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一些事业单位领导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缺乏财务管理意识,不了解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未将法规学习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财务管理应有的辅助决策和监督控制功能没有得到发挥。同时很多事业单位侧重于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等会计基础工作,忽视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分析等职能,财务管理过于简单。缺乏科学的理财和成本意识,不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管理体制不健全。
第二、预算编制不完善、预算执行不够规范、经费使用缺乏计划性。在预算编制中,对预算编制重要性认识不足,简单地采用增量预算法编制预算不准确。部分部门未将应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统一纳入单位预算,隐瞒、截留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私设小金库。预算支出随意性也大,超发津贴、奖金,超支业务费的现象普遍,审批制度不严格,“专款不专用”的现象经常发生。财务部门的考核也只停留在表面,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第三、资产管理混乱、账实不符。财产清查制度不健全、管理权责不清,尤其体现在固定资产上。有的单位长期以来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清理,资产使用效率低,流失严重;监督机制不健全;固定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且混乱,取得的收益不上缴财政专户。事业单位缺乏制度化和程序化管理,导致腐败发生,虚增资产价值。
第四、银行账户开立混乱,票据管理不规范。近年来,事业单位多头开户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资金分散,不易管理,给审计稽核和财务监督工作带来困难。同时事业单位的票据管理存在许多违纪问题。比如领购手续不健全,核销上存在监督漏洞;票据存根与入账金额不符等。货币资金管理有漏洞,部分事业单位变相隐瞒截留收入,账外资产问题严重;相关职务没有分离;现金管理问题很多;通过往来账户对真实收入掩盖,从而偷逃税;资金使用缺乏计划性,费用开支不透明,导致事业单位经费紧缺。
第五、财务人员素质较差、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未经过系统的财会知识培训,理财观念陈旧,知识欠缺,方法落后。同时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较薄弱。如原始凭证各项内容不全、以假充真,收付款凭证概念不清、审核不严;财务报告内容不全、根据单位领导的授意进行“编报”、普遍没有报表分析说明等。
② 事业单位报表审计的重点是什么
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报表分析,涉及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相关活动的各个方面,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分析单位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主要是分析单位的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规定、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要求,是否贯彻了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预算编制的计算依据是否充分可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则要分析预算执行进度与事业计划进度是否一致,与以前各期相比,有无特殊变化及其变化的原因。
(2)分析资产、负债的构成及资产使用情况。主要是分析单位的资产构成是否合理,固定资产的保管和使用是否恰当,账实是否相符,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有无资产流失等问题;分析单位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等固定资产利用情况;分析流动资产周转情况;分析负债来源是否符合规定,负债水平是否合理以及负债构成情况等。通过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证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
(3)分析收入、支出情况及经费自给水平,一方面要了解掌握单位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执行了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是否完成了核定的收入计划,各项应缴收入收费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超收或短收的主客观因素是什么,是否有能力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要了解掌握各项支出是否按进度进行,是否按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等,找出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以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分析了收入、支出有关情况的同时,还要分析单位经费自给水平,以及单位组织收入的能力和满足经常性支出的程度,分析经费自给率和变化情况及原因。
(4)分析定员定额情况。主要分析单位人员是否控制在国家核定的编制以内,有无超编人员,超编的原因是什么,内部人员安排是否合理;分析单位各项支出定额是否完善,是否先进合理,定额执行情况如何等。
(5)分析财务管理情况。主要是分析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措施落实情况怎样。同时,要找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③ 2018年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优秀】
2018年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优秀】
我国现阶段事业单位内控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停留在文字层面,内控意识薄弱
事业单位相对企业而言,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较低。虽然很多事业单位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和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内部控制工作只停留在“纸上文章”和应付检查层面,未对执行和监管起到指导作用。甚至有些事业单位认为内控成本过高,造成单位办事手续繁琐,不利于运行效率提高,因而对内控的执行缺乏积极性。
(二)缺乏高水准内控管理人员
从整体来看,事业单位内控人员的素质偏低,尤其在一些基层单位,内控知识缺乏,或缺少相应的内控经验,内控人员难以胜任工作,不能有效的实现内部控制所预测的效果,导致内控执行时缺乏必要的力度,使内控失效。
(三)内控制度残缺,内控机构缺乏独立性
我国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所规范的范围过于狭窄,导致制度成为摆设或者残缺的现象。此外,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机构不具备独立性,我国事业单位所设立的内部控制机构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从目前来看,出于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控制的需要,事业单位一般将这项工作交由会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由于内部控制工作人员要受到单位的限制,因此也不具备独立性。
(四)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
事业单位一些重要事项范围和职责权限没有明确界定,决策方式和程序以及议事规则不规范不清晰,没有建立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特别是在一些人员较少或较基层的事业单位,“家长制”作风严重,领导“一言堂”、“一支笔”审签。
(五)日常业务运行与财务管理脱节,资产管理环节存在缺陷,不能及时为内控部门提供资产、资金的使用数据等第一手资料
目前,大多数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只起到“核算”和“付款”的作用,对本单位业务上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参与较少,对相关业务的来龙去脉了解不多,导致单位财务和业务办理脱节,从而无法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管理和有效的内部监督;会计核算不及时,无法及时反映资产变化,应入未入、该销未销,导致账物脱节、存量不清。例如,有的个别单位建造的楼房已使用多年,工程支出仍挂在“在建工程”和往来账户中。
(六)预算外资金监管不力,把预算外资金视同部门和单位的自有资金
由于事业单位对预算外资金认识上存在偏差,缺乏一套完整、规范、统一的资金的管理制度,只实行简单的收支两条线方式,在资金管理方面形成不了齐抓共管的合力,管理效果不明显。
(七)缺乏完善的内控有效性的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
目前,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未引起重视,很多单位依据规定建立了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实施了内部控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就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在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对控制失效现象严重的情况也未建立责任追究制。
(八)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远滞后于需求
