区部门派驻的林业站、水管站、卫办等9个机构,市部门垂直管理的土管所、城建规划所等;在身份上,又可分为公务员、招聘干部、固定工人、合同工人等;在人员经费来源上,又可分为全额拨款、定补(2000元/年)、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工资待遇标准不一。由于人员众多,再加上来源渠道不一,因而总体素质不是很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文化素质参差不齐。乡镇的“七技人员”主要是以前乡镇从农村招聘的干部,相对文化素质较低,例如碧湖镇农技站在编的28名干部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就有6名;二是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农技队伍,知识陈旧,本领单一的问题相当突出,往往是农科站的不懂农经,农经站的不懂农机,而且有些地方农民早已不养蚕桑了,却依旧设有蚕桑员,仍然拿财政工资,人浮于事现象比较突出;三是工作责任心参差不齐。由于目前乡镇工作人员有一部分非公务员序列,在工资、福利待遇上与公务员存在较大的差别,因而配合政府中心工作不是很主动。
4、财力弱,调控能力差。
由于我市城镇化水平比较低,因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比较明显。以莲都区为例,1999年地方税收15170万元,其中城区13963万元,占全区地税收入的92%,而其它20个乡镇地税收入1207万元,仅占全区的8%。同时,随着土地、林业、治安等部门垂直管理以后,预算外收入锐减,而乡镇需要花钱的内容却在不断增多,财政开支增大,乡镇财政往往入不敷出,赤字累累。松阳、龙泉两县市,2000年乡镇财政收入分别为1554.2万元和1124万元,财政支出却达到3224.5万元和3851万元。除云丰和雾溪两个乡外,云和县其它13个乡镇去年财政均出现赤字。乡镇财政困难,政府对资金调控能力减弱,有些该办的事情由于资金缺乏而办不了,间接地减弱了政府的行政和服务功能,不利于乡镇干部队伍的稳定和政府威信的提高。
(二)由于机制原因产生的问题。
体制不顺必然带来机制不活。乡镇与部门的关系,乡镇与县(市、区)部门派驻单位的关系,乡镇与所属事业单位的关系,涉及到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利益关系的分配,纷繁复杂。不能很好地理清这些关系,必须直接影响到工作效率的提高和机构的正常运转。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职权与事权相脱离。一是该办的事情办不了,存在“缺位”的现象。乡镇作为一级政府,本来应该有较为完善的功能,方便群众办事。但目前乡镇政府功能残缺不全,政府对这些部门的调控协调力度不断减弱。群众需要的服务却因乡镇没有这方面的职权而得不到满足。二是不该办的事硬要办,存在着“越位”现象。本来按职责农业税征收应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一般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征税的职权,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农业税征收工作量多、难度大、成本高。所以县(市、区)政府对乡镇实行农业税征收考核,对一时不能完成征收指标的,缺额部分必须由乡镇财政垫交补足。为此,乡镇每年都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收税。因为税收工作有着较强的政策性,农民群众对此理解程度不一,如果方式方法不注意,极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
2、人权与事权相脱离。无论是乡镇所属事业单位还是部门派驻乡镇的行政单位,他们的人事归县(市、区)部门管理,工资由财政拔付,而工作地点和服务对象都在乡镇。这种关系的双重性最终造成“看得见的却管不着”,“管得着的却看不见”的尴尬局面。特别是对一些站所,乡镇有承担工作的义务而没有人事管理的权力,如每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责任主体在乡镇,而乡镇对派出所、司法所的人员、调动等根本无权过问,更谈不上人事管理权。人权和事权不能很好地统一,对干部管理缺乏有效的制约和激励机制,所以工作人员工作的好坏全凭个人素质,随意性很大。
3、财权与事权相脱离。作为一级政府,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大多对乡镇财政实行包干,除基本工资和办公经费外,乡镇干部的补贴、会议经费、业务经费等都要乡镇自负。此外,各种公共基础设施、文化卫生、民政福利等需要投入的资金往往需乡镇自身筹集,由于我市大部分乡镇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方面的原因,财政状况捉襟见肘,甚至赤字累累,负债运行。此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往往是县(市、区)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切块给部门管理的,为了尽可能多地争取这部分资金,乡镇化了本不需要化的财力和人力,尽管如此,有些部门依然随意截留专项补助经费,群众对此意见纷纷。
二、对我市乡镇机构改革的建议
根据我市实际,当前乡镇政府的工作重点就是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加快人口和产业集聚,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的合理流动,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加快农村工业化和现代化步伐。根据这个目标,我们认为在下一步乡镇机构改革中应做到五个结合:
(一)要把乡镇机构改革与行政区划调整结合起来。既要完善乡镇政府功能,又要精简机构,减轻财政供养压力,是乡镇机构改革的基本目标。要解决好这对矛盾,乡镇机构改革必须要和乡镇区划调整结合起来。我省的义乌市就把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机构改革相结合,采取城区撤镇改街道,农村撤乡并镇的做法,把原来的21个乡镇调整为8个镇和5个街道,在城市发展形态上形成了“一个中心城区、三个副中心、五个特色镇”的格局,加快了建设现代化商贸名城的步伐。因此,我们进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必须要与丽水中心城市的规划目标相衔接,与发展区域经济的目标相吻合。首先,要拓展中心城市的发展空间,在城关镇撤镇建办的基础上,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把城市空间向富岭、联城等地拓展,为建设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中等城市打下基础。其次,要重点发展其它八个县市的城关镇,增强对其对县域经济的拉动力。