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婚后事业 > 机关事业参战老兵有什么补贴

机关事业参战老兵有什么补贴

发布时间:2022-09-13 18:45:22

① 中央对参战老兵的新政策是什么

摘要 根据我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章安置第四十三条得知,70年代的退伍老兵可获得以下优待政策

② 参战老兵年满六十岁每月可领1750元补帖,有这方面的政策么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0

③ 中央民政部对全国参战老兵有什么新政策 参战老兵的优抚政策待遇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25

④ 国家对参战参核人员补助标准

两参人员每月补助标准是城镇无业和农村户口的两参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每月是650元/月。民政部门认定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范围是目前居住农村的或者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对参战老兵退休待遇以及优惠政策,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做了相关规定。
一、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所需材料1、参战退役人员登记审核表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登记审核表;
2、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复印件;
3、参战立功、授奖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凡个人向原所在部队索取的证明材料无效);
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身份认定的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村(居)委会进行初审后上报乡(镇)民政办;乡(镇)民政办向档案管理部门调阅当事人档案,以个人档案原始记载为依据,认真核实其身份。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表、个人有关资料以及个人档案等材料上报县民政局优抚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2、材料审查。县民政局优抚股依据军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享受生活补助条件的,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所在乡镇民政办,并说明理由。
3、公示。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
三、参战参核人员的特殊保障
(一)、维护其退役军人在退役后相应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社会总体水平;
(二)、保障退役军人的生活待遇略高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最重要、最核心的是看退役军人的经济收入,通过特殊保障和必要的优待使退役军人尽快达到或者高于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⑤ 本人是事业单位人员,即将退休,但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退休后待遇怎样【。参战有

国家对参战人员有哪些退休政策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现就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时给部分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为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

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以下简称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表。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适当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使其生活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制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补助资金,

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四、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补助资金,

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补助资金,

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五、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给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所需中央财政负担的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另行下达。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结合地方的资金安排,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补助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六、本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给参战军人颁发《特殊优待证》,并具有下列特殊优待功能:

1、参战军人退役后由国家统筹安排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参战军人退役人员工资待遇要略高于同级非参战人员。

2、参战人员出战时,由当地政府破格录用1名配偶、子女或直系亲属为国家正式职(员)工。参战时未安排的退役后补录1名。

3、在职、退役的参战人员退休后,享受现离休人员各项待遇。

4、每年对参战人员免费体检1—2次,发现因战致残,无论有无档案材料,都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重新认定评残,建立健全参战人员健康档案。实行免费门诊、住院治疗。县以上医院对参战人员开设专门服务窗口。

5、免费供给参战人员每人90平米的住房或折价补偿。

6、参战人员乘坐公交车,参观全国旅游景点实行全额免费。参战人员乘坐国内航班、火车、轮船、汽车享受百分之三十的优惠。

(5)机关事业参战老兵有什么补贴扩展阅读:

内容解读

与原《条例》有关规定相比,新《条例》主要有七大突破:

一是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提高了100%。原《条例》规定,军人死亡,“根据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工资收入,由民政部门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40个月、20个月、10个月工资。新《条例》则分别将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一次性抚恤金提高到80个月、40个月、20个月工资,

均翻了一番。这主要是为了褒扬烈士、弘扬正气、鼓舞部队士气。烈士是国家授予的崇高政治荣誉。烈士的牺牲精神,是激励全国军民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强大动力。如果标准偏低,无法体现国家对烈士及其家属的精神激励和物质抚慰。

同时,按新《条例》的规定进行测算,全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年总增幅约为5000万元左右,国家财政也可以承受。

二是增加了批准烈士的条件和程序。原《条例》对烈士的批准条件和程序未做规定,实际做法是执行1980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

从实践的情况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现已不能完全适应军队评烈士的需要,据此,新《条例》增加规定:对具有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

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参加处置突发事件死亡;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实验死亡以及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后人楷模的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

此外,对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现役军人,新《条例》规定,也按照烈士对待。

三是建立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于烈属、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

新《条例》规定:“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对于残疾抚恤金,新《条例》规定:

“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与原《条例》笼统、模糊的规定相比,新《条例》从根本上消除了抚恤补助标准调整的“不确定性”,充分体现了新《条例》确立的“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四是调整了残疾等级设置、评定范围和抚恤金。新《条例》把原《条例》确定的残疾军人“四等六级”的伤残等级划分修订为“一至十级”,这将有效解决近年来出现的因军地残疾等级不统一,在企业工作的残疾军人有关待遇难落实的问题。