分析目前的状况,无法量化投入产出比,是制约信息化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内控信息技术研发方面,从理论、方法、技术到产品都处于落后的状态。但有别于发达国家的是,我国的内控信息化建设有着更为强劲的需求。
新形式下,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内部控制,是顺应现代管理发展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扎紧制度笼子的需要,但是笔者在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为此,本文试通过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提出加强健全内控防范机制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提供参考。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单位为了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单位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或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1.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资金多为财政拨款,如何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减少或防止个人贪污、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必须建立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按照制度有章可循,规范各类收支行为,确保收入及时入账,未设账外账,合理支出。避免财务工作的随意性,造成国有资产不正当流失,从源头上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
2.合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是反映一个单位在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同时也是国家制订各种财政政策的依据。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规范单位的工作流程,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牵制,杜绝单位内部人员做假账、弄虚作假,串通舞弊,进而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3.有效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在经济发展中,行政事业单位是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社会事务的监管者,能否有效地履行职责,关键在于是否具备较高的内部管理水平。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是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同时,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降低经营活动风险,有效防范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从而提升公共服务的效能。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1.对内控制度缺乏正确的认识
较好的内控环境是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一些单位认为已经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财政部门逐年推行一系列的财务制度改革,每年编制部门预算,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根本不需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还有一些单位认为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跟自己工作没有任何关系,对于建立内部控制意愿不强,认为这样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缺乏系统的内控制度体系
很少有行政事业单位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设计一套系统、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致使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失去了根本性指导。一些单位虽然能够制定一些内部控制制度,但内控制度涉及的范围缺乏全面性,未能包含所有人员和业务环节,仅局限于财务管理制定、会计核算管理制定,对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和监督等问题缺乏全面性和深层次的思考,内控发挥不出应有效果;有的单位甚至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认为已设置的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便视为内控制度;有的单位将其他部门的内控制度照搬到本单位,存在与实际工作性质、职能职责不相符;有的单位内部监管机构未设置或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其实效,设立的规章制度只为应付相关部门检查。
3.缺乏必要的内外监督机制
内外监督机制是内部控制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到是否能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内外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人员少,往往一人兼任多个岗位,财务人员更少,出纳会计双肩挑,没有独立的财务机构,财务机构挂靠在办公室,更谈不上内部审计部门的建立。另外,内部审计仅限于对财务控制的监督,缺乏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分析,以及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而主管部门、财政、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作为第三方外部监督机构,其监督机制不完善,只是对一般经济事项进行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部控制建设的健全和完善。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1.增强内控意识,形成良好的内控环境
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在内部控制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因此,作为财政资金的管理部门应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强调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且明确单位主要领导是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也要把建立内部控制的理念传达到每位员工,调动大家积极性,使其了解内部控制的真正涵义,认识到内部控制是每位员工都需参与的事情,逐渐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氛围。
2.健全完善内控制度
单位应根据《会计法》、《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部门对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的要求,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建立合适的内部控制制度。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系统内的单位进行内部控制方面的培训,针对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交流经验,并且定期检查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从而推动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开展。
3.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发挥外部监督机制
内外监督是《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素之一,也是内部控制得以贯彻执行的保障机制。在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财政、审计、主管部门等外部监督机构应与内部审计机构相互结合,采取专项监督的形式,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内部控制的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另外,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单位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钢结构施工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尽管近几年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钢结构施工企业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但是通过大量的实践发现,有很多企业的运营资金处于一种负值状态,究其原因主要为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效率较差,最终导致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管控制度与考核机制的缺陷
管控制度不够健全、考核机制不够严格、针对性不是很强,即使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是却未将其真正的实践。同时所制定规章制度不符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照搬,未深入进行分析和研究,最终造成其达到的效果低下。
(二)内控环境和内控意识的缺陷