例如云和县把雾溪乡并入云和镇,这是云和实施“小县大城”战略后一个重要步骤,一方面有利于云和木制玩具业拓展空间,连片形成规模;另一方面扩大了云和镇的经济规模、用地规模,有利于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基础设施共享度,提高城市品位。第三,要扩大中心镇规模,对经济发展较快、交通便捷,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碧湖、壶镇、温溪、古市等建制镇,可以把附近乡镇归并,连片发展,增强其对要素的集聚和合理配置。莲都区撤销联合乡并入碧湖镇,碧湖镇人口从3.97万增加到4.6万,面积83.6平方公里扩大到133.53平方公里,辐射半径明显扩大,有利于发挥中心镇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当然,乡镇区划调整还要与其产业特色结合起来,与培育和扶持主导产业结合起来,从有利于产业集聚的角度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使小城镇真正成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极”。
乡镇规模扩大以后,为了便于乡镇管理,同时也为了减少村经费开支,有条件的地方时机成熟时也可以撤并行政村。目前,我市有3666个行政村,平均每个行政村人口只有676人。我市农村由于二、三产业不发达,本身村级集体经济就比较薄弱,甚至是“空壳村”。行政村过多,村干部数量相应增多,村干部误工补贴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在交通、通讯、生产条件改善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撤并规模较小的行政村。
(二)要把乡镇机构改革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要过多地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发展上来。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政府不再干预;凡是民间社会能够负担的,政府不再交办。要彻底改革乡镇政府审批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目前我市乡镇普遍开设了“便民窗口”,要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真正能够为民办事。同时,要理清思路,把政府不能办、也办不好的事真正转移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云和县云和镇的木制玩具业是其支柱产业,企业在产品出口报关、商检、新产品开发设计以及财务代理等服务上需求迫切,但镇政府又不可能包揽这些属于企业内部经营事务,怎样在企业需求和镇政府服务职能上找到最佳结合点呢?为此,镇政府支持有关专业人士成立云和镇企业服务中心,按市场经济规律,以有偿服务的形式为企业提供专业、快捷的服务,又大大降低企业经营管理的成本。类似这种社会中介组织既可以充当政府与企业、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又可以为政府承担一部分管理任务和工作,还可以为政府分流人员提供新的工作岗位和发挥特长的机会,是值得鼓励大力发展的。
(三)要把乡镇机构改革与理顺条块关系结合起来。权责一致才能理顺关系,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条块关系,明确责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省委的要求,“除已设在乡镇的公安派出所、工商行政管理所、税务所等机构外,其它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派驻在乡镇的机构原则上都要下放,实行条块结合,以块管理为主的体制”,克服多头管理;对与条上业务联系比较密切、专业性较强又带有执法职能的工商、公安、法庭等,在保持原体制不变情况下,实行双重领导,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但在副职以上干部的任用,最好能征求当地党委的意见,年度考核也要综合当地党委的考核意见;部门和乡镇通过讨论协商,从有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的角度出发,可以对部门原属驻乡镇人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调配使用;部门驻乡镇事业单位下放给乡镇以后,部门要加强对其业务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这些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四)要把乡镇机构改革与精简机构和人员结合起来。要达到精简高效的目标,必须要对人员和机构进行重新核岗定编,最大程度降低人员和机构设置的随意性,降低行政成本。
1、要精简领导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乡镇领导班子职数,可以根据需要,实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乡镇党委书记可以兼任乡镇长(或兼任乡镇人大主席),党群书记可以兼任纪检书记,组宣委员一人兼任,分管武装、政法工作等党委成员和副乡长可以交叉兼职。同时,适当增加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数。
2、要精简机构。乡镇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调整为四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建设发展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农业、卫生、文化、广电、水利等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下放给乡镇以后,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内容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合并。例如卫生办公室和乡镇医院;文化分馆和文化站;水管站和水利会;农技站和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站。在此基础上,把文化和广电站合并成立乡镇文化广电中心,以社会化服务发展文化广电事业;把涉农站所合并成立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企业化发展涉农服务。当然这些事业单位的合并要与其能否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作为前提,否则搞“一刀切”则毫无意义。象碧湖、古市、壶镇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农机站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中剥离出来,成立企业性质的农机服务中心。因为在这些耕地连片的盆地,按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及农业生产社会化分工的细化,农机服务市场前景广阔。从现实的例子看,碧湖种粮大户叶丽荣,在农忙季节利用自家的农机具有偿为农民提供机械化割稻服务(每亩70元),很受农民欢迎。
