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作单位把我档案弄丢了怎么办有什么补救方法吗
法律分析:单位弄丢了你的档案可以叫单位全权负责给你补办一份新的档案,非常的重要,一定不要小看这件事情。如果你要自己补办档案,也可以参考以下方法:1、档案丢失首先你的开一个档案遗失证明2、拿着开好的遗失证明,写一个档案补办申请,到学校盖章并签字。3、按照学籍档案内的材料进行补办,通常只要补办这些主要材料就可以了: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政治面貌信息、体检报告、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奖惩材料。补好以上资料后交给学校审核,审核之后学校会在档案袋外加盖公章,然后交给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录入,密封后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二)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六)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⑵ 事业单位编制簿遗失怎样补办
⊙﹏⊙b汗,我们这里是向编委办打报告说明情况,然后编委办给补办一个。当然,我们这里编制薄是一式二份,单位保留一份,编办保留一份。所以遗失的话,数据还是能恢复的。
⑶ 单位把我的劳动手册弄丢了怎么办
单位把《劳动手册》弄丢后,需要单位与本人共同去补办《劳动手册》。
在具体办理时,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明要求补办的原因,并拿好自己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另外在补发《劳动手册》时,需要一寸证件照一张。
备齐相关材料后,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进行申请,工作人员会核实情况,符合条件的,会在申请书上盖章同意。可以凭这些证明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遗失登报手续,并凭已办理遗失登报手续的凭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要求补发《劳动手册》。
劳动手册是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机关制作的记载劳动各方面情况的文本。是合同制工人的合法凭证,兼有个人档案的性质和作用。所记载的情况供用人单位行政录用职工并安排劳动者适当工作或者职务进行参考。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在何单位,健康状况,从事过何种工种,期限多长和投保情况、技术特长等。
劳动合同制工人在工作期间,劳动手册由所在单位保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由本人保管,农民劳动合同制工人,由发证机关收回。按照我国劳动法规规定,劳动手册应以劳动人事部统一制定的《劳动手册》为样本,由省、市劳动局统一印发。
《劳动手册》的作用如下:
1、区县职业介绍所在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时,根据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在《劳动手册》里作好记录;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手册》上做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日期的记载并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⑷ 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丢失应该怎么补办
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丢失应该怎么补办
档案种类有很多种:学籍档案、人事档案、党员档案、团员档案等。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丢失应该怎么补办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人事部门把职工档案遗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可向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档案补办申请,具体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档案补办并备案。
2、由职工所在地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它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3、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
4、职工档案补办,实行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认定原则,即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5、经省人民政府或者授权部门设立、批准,省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及在省统筹行业所属企业,其审核、认定工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办理。
6、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档案丢失,影响职工不能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由职工单位或主管部门解决和落实相关待遇。
二、档案丢失的影响
职工档案丢失,影响非常大,会致使职工无法办理失业、退休、社会保险、子女参军等等事宜。
法律条文的规定:
1、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指出,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资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发生的争议,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指出,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三、单位人事部门遗失职工档案的责任
给职工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单位的人事部门具体人员及负责人负责,职工可以就此事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规定
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或新的接收单位。
五、注意事项
1、对于人事部门把职工档案遗失的事情应该引起全社会企事业单位的足够重视。
2、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和责任监督机制是很有必要的。
3、做为职工也应该关心此事,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提醒人事部门档案的安全问题。
;⑸ 劳动手册遗失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 如持有者不慎遗失劳动手册,必须办理补办手续。 你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两张两寸证件照以及单位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同意补办证明》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暂行办法》各项要求,为2011年1月1日实行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奠定扎实基础。
⑹ 人事档案丢了怎么办
人事档案丢了怎么办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接下来有我为大家整理出人事档案丢了怎么办,希望大家喜欢!
人事档案补办方法:
1、需要一个档案遗失证明。
2、到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补齐一下这些资料就可以了(三方协议、劳动合同、离职证明)。
3、人事档案补齐之后,就可以把材料就给档案存放单位归档了。
(6)事业单位编制手册遗失了怎么补办扩展阅读:
1、根据身份的不同,个人档案一般存放在不同地方。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国有企业,其档案一般由所在所在单位管理,但这些单位的聘用人员其档案又在人才市场。有的同一机构的不同人员,其档案的`管理也可能分属不同的地方。
2、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劳动者在离职之后往往对自己的档案不管不顾,成为“弃档族”。殊不知,人事档案并非可以随便丢弃的“身外之物”,一旦丢失,不仅会给养老保险办理、社保福利、工龄计算等带来诸多不便,还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档案信息从事违法活动提供机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⑺ 事业单位上班十几年了,才发现入编材料丢失,可以补办吗
入编材料丢失,只能找入职时的领导和同事做证明或者你入职时的各种证件。应该可以补办。供你参考。
⑻ 编制丢了怎么办
所谓的编制,貌似是中国特有的东东
早在2005年,央视就曾经报道了几位辛苦工作奉献了大半辈子,突然一夜之间莫名其妙丢了自己的事业单位编制的事情……
当时据说为了这事,当地政府准备举行一个更大规模的听证会予以解决
http://www.cctv.com/program/focus/20050410/100426.shtml
而天涯上也有类似事件的帖子,据说3年没处理过来……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639007.shtml
可见,编制丢失不是一个能够简单处理的问题啊
其实这样的问题,属于人事行政问题,应当通过组织渠道解决,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规调整。
还是回到正确的行政关系程序处理吧
⑼ 事业单位把个人编制弄丢了还能补办吗
1、《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5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档案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丢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3、需要说明的是,劳动者的人事档案一旦丢失,往往只能补开就业关系证明,过去档案里存放的一些历史材料,包括奖励、处分和职称评定等原始材料已经无法补办。由此造成劳动者的损失,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