在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缺乏一个有效环境来支撑,内控的环境相对较差。同时在控制过程中,跟不上建筑市场发展的脚步,对于一些新产生的事项缺乏相配套的政策与制度,没有结合管理体制发生的变化对企业财务内控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
(三)企业管理跨度增加造成控制难度大
随着企业管理跨度的增加,其控制难度也相应地加大,在资源的共享上还相对较差,缺乏一个有效的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在财务内部控制过程中,人作为实施该项活动的一个主体,其自身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内控质量,但是就目前钢结构施工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来看,在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与教育上,过于形式化,其培训的成效较差,此外,企业文化的构建力度与影响力度较低,缺乏属于企业自身独有的文化。
二、钢结构施工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相关措施
(一)建立并完善施工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体系,营造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
1.健全企业内部机构,构建一种多级控制体系,基于三级组织管理这一模式,构建并完善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合理进行财务控制权的配置以及行使,加强各级责权利的监督与评价,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并对财务内部控制流程进行细分以及固化。
2.明确其控制目标、控制范围以及内容等,对于职务不相容的可采取分离控制。因钢结构施工企业易发生突发事件,具有施工多变与不均匀性等特征,因此为了防止出现越权现象,在该控制体系中还应构建相应的授权批准机制,采取分级管理,进行层层控制,对正常经济行为予以授权。
3.财务风险与施工项目控制。在市场经济这个大环境中,施工企业避免不了会遇到各种风险,由于财务风险自身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在控制中,应该树立一种正确的防风险意识,根据财务风险具体的控制点,构建相应的风险管控系统。而在施工项目这一方面内容的控制上,则应该采取全方位且全过程的管控,构建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施工项目成本、进度、安全以及质量的控制,通过合理且科学的控制方式,提高其控制成效。
4.实物资产与内部审计上的控制。为了确保企业各项财产的完整以及安全,避免出现各种舞弊行为,必须要加强企业中实物的保管,定期进行实物资产的盘点,并构建相应资产档案,及时且全面地记录实物资产所发生的变化。在财务内部控制中,内部审计为外部审计的一个补充内容,即对各种控制系统以及经济活动所开展的独立性评价,其主要的任务就是明确既定程序、政策的落实情况、财务控制目标落实情况等。
(二)施工企业财务内部关键环节的控制
1.货币资金。在控制过程中,可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做好资金风险的防范工作,提升资金使用率,对资金进行实时监控。
2.成本费用。在该环节中,可采取责任成本管理机制来实施控制,并做好事前预测工作、事中控制工作以及事后分析工作,同时还要控制好材料成本,尤其是各种钢材,制定相应的进料、提料、购料、以及领料计划,避免材料的浪费。
3.采取全面预算管控,健全钢结构施工企业全面预算的内容以及体系,明确其预算管控的框架体系,接着基于施工企业所实施的管理组织来对预算管控内容进行细分,并确定预算管控责任的主体,增强企业员工参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三)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的信息化建设与财务管控队伍的建设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提高了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效率,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基于这点内容,在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信息化建设中,应该对信息化系统的网络安全、日常操作、文件的保管和存储、数据输入和输出等进行有效地控制。除此之外,还应加强企业财务内部控制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企业财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进一步推动钢结构施工企业的发展,实现最大化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
④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问题有哪些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方面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方面有如下问题:
(1)有的预算单位在资金使用中,支出控制不严,超支浪费现象严重,超标购买小汽车、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进行高档消费,致使单位的会议费、招待费、车辆燃油维修费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众形象。
(2)有的预算单位在项目支出资金管理使用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定不清,用项目支出来弥补基本支出经费的不足,用于维持日常公用支出,没有做到专款专用。
(3)有的预算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没有树立讲求经济效益的理财理念,重拨款而轻管理,重预算审核而轻实际效果,对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绩效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
2、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1)没有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保证部门、单位内部会计工作有序进行,如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
(2)没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促使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反映经济活动内容。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够合理,业务交叉过杂,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明确。会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流于形式。也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未设立内审机构,已建立内审机构的单位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单位内控制度有待完善。一部分单位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已建立了内控制度的单位,部分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或有关内容缺乏合理性。但更多的还是有章不循,将已订立的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而在执行上大打折扣。遇到具体问题时过分强调灵活性,使内部控制制度名存实亡,失去了应
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3、财务管理的制度不健全
(1)专项资金的管理。把关不严,供应范围过宽。由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在核拨专项
资金前,项目缺乏必要的论证,使资金和应办的项目脱节,从而在各级财政的预算、决算中几乎所有的支出科目都列有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带有极大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缺少“度”的限定,资金分配存在严重的随意性。
2、往来款项的管理。据调查,现在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的账面余额占流动资产的50%以上,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呆账、坏账。主要表现在:采购财产物资商品的预付货款因不及时清算或贷款担保硬性扣回形成呆坏账;单位购车、买设备或其他物品,转付商家的钱多,购物金额少,因结算不及时,产生债务纠纷,无法收回形成呆账。
(3)年终清理结算和财务结账。年度终了对全部会计核算进行清理结算和账务结账是编报年度决算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单位决算报表准确、真实、完整的一项基础工作。突出表现在:单位财务没有及时清理结算,往来款项往往由于跨年度导致责任不清,形成呆账坏账。
4、固定资产管理重使用轻管理
(1)按规定应纳入政府采购通过财政直接支付的各类固定资产,各预算单位自行采购,逃避政府采购。
(2)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重使用轻管理。由于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以国家财政投入为主,单位占有固定资产没有代价,一方面不断向财政申请经费,兴建或购置资产,一味追求高标准、高品质,对一些尚能使用的资产提前更新,造成国有资产的低效使用; 另一方面,对已购入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长期不进行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有的固定资产去向
不明,导致家底不清,账实不符,造成国有资产的闲置和流失。
5、固定资产核算不合理
我国事业单位不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固定资产的更新是从收入中按比例提取修购基金来补充的,这样势必会出现以下四方面的缺陷。