3、精简人员。首先,可以把乡镇机构人员精简与执行上级有关政策结合起来。对机关人员的分流渠道及政策可以根据丽委办[2001]13号文件《关于市本级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若干意见》结合乡镇的实际,通过组织学习培训;离岗退养或提前退休;鼓励机关公务人员辞去公职,自谋职业等措施分流。对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按照省委的要求精减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0%。因此,一则要鼓励提前退休或离岗退养;二则要辞退临时工;三则要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解聘。其次,可以把人员精简与加强中心村建设结合起来。对有条件的行政村,可以采取委派制的方法,把乡镇机关人员下派到行政村任党支部书记,在发展壮大了村集体经济的前提下,下派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财政拨付逐步过渡由村集体经济解决。第三,可以把人员精减与加快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要鼓励有技术特长的乡镇事业人员按照市场机制参与或创办经营性实体。云和县沙溪乡并入城关镇以后,乡党委政府就通过政策扶持鼓励农业技术人员以技术入股的形式参与农业综合开发,既充分发挥了农技人员的特长,又满足了农业开发对技术的需求,又减轻了乡镇财政压力,达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
(五)要把乡镇机构改革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起来。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无论是行政区划的调整,还是机关事业人员的分流,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不能自行其事。同时,要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加强行政管理的制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特别是原部门驻乡镇具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下放给乡镇政府以后,乡镇党委政府不能因为自身工作的需要而要求这些具有执法权的站所在执法时“变通”或服从乡镇领导的主观意图;站所工作人员也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在维护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和配合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之间找到最佳结合点;部门要加强对下放乡镇站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不能因为这些站所放给乡镇了而减弱了执法力度或者干脆不闻不问。
(市委政策研究室 翁志鸿)
—————————————————————————— 报:省委政策研究室 送:市委常委,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正副主席,市委、 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市委办、市政府办正副主任,市委特约调研员
发: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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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李卫良 责任编辑:程鹰飞
⑨ 事业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变更为综合文化站该怎么写说明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2-02
⑩ 如何解决乡镇综合文化站资源闲置问题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科学领导保证。加强乡镇文化站的建设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必须紧紧抓住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这个“龙头”,在充分放权给乡镇的同时,强化乡镇的责任感,从而强化他们对乡镇文化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他们对乡镇文化站的使用。
1、落实“两线三级”的责任体系。“两线”就是业务指导线和行政管理线;“三级”就是市、县、乡三级。科学设置“两线三级”的责任体系,一个关键就是要处理好“分与合”的关系,“分”就是要有效分工,要把文化站的责任日常管理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头上去,给予他们充分的自主权,而文化局只能注重业务指导,要走出管得过多、过死的局面,让乡镇文化站发挥好作用。合就是要分工合作,乡镇党委政府和文化业务管理部门要经常沟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从而让文化的使用既符合政策,又服务地方政府,进一步把文化站使用“活”,使用“实”。
