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去哪里认定工龄
劳动部门为职工核定工龄,主要依据为档案里的“新工人登记表”,
2. 工龄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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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事业单位干临时工或有聘任合同,属事实劳动关系,在本单位转为正式人员后应计算为连续工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十章 关于工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三、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解放前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业务者,如有确实证明,除学习期间不计工龄外,其调派前与回本企业后的本企业工龄,得合并计算。
四、解放后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者,其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被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者,其遣散前与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五、企业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原有工人职员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合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
六、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七、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得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八、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下为反对其统治压迫而被迫离职,在离职期间被敌伪及国民党政府监禁仍继续斗争者,其在监禁期间及离职前与复职后或转入其他企业工作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发【2006】165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及人才流动需要,经研究,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人员或全民所有制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凡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缴费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按自动离职、除名处理的人员, 以及由于单位裁减(分流)人员采取工龄赎买等方式,超过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发给补偿金的人员,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工龄从重新工作之日起计算
三、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按国家学位委员会的规定授予硕士学位的人员,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按学制规定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出国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的工龄计算,亦按此规定办理。
四、经批准出境的人员,回国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出境前在原单位按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可与回国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五、上述人员工龄计算,从2006年6月起执行。过去凡与工龄计算有关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一律不予追补。办理工龄计算审批手续,以本人的人事档案记载及历史资料为依据,并同时提供原始的聘用 (劳动)合同、养老保险金缴纳凭证、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属省直单位的,由各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属各市、县(市、区)的,由各市研究确定。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事厅
二00六年七月十一日
3. 哪个部门可以做工龄认定
工龄的认定,由当地劳动部门认定。
工龄是指国家职工从事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法定社会职业的工作时间,而连续工龄则是职工参加工作,在一个单位或若干单位工作,按规定前后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一、提供以下资料,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1、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2、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单位为职工缴纳聘期内足额社会保险金的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1、在同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连续从业时间不满1年的期限;
2、虽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但实际未参加工作的期限;
3、在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以及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在合同期外的期限;
4、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期限。
(3)事业单位工龄是哪个部门认定扩展阅读
1、有多个企业工作经历,工龄认定方法:需提供与每个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和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
2、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由录用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农村或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
3、以自谋职业形式缴纳养老保险,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4、在校学习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4. 事业单位干部工作人员的工龄是哪个部门说了算
应以干部本人档案材料中一贯填写的自传、简历、证明、结论为主要依据,由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5. 人社局认定工龄的依据
一、工龄怎么认定
1、参加工作时间是以最初缴纳社保人社局记录为准。
2、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3、工龄计算方法:
(1)、连续计算法。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二、工龄的确认条件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6. 副科级干部工龄认定在哪个部门
在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担任行政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的工龄存在疑问需要进行重新认定的,必须向当地党委的组织部提出工龄核定申请,由组织部主管干审的机构负责进行核查,然后予以确认。
7. 社保局是怎样认定工龄的
社保局认定工龄方法:
1、一般的私企是没有资格保存员工档案的,档案还是要留在相关部门(人才中心),但是可以查询档案。尽管如此,只要缴纳社保金你的工龄就会以月度为单位记录在社保局的电脑里。
2、只要上了社保就有了工龄,但是你在单位基本上是单位为你缴纳75%,自己缴纳25%的社保金。如果你以自由主义者的身份缴纳,就是你自己全部负担,比较高了。
3、工龄在现在的意义是很大的,因为属于社会保障,你就是再跳槽,只要缴纳社保金就会连续计算,万一你失业困难的时候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和报销70%的医疗费(缴金一年,可以领取2个月,依此类推最多24个月),没有交到180月,你到退休之前还要补缴以后才能退休。
资料扩展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8. 事业单位工龄怎么认定
法律分析: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工作人员专职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是工龄的起始点,工龄是参加工作的总体时间。目前新入职机关事业单位后,工龄的认定目前主要的参照标准是与社保挂钩,交纳社保即可认定工龄。但前提是缴纳社保的单位与档案中劳动合同中的单位一致(包括三方派遣用工方式),挂靠补缴、代缴都不是工龄认定的依据。在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中,工龄具有通认性,与工龄挂钩的工资待遇也都能通认兑现。在大部分私企,与工资待遇挂钩的工龄只局限于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不具有通认性。在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时候,每一个干部都要进行档案专项审查。档案专审的目的就是对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履历与工龄是否对应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审查,以便在进入单位后更准确地认定工龄和参加工作时间,并对档案进行规范存档。
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工龄以其初次参加工作时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时间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也就是说,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企业办理录用手续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