(1)容易导致资产信息的失真。单位的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一直以原值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从固定资产购置直到报废的整个时间段内,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的数值都不发生变化。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会发生合理损耗,这样就虚增了资产和净资产总量,造成资产信息的失真,不利于报表使用者正确了解资产、净资产的使用情况。
(2)影响固定资产的及时更新改造。按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是通过修购基金来支付的,而修购基金是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这样会导致收入多时多提,收入少时少提,使得修购基金的提取数量极不稳定,不利于固定资产的及时更新改造。
(3)不利于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由于不计提折旧,随着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原值与净值相差越来越大,发生价值背离。固定资产在报废、毁损、丢失时,按原值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不能真实地反映实际损失,难以划清责任。
(4)不能正确体现收入与支出的配比原则。事业单位从事日常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必然会发生固定资产的损耗,企业是通过计提折旧的方法计入成本,收入和支出相配比。由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损耗不能在成本核算中得以体现,人为地降低了取得相应收入的成本,虚增了盈余。特别是改革后,单位经营收入比重增加,成本核算越来越重要。折旧是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不能得以体现,会直接影响到单位的切身利益,使资产在不知不觉中流失。
⑤ 事业单位收入费用率高说明什么影响
公式中各项收入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内容反映的是事业单位经常性支出。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为了使经费自给率具有可比性和连续性,在具体计算经费自给率时,有时临时性、一次性等特殊支出因素,造成经费自给率波动较大的,要予以扣除,如一次性专项资金安排的设备购置支出等。在计算经费自给率时,支出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扣除的项目,应报经财政部门批准。这样可以保证支出扣除的合理性,使经费自给率计算更为准确。(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比率。是衡量事业单位支出结构的指标。其计算公式如下: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X?100%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X?100%人员支出是指事业支出中用于人员开支的部分,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和助学金。公用支出是指事业支出中用于公用开支的部分,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分析人员支出和公有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可以了解事业支出结构是否合理。事业单位的类型很多,各项支出对不同类型经费支出较多,设备购置费和业务费用等支出的规模相对较小,体现在总支出中,人员经费所占比重就比较高;另一些单位如自然科学研究单位及医疗单位等,其业务费支出要大得多,在支出中公用支出所占比重就较大。不能按照相同的标准来分析评价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支出结构是否合理。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和人员状况,通过与以前年度的比较、分析本单位支出结构变化及发展趋势是否合理。还可以与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进行横向比较,了解本单位与先进单位的差距。从总体上看,人员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例不宜过高。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努力,逐步调整支出结构,尽可能地提高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否则,事业单位有限的资金用于人员经费开支,将不利于事业发展。(3)资产负债率。反映一定时期负债占事业单位资产总额比例的一个指标。它能够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的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资产负债率是新增加的一个财务分析评价指标,它是适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改革整体要求而设置的。其计算公式是: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X?100%从债权人的角度看,资产负债率反映贷给事业单位款项的安全程度;从债务人角度说,资产负债率说明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业务活动的能力;从事业单位的性质上看,资产负债率保持一个较低的比例较为合适
⑥ 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防范及其管理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 近年来,我国相继推出了一系列财政支出方面的改革,这些改革措施引起了财政预算管理和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重大变革,影响到会计核算的内容和方法。但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未因此进行相应的改革,已不适应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会计制度滞后于会计实务的情况越来越突出,相关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 1.财物管理不健全 一是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上不健全。一方面把关不严,供应范围过宽。由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在核拨专项资金前,项目缺乏必要的论证,使资金和应办的项目脱节,从而在各级财政的预算、决算中几乎所有的支出科目都列有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带有极大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缺少“度”的限定。另一方面资金分配存在严重的随意性。“会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情况带有普遍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施行,同时也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可乘之机。 二是在往来款项的管理上不健全。据调查,现在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的账面余额占流动资产的50%以上,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呆账、坏账。主要表现在:采购财产物资商品的预付货款因不及时清算或贷款担保硬性扣回形成呆坏账:单位购车、买设备或其他物品,汇给商家的钱多,购物金额少,因结算不及时,产生债务纠纷,无法收回形成呆账;个别单位违规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由于借款人不能到期清偿而承担连带责任被银行硬性将款项扣回,单位求偿未果形成呆账,而直接责任人得不到相应的惩罚。 三是在年终清理结算和财务结账上不健全。年度终了,对全部会计核算进行清理结算和账务结账是编报年度决算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单位决算报表准确、真实、完整的一项基础工作。突出表现在:单位财务没有及时清理结算,往来款项往往由于跨年度,导致责任不清,形成呆账坏账。 2.财务管理职能较弱,资金使用效益低 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不是太规范,经费相互挤占,费用支出无计划、无定额,或是有计划定额但流于形式。财务部门对经费的管理常常是事后核算,忽视了资金使用前的预测和使用中的控制,对经费收支的考核也只是停留在表面平衡上,很少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考核。因此,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 3.会计核算不恰当 我国预算会计是以现金制为基础,其目的是汇报支出,为决算服务,但不进行成本核算,因而无法计算和统计行政成本,也无法评价资金的使用效益。现行预算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的设置和核算内容上,与部门预算编报口径不一致;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与行政事业单位科目不一致,导致在编制决算时,预算单位必须将会计科目合并或拆分后才能得出预算科目。有的预算单位对项目支出的核算不区分不同的专项项目资金,统一使用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科目核算,不利于专项项目资金的管理;而有的单位则只按专项项目归集各项费用,不按科目核算,不利于单位各项费用的整体控制管理。 4.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方面,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一是有的预算单位在资金使用中,支出控制不严,超支浪费现象严重,超标购买小汽车、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进行高档消费,致使单位的会议费、招待费、车辆燃修费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众形象。二是有的预算单位在项目支出资金管理使用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定不清,用项目支出来弥补基本支出经费的不足,用于维持日常公用支出,没有做到专款专用。三是有的预算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没有树立讲求经济效益的理财理念,重拨款而轻管理,重预算审核而轻实际效果,对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绩效缺乏有效地监督和考核。 