2、建立“四个一起”的考核体系。要落实农村文化建设的各项规划,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农村文化考核体系。将农村文化建设任务细化、量化,作为县、乡镇领导任期责任目标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农村文化工作同农村干部的提拔任用、工资、奖金挂钩,实行文化工作与经济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验收,做到“两手一齐抓,两手都要硬”,推动农村文化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强化活动经费保证。“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贫困区县开展文化活动,其制约瓶颈就是经费制约,因此,一方面要加大投入,改变欠帐建设的现状,一方面要规范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1、建立“1+1”的多元投入体系。第一个“1”是指政府投入,主要从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市财政增,逐步增加乡镇文化站的投资总额,减轻乡镇文化站建设压力、降低建设难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科学规划,小型投入设备设施,大型投入阵地建设,规划一个建设一个,建设一个成活一个,不搞遍地开花。二是县级财政挤,从有限的资金中挤出部分资金用于乡镇文化站建设,可以适当降低,但不能成为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杜绝乡镇文化站建设成为“编外财政”的现象。三是乡镇保,主要是保证土地问题,可以从通过划转现有的公共用地,比如合并乡镇的闲置办公楼土地等。第二个“1”主要是要增大市场投入,一方面发动农民以图书、报刊、音响光盘入股的形式,成立乡、村级股份制图书室(或影像俱乐部),由乡镇文化站或村文化积极分子负责运作,实行会员制,对捐赠者和非捐赠者,分别采取免费与有偿租借办法。另一方面将文化站闲置的场地、图书以市场运作,实行有偿式出租会场或图书。同时,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当地能人、大户自办文化,加大文化建设投入。
2、建立“1+1”的资金使用制度。第一个“1”是指健全专款专用的资金审查制度,做到文化资金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对贪污、挪用的单位和人员予以严厉打击,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第二个“1”是指整合乡镇的宣传文化经费,如文化、卫生、教育、计生、农业、党建、综治宣传经费,形成一个漏斗进,一个漏斗出的乡镇宣传文化经费使用机制,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从而提高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率。
(三)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强化人才制度保证。加强乡镇文化站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以优化人才结构为基础,同时又要以健全制度为根本,做到活而不乱,规范而不死板。
1、建立“两结合”的人才构成体系。一是搞好专职与业余的结合。一方面要确保专人专用。避免出现文化干部身兼多职的现象,搞好对专职文化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让他们积极主动工作;另一方面推行文化站准入机制。吸引协会、社区、当地文娱积极分子进文化站,列为文化站的编外人员,为他们提供办公室,让他们组织开展健身队、腰鼓队、太极拳、坝坝舞等日常性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二是搞好“引进来”和“请出去”的有机结合。一方面充分利用当今大学生,鼓励他们到乡镇文化站工作,并为他们解决必要的工作生活问题,使他们愿意去,留得住。另一方面加大优化现有乡镇文化干部的力度,探索提前退休、拿基本工资退职等分流办法,让乡镇文化干部进一步年轻化、知识化。
2、建立“两结合”的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将上级制度和基层实际有机结合。修改上级不合理的制度规定,增加有利于调动乡镇积极性和乡镇文化站有效运转的制度规定,比如股份制、租赁制、合作制等规定,特别在城乡统筹实践中鼓励试一试,闯一闯,然后推广经验,走出一条适合乡镇文化站发展的新路子。二是建立内部规范制度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一方面要规范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有条可依。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健全如何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的一些制度,推动乡镇文化站办好办活办出实效。
(四)突出特色,创新形式,发挥四大功能作用。乡镇文化站统筹着一个地区的文化资源,统领着一个地方的文化人才,而且关乎着一个区域群众的文化生活。因此,发挥乡镇文化站的作用,必须既溶于整个大的时代潮流,同时又要充分发挥地方优势资源;既要搞好自身建设,同时要提高地区的文化竞争力。因此,任重而道远。
1、发挥乡镇文化站“合”的功能。一是聚合农技站、司法所、广播电视站、中小学校的阵地资源,形成“1+ X”的宣传文化阵地,以文化站为主,其他为辅,拓宽农村文化阵地。二是聚合文化人才。将上述的文艺爱好者、积极分子聚集在文化站内,形成一支集宣传、教育、娱乐、科普为一体的综合文化队伍,提高对农村文化的服务水平。三是聚和协会和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农民唱自己喜欢的、熟悉的戏,调动农民自主参与文化活动,让农民成为文化活动的主角。四是聚合乡镇特色农村文化,成为挖掘地方文化的摇篮。围绕具有地方特色的的民间文艺,进行合理的组织、科学的开发,打造特色文化。
2、发挥乡镇文化站“教”的功能。一是发挥乡镇文化站聚集的人才优势,广泛开展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等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素质和致富本领。二是发挥乡镇文化站的阵地作用,举办农村青少年艺术培训班,发掘乡土文化,培养文化人才。
3、发挥乡镇文化站“带”的功能。一是带动农村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走出大而全的文化服务方式,组织文化工作者应深入农村,了解倾听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组织开展一些适应节季时令、符合农民口味的文化艺术类活动,如举办科普知识讲座、开展群众乐于参加的文艺体育活动、编发科技资料等,使农民群众在娱乐中受到教育。二是带动村文化室的工作。要将乡镇文化站建成农村文化活动的领头羊,一方面积极开展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一方面辅导村文化室的工作,组织农民自娱自乐。三是将文化资源转化成文化产业。结合优势资源,打造独特的文化品牌,形成乡村文化产业,活跃农村文化市场,逐步把农村文化由“软文化”发展成“硬文化”。
4、发挥乡镇文化站“辅”的功能。一是通过乡镇文化站的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把广大群众的思想集中到乡镇党委政府的周围,增强群众发展的信心和能力。二是通过文化站的宣传作用,扩大乡镇对外影响,优化乡镇对外开放形象,提高乡镇对外开放的水平。三是通过聚集人才,争取把乡镇文化站建设成为乡镇党委政府的智囊库、人才库,促进乡镇领导科学决策,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