将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患精神病纳入评残范围,是新《条例》对现行政策的重要突破,可以有效解决精神病患者长期滞留部队,严重影响部队战备训练和正常工作的问题。

新《条例》还放宽了补办评残范围,规定“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只要“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就“可以评定残疾等级”,取消了原补办评残残情须符合二等乙级以上的等级限制。残疾军人抚恤也不再按照在职、在乡区分保健金和抚恤金,实现了等级相同、待遇相同。

五是确定了各类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随着医疗保障体制的改革,优抚对象原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其他医疗待遇难以落实,权益受到损害。

新《条例》适应形势发展,确定了各类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国家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

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属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对于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新《条例》明确,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新《条例》还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对抚恤优待人数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解决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

六是扩大了对军人的优待。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是原《条例》规定的对军人的主要优待。

为进一步体现国家对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的关怀,新《条例》明确: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优先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

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新《条例》还增加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对军人家属参军、上学以及军属的优待金等问题,新《条例》也按现行做法做了原则规定。

七是明确了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原《条例》对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并未明确,新《条例》则做了详细规定。

新《条例》明确了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对于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优抚对象的各种违法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行政责任,都做了详细规定。

这突出了法规的严肃性,为确保国家各项抚恤优待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新《条例》赋予县级民政部门监督和处罚权,必将对维护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产生深远影响。

⑥ 所有参战退役老兵一律从60岁开始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所有参战退役老兵一律从60周岁起,每人每月发放补贴800元(也有1200元的)那是网上流传多年的谣言。
目前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只有给没有固定收入(城镇无业、农村务农)的“在乡参战参试军人”,发放每人每月700元(从2020年8月起至今)的生活补助。

⑦ 立法后对参战退役军人有什么补贴吗

法律分析:立法后,参战军人会得到优先安排工作,安置生活等方面的待遇,对其子女亲属,也有优先照顾的优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五条 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由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对下列退役军人,优先安置:

(一)参战退役军人;

(二)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

(三)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

(四)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作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第五十二条 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⑧ 2022参战对象优抚待遇

一、优抚金标准
从今年从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相关补贴政策有那些?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提高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别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2022抚恤金的回答,我国对于人民抚恤金的补贴标准一再的提高,满足了一些伤残人员、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的标准,提高了生活的水平,我们也相信这些政策补贴会越来越好。
总结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条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

⑨ 参加过越战的老兵待遇

参战老兵每月多少钱各地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要看政府发布的通知,有的地区有,而有的地区没有那么多;有的700多元一个月,有的500元左右一个月,比如安徽省安丰塘镇2021年1月份参战参试退伍军人享受定期定量月补助发放标准为705元一人,而贵州剑河县2021年1月份参战退役人员生活困难月补助金490人一人通过“一折通”账户集中统发的形式。因此具体标准需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人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一、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军人服现役期间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所需经费由总后勤部列年度军费预算安排;

二、军队各级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以下简称财务部门),负责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和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计算、审核、划转工作;
拓展资料: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兵有什么待遇?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二条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购(建)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⑩ 机关事业单位享受参战补贴吗

法律分析:原则上,有工作人员不给予参战补贴。参战人员无工作单位界定: 以是否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为界线,只要是因企业改制、倒闭、破产,没有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的失业(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应认定为“无工作单位”,予以做参战人员认定,发放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五条 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阅读全文

与机关事业参战老兵有什么补贴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婚姻炸骗判多少年 浏览:863
幸福的层次是什么 浏览:239
哪个台在播幸福满园 浏览:905
男朋友看美女该怎么给他说 浏览:247
吴建豪下一站幸福电视剧哪里能看 浏览:195
歌声里的爱情就像柠檬草是什么歌 浏览:189
霞浦县和罗源县哪个经济好 浏览:857
如何感受幸福的英语作文 浏览:180
为什么经济下行而用电量又上涨 浏览:11
推荐什么关于魔法的故事 浏览:29
老年人怎么评论美女 浏览:261
婚姻感情纠纷怎么解决 浏览:454
美女你长得怎么那么像赵丽颖 浏览:888
爱情没有捷径走可走什么意思 浏览:160
霍启刚体育事业有哪些 浏览:298
爱情保卫战你为什么不让我离开 浏览:81
现场故事编写怎么编 浏览:553
幸福谷讲的什么 浏览:15
什么是有渴望的婚姻 浏览:253
两人都是处女座的婚姻怎么样 浏览: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