究其根源,主要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存在缺陷。虽然财政部门要求部门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基数法仍普遍被沿用,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另外,部门预算编制在项目支出的细化程度、基本支出定额制定的科学性等方面做得还很不够,为一些单位挪用资金、铺张浪费留下了隐患。由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致严谨,所以在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时人为因素较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不应安排的项目人为安排资金,致使应该安排的项目预算不能打足,影响了预算编报的准确性,导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预算比较普遍,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也给项目的绩效考核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避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问题的对策 首先,建立有效的财务支出约束机制。比如加强经费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等综合性的管理制度,加强办公费、电话费、邮资费等单项的管理制度,加强接待、车辆等相关性的管理制度。这样,可以从单位内部建立起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做到有章可循,按制办事,以堵塞漏洞,节约资金,防止经费支出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其次,细化部门预算,提高财务管理的计划与预测能力。应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建立科学的部门预算。每个单位应当对预算执行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于适当的差异,可以适当调整预算定额标准,使部门预算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第三,改革预算会计制度。一方面,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建立起规范、统一的预算会计体系,同时将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引入预算会计。同时,推进预算收支科目改革,对于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不适应部门预算改革需要的科目,要根据现行预算管理的要求进行修订,为各项管理提供有利的基础条件。 最后,严格预算开支,建立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预算一经下达,就要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可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约束财务行为,主要方法是:1.岗位分工控制,保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2.授权批准控制,严格遵循授权范围和权限,重大会计事项建立集体审批制度。3.会计系统控制,制定符合单位的会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4.财产清查控制,采取定期盘点的措施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5.内部报告控制,及时全面地反映经济活动的情况。6.电子信息技术控制,加强电子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尽量减少人为操纵因素的影响。内审部门还应经常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 财政管理是一个单位的“管家”,得当与否关系单位的盛衰、富贫和宽窘。特别在目前经济不太景气的形势下,探究财政管理对策尤显重要。
⑦ 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的风险有哪些
⑧ 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存在哪些问题及对策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执行财经法规制度不严格,财经纪律观念淡薄,办事不讲规则、程序、手续,凭习惯、经验办事。
2.财务工作缺乏连续性,经常有“领导换,会计变”的现象,客观上增加了财务管理工作的波动,造成乱账现象发生。
3.少数单位对发票、支票等重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按财务管理要求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大多数单位即使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也往往流于形式,造成制度化管理监督机制弱化。
4.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普遍不完善和不及时,与新的财经法规和制度衔接不好,与单位情况变化和制度实际执行情况不相适应。财务管理制度不符合实际、不便于执行,直接损害到财务管理的权威性。
(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主要在两方面:1.货币资金管理有漏洞,资金安全存在隐患。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事业单位的会计、出纳等不相容职位没有严格分离,有的岗位互串,单位对出
纳工作监督不到位,很少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大额开支使用现金支付,白条抵库、公款私存现象在部分单位仍然存在。公款私存具体表现有:(1)各种行政事业
性收费、罚没收入以及学会的会费收入等不入账。(2)租金等其他应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应交存财政专户的收入不及时入账。收款不用合法收据,用白
条代替。(3)通过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将资金转到本单位财务部门账外,设置小金库。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目前,一些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
流量管理不严,普遍存在“重购建、轻管理”的现象,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处置、出租、出借以及调拨、报废等方面管理不规范,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并造成了
国有资产的流失。具体表现:(1)固定资产管理较为混乱,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上随意性很大,设施和设备购建论证不充分,造成闲置。(2)有的单位没有
明确的管理制度,或者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维护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单位不按要求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理和盘点,或者是固定资产不入账,形成账外资产,致
使总账与明细账不相符、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不相符。
(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缺乏系统的、有效的控制
1.目前,我国事
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投入,国家是事业单位净资产的终极所有者,但国家并不要求偿还其提供的资产,也不要求分享经济上的利益,而是将这些资产交给公
共事业单位自行经营和管理。国家对其投资,但并不对其进行财务管理。2.事业单位一般对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投入表现积极,对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
研究相对不足,造成投资的所有者缺位,资金使用管理薄弱,导致资源缺乏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少数单位超支浪费现象严重,超标购买小汽车、公款旅游、公款吃
喝、公款进行高档消费,致使单位的会议费、招待费、车辆燃修费居高不下。
(四)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主要有
以下几个:1.重视预算收支,忽视预算编制和评价,使现有资金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认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就是从财政“要钱、花
钱”的过程,对编制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采取应付的态度,形成了在实际工作中遇事才跑财政的局面,导致预算推行难度大。2.因为忽视预算编制,因而
形成了财务决策的随意性,产生了管理上的“松、散、乱”现象,致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大打折扣。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支出审批制度不严格,随意扩大开支范围,
巧立名目发放奖金,提高补贴标准;随意改变资金的用途,“专款不专用”的现象经常发生。3.部分单位虽然编制了预算,但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进行跟踪审
计,即使跟踪调查,也是分析肤浅、总结简单,效益考核基本是走过场,成本考核几乎是空白,从而使好多项目难以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
(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一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单位内部未设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内部审核监督仅由一人或多人专职或兼职代理。部分单位内部未实行统一的财务管
