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失业金在哪里领取
失业金在当地社保中心领取。
失业金领取标准: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并在停止缴纳失业保险后60天内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❷ 去哪里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分析:办理地点:当地社保中心。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及时限:单位与失业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
(二)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
(三)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
(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
(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六)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
❸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领取渠道在哪里
一、支付宝领取电子社保卡操作方法如下: 第一步:打开支付宝,首页选择市民中心,如果老版本的支付宝,可以选择城市服务。 第二步:点击社保,准备绑定自己的社保卡。 第三步:选择电子社保卡,选择社保缴纳地,绑定之后领取自己的电子社保卡。 二、领取完电子社保卡以后,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了,方法如下: 第一步:打开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点击社保进入,选择社保服务。 部分地区如果没有社保服务,若有全国失业金申领选择可以直接选择该处进入。 第二步:在社保服务页面中,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 然后,提交相关资料,等待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取了
同时我们还需要保证另外一个条件就是正常的参加了失业保险,那么失业保险的参保期限也是决定为领取我们失业金的一个期限。比如说你的失业保险仅仅只缴纳了一周年,那么你就可以最长领取不超过三个月的失业金待遇,如果说你的失业保险缴纳了10周年,那么你就可以最长领取大约24个月左右失业金的待遇,所以说失业金待遇的领取期限,和我们缴纳的失业保险是一个成正比的关系。
❹ 失业金去哪里领
【法律分析】:失业金需要到当地社保局申请,申请用过后,社保机构会将失业金定时发放到社保卡或者指定的银行卡,如需现金,参保人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即可,如苏州银行,中国银行或者其他当地的银行等。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都可以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❺ 失业金在哪里领取
失业保险到当地社保局领取。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❻ 失业金去哪里办理领取
当地社保中心。
一、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及时限:
(一)单位与失业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登记备案。
(二)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个人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6份。
(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3份(含原件1份)。
(三)个人档案。
(四)单位最后一次缴费票据复印件。
(五)近期一寸彩照8张。
(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银联卡。
四、申领失业救济金需填写的表格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二)求职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❼ 失业金在哪里领取
法律分析:带相关证件到所在区域的社保局办理。需要相关证件如下:在公司的解聘报备,公司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以及失业证明档案材料、失业登记表等材料,失业人员被解雇之后的失业登记等。社保局审查通过之后可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❽ 失业金在哪里领取
办理地点:当地社保中心。作为一位合法的公民,在就业失业的的福利上我国对这些有参加就业保险,或者是非本人意愿失业的,将以劳动合同法中的赔偿的这类型的公司,如果是在已经是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三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可以接受其单位的失业保险的,可以在失业保险业务的机构领取失业保险。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❾ 失业金在哪里领取
失业金要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当事人应当先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之后再凭借失业登记证和身份证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金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