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业单位合同工如何转正式编制
事业单位合同工转正式编制需要符合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招聘条件,须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正式编制人员是经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之后录用后的人员称为正式编制人员,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四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第二十八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2. 想去事业单位做合同工,请问大家,以后的上班时间和有没有公休日是双休吗谢谢
一般是早8:30,下午5:00下班,应该是双休的,待遇比正式的低一半吧。具体还要看你所在单位的经济实力如何了,好的单位自然待遇要好的。
3. 事业单位合同工好安排吗
事业单位合同工好安排。
既然是合同工,签过合同的啊。
说明单位是需要的啊。
4. 事业单位合同聘用制是怎么回事-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干效能的原则,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按岗聘用,竞争上岗。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制定聘用工作方案。聘用工作组织由聘用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其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会员代表组成。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还应当聘请有关专家参加。
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会议集体决定。聘用工作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应经职工大会或者工会通过。
(二)事业单位制定的聘用工作方案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
(三)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用待遇、聘期及聘用方法等事项。
(四)通过本人申请、民主推荐、负责人提名事业单位招聘现场、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应聘人选。
(五)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拟聘结果。
(六)聘用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公布聘用结果。
(七)订立聘用合同。
5. 合同制人员如何转正式编制
合同制不能转编制。
在我国合同制不能够直接转为正式编制,要想成为正式编制员工必须要提供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面试通过后才能够成为正式编制员工。
合同制怎么转正式编制
1、有无机会进入事业单位编制与您是否事业单位的合同工无关,有机会进入事业编制的主要前提是: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未满,事业单位有招聘计划,您符合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招聘条件,须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2、正常情况下,事业单位没有编制外用人的权限。所谓的合同工一般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首次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单位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但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3、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即“凡进必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第八条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6. 劳动法对事业单位合同工的规定
事业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部分规定
我国的合同法中,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用工制度做出了相关规定,但鉴于事业单位的特殊性质,事业单位的用工制度和人员成分相对复杂,我国又相继出台了其他关于事业位用工方面的意见和规定,事业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部分规定,同时也适用于其他的规定,我们在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对这些规定都有所了解。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
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扩大了调整范围。对同一法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规范进行调整是当代法制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却并没有似乎也不可能以聘用合同或者所谓的聘用制劳动合同来统一事业单位员工的身份。于是,在事业单位中有了多种不同身份的员工:“老人”,即没有与其签订任何种类合同的原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先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员工:新人”,即从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开始,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至今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的员工:“外人”,即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招用的,与其连聘用关系都不存在的员工:“工人”,这又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勤人员,二是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的但却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编制外员工。根据中组部、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印发的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可以看出,事业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部分规定,在某些方面,劳动法也不能涵盖事业单位所有的复杂情况。我们在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要问清楚自己到底是“老人”、“新人”、“外人”和“工人”中的哪种人,适用于劳动合同法还是适用哪项国家规定。或者直接在合同的补充规定中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以避免出现单位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为理由推诿责任。
7.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满十年的编外劳动合同工怎样安置
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劳动合同工,连续工作满10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非因正当理由,或者协商同意,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正值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对于因改革原因造成下岗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用工人员,有什么样的规定呢?
2、继续聘用。机构改革后,劳动人事管理日趋规范化,编外人员会统一由人社部门雇佣,由财政部门统一供养,分派到有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自行聘用的,医院等个别有生产经营收入的差额单位,可以在人社部门的批准下,自行聘用编外人员。部分地区为了避免麻烦,还会由人社部门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3、申请提前退休。满足社保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门保障,恢复自由身份,自主就业,或者养老。
8. 事业单位合同工是怎么一回事,能转正吗
不能转正,就是事业单位需要人干活,但是没有编制,相当于临时工,背锅用的。
9. 事业单位合同工,产假后上班,重新安排工作,有项工作经常是下班后开始,询问可换一项工作被拒,怎么办
本来你生了孩子,国家是有规定的,你不能上晚班。现在领导这样安排你,就是要赶你走,让你自己辞职,还可以省赔偿金呢。你可以据理力争,只做原来那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