理。2.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够合理,业务交叉过杂,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明确。3.会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流于形式。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未设内
审机构,已建立内审机构的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更多的还是有章不循,将已订立的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内部监督执行大
打折扣。遇到具体问题时过分强调灵活性,使内部控制制度名存实亡,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4.个别单位为了小团体利益,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数据上做文
章,或假账真算,或真账假算,造成账实不符、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以达到偷漏税金、隐瞒资产、虚假业绩的目的。一些应当建账的单位不建账目,不按制度规
定设置会计科目,保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及有关的合同、协议等资料,想混水摸鱼、侥幸过关。5.有的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支出分散到科室管理,违反了
“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
二、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相互约束机制
事业单位要在国家宏观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起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流程。对现金的管理,财产的审批,审批权限的分配,财务
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资金的筹集和使用,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都要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制度制定要体现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即制度的制定必须结合
单位实际,不能生搬硬套,内部财务制度的条文在表述上应尽量通俗易懂,操作方便,并与日常会计核算的实务紧密联系。应用完善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约束财务行
为,减少或避免各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发生。对薄弱环节和重要岗位要加强控制,细化责任,做到制度管人、责任到人。不相容职务一定要分开,保证资金安全。
所有资产都要定期核对,切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还应经常对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流程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当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有变动和修改,或评价发现内
部控制出现薄弱环节时,应当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下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1.事业单位领导要带头认真学习有关财政、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财务管理和依法理财的能力。要充分认识到财务管
理工作的重要性,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定期听取本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汇报,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督促下属部
门和职工增强财务管理意识,保障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2.要加强财会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教育,不断提高财会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
素质。要有计划地吸收一些年轻的、具有会计或审计专业学历、懂业务的人员充实财会和内审岗位,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力量。3.要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和政策水平,适应新时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新形势的需要。对在单位理财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应加以奖赏和重用。
(三)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与财政检查、外部审计并重,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
事业单位内部有条件的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或确定专职的内部审核监督人员。严格财务管理程序,明确职能,强化责任,加大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控制支
出标准。并定期开展内部财务检查,
对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查,向单位行政办公会或职工大会通报检查结果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事业单位在加强内部控制的同时,要主动接受来自外部的监督。要认识到内部监督有其局限性,来自外部的财政、审计、税务、纪检以及上级部门的财经监督可使单
位管理更加规范和合规合法,弥补内部监督的不足。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加强监
督,掌握资金流向,把各种专项资金管好、用好。对各种财政违法行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堵住各种漏洞,防治腐败。要特别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
对预算外资金来源、金额和去向等的合理性问题进行核查,对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考核,防止预算外资金滥收和违规使用等现象。
(四)强化预算管理,加大预算约束力度
财务管理工作包括制定预算、执行预算和监督、考核预算执行情况三部分内容,可见,预算工作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预算管理应坚持预算编制、执行、评
价并重的原则,彻底改变“只重预算执行,忽视编制和评价工作”的预算管理方式,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大力推广“零基”法、绩效编制方法,实行预算内
外综合统筹,将全部收支编入预算。另外,要进一步细化预算收支项目,落实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措施,切实保证预算与实际相符。同时,要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
广泛采用最低成本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积极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保证财务管理科学、高效
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通过改变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可以强化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行政事业单位腐败,杜绝胡乱花钱、铺张浪
费现象,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方式以资金控制为目标,以加强财务收支监督为重点,可以成立会计核算中心,以高效理财为
取向,将所有账户及会计业务处理权集中到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力求核算、管理、监督成本最小,效率最高。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必要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强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职能,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⑨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违纪问题都有哪些
有公款私存、公款炒股、挪用公款以及为了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而不择手段,弄虚作假、篡改账目或搞账外账,隐匿或偷盗钱财物资等。
如在事后审计中发现,往往是损失已成为事实,挽回的可能性极小或根本无法挽回,财务管理已失去了应有的控制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9)事业单位超支率高能查出什么问题扩展阅读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2、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⑩ 事业单位的职工什么情况下会被辞退
做为工作多年的公职人员,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就总体而言,我国的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分布在科、教、文、卫、体等提供公共事业服务和智力支撑单位工作。与公务员相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众多,目前大约有3100多万人,地域分布十分广泛,遍布城乡,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各级各类医院的医生最为典型。毫无疑问:他们是整个 社会 须臾离不开、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相对于企业职工而言,事业单位中绝大多数人不生产产品,却以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培养劳动者或未成年人的方式,为整个 社会 的不断顺利发展提供着不竭的动力。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只能由国家财政保障工资和福利待遇。因此,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大多数人是专业技术人员,评定和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是玩技术、玩能力的宝贵人才,但基本上都没有行政管理职能以及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 。
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而言,目前的综合管理法规是国务院于2014年制定、发布并实施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属于 行政法规 ,立法层次并不高,尚未上升到法律层次。其根本原因是: 1、从理论上很难把专门从事专业技术服务的事业单位与专门履行公职的党政机关截然区分开来 。因此,就出现了不尴不尬的所谓的 参公事业单位 ; 2、有一些事业单位,从事生产性服务业,同时还有一些事业单位,例如医院也能取得一定的收入,怎样妥善地把事业单位与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截然区别开来,也是一个大难题 。因此就出现了所谓的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确实有点三不象的感觉。由于这些重大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厘清,就只能维持现状,以便不断 探索 ,最终导致国家关于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法规层次并不高,比较零散,严重地缺乏系统性、整体性、一致性 。说到底: 如何科学、合理地理顺整个国家各个组成部分的管理体系,让整个 社会 和谐、高效、顺畅地运转起来,其实是一件非常不容易办到的事情 。
按照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的规定,我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工作岗位分类管理制度和严格的事业编制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向 社会 公开招聘,大多数由国家负担工资福利和 社会 保险待遇。从这个角度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肯定是公职人员,当然也是财政供养人员 。
因此,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具体管理方式上,《条例》规定主要以聘用合同为主,工作人员的进口和出口,以录用时双方签定聘用合同、工作人员提前书面通知单位时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在工作人员有法定的过错情形时,单位也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以及因个人严重违法违纪受到开除处分,被单位强制解除聘用合同四种情况(详见截图)。
如果简单地梳理一下,《条例》规定的这四种解除聘用合同的方式,确有着本质的不同。具体说来:
1、公开招聘被录用 。按照《条例》的规定,通过公开招聘被录用之后,双方签定了 聘用合同 ,并依法取得 事业编制 的工作人员,其实就是主动就业,双方依照聘用合同的约定,只要正常地履行工作职责,并正常续签聘用合同,即可长期工作下去 。毕竟,不同形式的聘用合同变更,必须经过本级政府人社部门事实上的批准,事业单位本身并没有直接的解聘权,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2、主动辞职 。工作人员提前1个月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主动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时,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这是《条例》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定权力,当然也是合法行为 。釆取这种方式,当然还必须经过人社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好工作事项的交接以及相关的离职手续,并衔接好本人的 社会 保险事务,为以后继续参加 社会 保险奠定基础。毕竟,公职人员供职的单位,只是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对人员去留并无最终决定权。这就是 主动辞职 ,本人肯定没有任何过错。通俗地说就是: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和目的,我只是决定不干了,要走人了。
3、被动辞退(即: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条例》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单位 辞退 ,有以下两种法定情形: 1)旷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如果出现 连续旷工 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 累计旷工 超过30个工作日这两种情况时,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但是依然必须得到政府人事管理部门——即人社部门——的同意和批准,单位无权自行决定。这就是标准的 辞退 。毫无疑问:其实质是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不认真工作。 2、年度考核不合格 。具体又有两种情形,分别为: 年度考核 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 连续两年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单位就有权在按规定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并报经人社部门批准之后,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这也是标准的 辞退 。毫无疑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是以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不胜任工作任务为前提条件的,本人肯定是有过错的,但过错相对轻微,尚达不到开除公职的严重程度 。就目前的政策规定来说:只有在这两种情形之下,事业单位才可以采取行动,主动辞退工作人员。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和情形,都不能辞退工作人员。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4、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开除,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现行依然有效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有违法违法行的情况下,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在彻底查清违法问题之后应该给予处分。在五种处分中,开除是最为严厉的。其 法律后果 是 单位必须解除聘用合同,终止本人与单位之间的人事关系,彻底停发工资,本人从此失业。同时,在 社会 保险方面,以前在职期间的视同缴费年限必须被完全清零,只有实际缴费年限继续有效 ;即使以后重新就业,工龄也要从零开始重新计算,接续有效的实际缴费年限继续缴费参保。这样一来,其基本养老金水平肯定命大幅度下降,经济后果是极为严重。如果本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比较长,视同缴费年限都只有6-7年,本人实际年龄接近法定退休年龄时,事实上就根本不可能办理退休手续,当然也无法领取低水平的基本养老金。
这里必须特别强调的是: 本人主动辞职、被单位单方面辞退这两类情况,原来的视同缴费年限都是合法、合规的,依然全部有效,重新就业之后正常接续缴费参保就可以了 。所以,看似以上三种情况下都失业了,但开除处分与前两种有着本质性的区别。
总之一句话: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有在违反工作纪律,出现连续旷工、累计旷工;因不胜任工作任务,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接受工作岗位调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时,才能在经过本级人社部门的批准之后,由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彻底终止人事关系。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辞退 。除了这两种法定情形之外,任何事业单位均无权辞退其工作人员 。
很难被辞退。
只有受到刑事处罚的,没有办法遮掩,那就不得不辞退。
现在事业单位的职工要是被辞退就惨了,如果是这两年要退休,连养老金都没有。
因为在事业单位里的员工是有编制的,他们的工作关系管理方式与企业不同,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来调整,而是专门的人事管理制度来调整,而且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是在2014年实行,也就是14年后才缴保险。
前面的工作年限都是视同缴费年限,员工一旦被单位辞退,也就是开除后,其视同缴费年限就作废,所以现在被辞退,马上就退休,缴费年限不够就没有退休养老金。
前两年就有一个单位管后勤的副处长被查到了醉驾,当时是异地执法,才单子上签了字,最后找关系也没有用,开除公职,现在60岁也没有养老金。
现在在一些事业单位,跟以前的国企一样,存在各种情况的人员,有的上班来打个照面就走,有的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还有的就不上班,也有的还在做着最底层的事,这都是铁饭碗的固疾造成的,能进不能出。
现在事业单位不允许搞三产,一些在外面二三十的人要收回来,有的只有一两年就要退休的,还得给安排一个位子等待退休。
在事业单位,现在想以自己的规章制度或者考核来辞退人是不可能的,只能以国家的强制性规定来辞退,以前违反计生政策那就是开除,现在主要就是不能受到刑事处罚,因为这是无法包庇的。
一般不违反大的原则问题,触犯法律,都不会被辞退的,不要有过多的顾虑。做好本职工作,履职尽责,尽情的施展自己的舞台吧!
都是事业单位、公务员是铁饭碗,进去了就等于一辈子无忧,其实不是,铁饭碗也会有被打破的时候。
那么事业单位的职工什么情况下会被辞退呢?所以,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铁饭碗,大锅饭时代早已过去,努力做好工作才是硬道理。
无论时事业单位还是普通民企,职员连续旷工到达一定时间,单位都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是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就可以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民企: 因旷工解除合同法律没有规定, 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规定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是7天,视为严重违纪,用人单位可以按自动离职处理,或是直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赔偿。
事业单位: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对于民企来说,事业单位有两年的考核期已经是很仁慈了。
民企:职工有《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
3、受到开除处分的事业单位:职工受到开除处分的,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民企:参照《劳动法》第25条,有该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事业单位职工不会轻易被辞退的,被辞退的情况很少很少,而且原因也很简单,一个是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这种情况目前我是没有遇到过,只要正常工作,那么基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另一个就是被查出你有违法乱纪的行为,这种情况被辞退来的概率更高,之前我们一个同事被查出了利用工作之便与被监管对象有利益往来,而且存在收受钱财的行为,被直接给予了辞退处分,同时收缴违法所得,这是工作多年来身边唯一一个被给予了辞退处分的,即使给予辞退处分,这个过程也是很繁琐,需要上会通过,并通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一系列程序才算完成,这个过程也需要不短的时间。在这里,奉劝一些同人特别处于直接参与市场监管之类的一线岗位,相处大领导虽然不会有重大违法乱纪行为的机会,但是却容易被小恩小惠所利用,更容易违反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一旦被查出,得不偿失,要管得住自己的手和嘴,为维护 社会 的公平公正尽好自己的指责!
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所签订的合同是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在管理上分两类,一类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单位,按照公务员法管理调整相关关系。一类是纯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和调整关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采取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竞聘上岗的原则。事业单位与受聘人订立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12个月。事业单位受聘工作人员,一般不会。解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工作人员提出订立聘用合同至退休的,事业单位应当订立至退休的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工作一般保持相对稳定,在正常情况下不会解聘。
1 .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者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解除聘用合同。
2.连续旷工15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3,受到开除处分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书面提前30解除聘用合同,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双就建立了人事关系。自聘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的人事关系终止。
在这里我想先弄明白几个相关概念。开除与解除聘用合同,辞职与辞退。我发现不少人不开除、解除合同、辞退等混为一谈 ,认为是一回事。首先,开除与解聘用合同有本质上的区别。开除是对公职人员严重违法行为的一种最高的行政处分,在个人政治 历史 上是一个污点。解除聘用合同,是终止双方的契约人事关系(在企业是终止劳动关系),这是一种终止契约(合同、协议)正常行为,在政治上对个人没有不良影响。解除合同一般是依法或者依约解除,如合同到期不续签就自行终止解除。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终止,双方的人事关系也终止。
辞退与辞职。有人把辞退称为开除,把辞职称为离职,这种理解和说法是不规范、不正确的。其实,辞退、辞职实质上没有区别,是解除合同的另一种说法,都是解除合同,终止相互人事关系。但有一点小小的区别。辞退,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受聘人被动解除合同,在企业,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被辞退(解除合同者)人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辞职,是受聘人依法主动提出解除终止合同的一种行为,其结果都是终止与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在企业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赔))金,辞职人也失去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权利。
事业单位开除工作人员时一种处分,而且是行政最高处分。处分分为警过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到处分,一般不会同时解除聘用合同,也就是说,受到除开除以下的处分,你的饭碗一般不会被砸。而受到开除处分的,饭碗就难保,在受到开除处分的同时,单位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受到行政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 社会 公德的;
六,其他严格违纪的。
这里,非婚生子不在处分之例,连警告都够不上,更不会被开除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公职人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没有依法进行婚前登记而生子,有伤公职人员大雅,应当尽早补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