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业单位改革,国土资源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会怎么划分呢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这样的单位会参公还是推向市场啊
看过文件,只是划定公共服务行业和收费行业的改造,有营利项目的变企业,没有营利的还是事业,有行政处罚权的归行政单位,我们这房产局就改了,他们有收费项目,现在的牌子是房产总公司。变企业。
2. 基层国土资源局执法队工作人员是否是公务员,如何待遇
如果是国土资源执法大队,那应该是属于县(区)一级国土资源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工作就是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查处等。
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待遇按照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处理,一般较好。
也有部分地区的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已经完成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那么就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严格来说不属于公务员,但工资待遇与当地公务员相当。
国土资源监察总队(省级,总队长级别为副厅级)--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地级市级,支队长为副处级别)--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县区级,大队长为副科级别)。
3. 国土局是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呢
国土资源局属于公务员单位,也就是政府组成部门。
一、国土局概述
国土资源局是承担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部门,行使土地、矿产资源的行政审批和监督职能,是不折不扣的政府组成部门,国土资源局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干部职工符合条件的登记为公务员,新进人员“凡进必考”,是典型的“公务员单位”
二、工作内容
1. 负责房地产前期流程,熟悉规委立项审批及竣工报审等程序。
2. 负责建委相关负责棚改部门对接沟通,配合评估公司完成实施方案及资金平衡测算。
3. 对项目进行基础数据统计分析。
4. 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是公务员吗
是的,自然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自然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极地、深海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4)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多久参公呀扩展阅读:
自然资源局的相关要求规定:
1、根据中央授权,自然资源部向地方派驻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广州局、武汉局、成都局、西安局,承担对所辖区域的自然资源督察工作。
2、9个督察局行政编制336名,司局级领导职数64名(9个督察局按1正2副配备,对应的37个被督察单位各配备督察专员1名)。
3、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实行由自然资源部与所在地省政府双重领导以自然资源部为主的管理体制,具体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5. 国土资源部门事业编可以参公吗
使用标准应该是一样的,既然不一样,那就说明你们单位的运作力度不够,可以让你们单位去活动,你们也可以到人事部门去了解一下。
6. 事业单位改革中,国土局下属的土地储备中心有可能参公吗目前属于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皆有行政执法证。
完全有可能,在大方向里面,但是具体到你所在的这个中心,就难说了。各地情况有不同。
7. 池州市国土资源局是事业单位吗如果不是,那么它是事业单位编制有什么不同待遇怎么样
国土资源局是行政单位,但是有一些下属事业单位;其中执法监察支队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是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的,在人员管理和享受待遇上和公务员一样,也可以理解为公务员。
国土资源局的行政科室有:办公室、人教科、法律法规科、耕保科、利用科、规划科、地籍科、财务科、矿管科、地质环境科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科室。
国土资源局的下属事业单位有:土地规划整治中心、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土地科研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机构。
执法监察支队的工作主要是卫片检查;对各类土地、矿产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对国土局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只是说说,没执行过)。
总体而言,公务员比事业单位基础工资高但福利没有事业单位好,个人发展方面公务员比事业单位好,单位里大家的普遍观点是公务员要比事业编好一些。
8.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参公管理),主要是做什么工作待遇如何
主要工作:违法用地监察、查处、信访等工作。待遇要看你在什么地方,总体上这几年国土局的待遇在地方算中上等,能进去还是不错的。
9. 国土资源局是属于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
国土资源局是行政机关,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
国土资源局的局领导及机关科室人员是属于行政编制,但是国土资源局下属的执法监察大队是具有执法职能、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参公管理,而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则是属于事业编制的。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并以非盈利性为主的社会服务组织。同时部分事业单位也同时是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行政单位: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参公管理。但单位实行参公管理后,工作人员个人身份不会变,仍然是属于事业编制身份的,一般代表着享受公务员的待遇,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
参公人员录用、考核、晋级、工资待遇、福利与本地区公务员基本相同,但仍然保留事业单位编制,没有列入行政编制。
(9)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多久参公呀扩展阅读: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
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执法监察大队机构性质:全民事业
工作职责:
1、依法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对各类建设用地、矿产资源实施执法检查、监督;
2、对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的执行和遵守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动态巡回检查全县国土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3、纠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建立违法案件登记台帐、报表;
4、对无证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对越界采矿进行监督检查处理;维护矿产品流通领域的秩序,查禁非法开采的矿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5、对违法测绘行为进行查处;
6、对县局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案件执行情况,负责跟踪检查监督;协助人民法院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予以强制执行;配合有关部门对违规占地、私搭乱建依法拆除;
7、调查涉地信访案件,向县局报告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土资源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丰县国土资源局
10. 国土资源局属于事业编制还是行政编制
国土资源局的局领导及机关科室人员是属于行政编制的。国土资源局下属的执法监察大队是具有执法职能、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参公管理,而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则是属于事业编制的。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参公管理。但单位实行参公管理后,工作人员个人身份不会变,仍然是属于事业编制身份的,一般代表着享受公务员的待遇,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参公人员录用、考核、晋级、工资待遇、福利与本地区公务员基本相同,但仍然保留事业单位编制,没有列入行政编制。进入参公管理一般是需要进行考试、考核并办理录用手续的,就所谓是“逢进必考”。
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辖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国土规划,研究提出辖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措施,参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等重大政策研究和涉及国土资源调控政策措施的制定。
(二)负责辖区国土资源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办理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事宜。
(三)负责辖区国土资源的优化配置。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计划;参与审核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和审核乡镇(街道)和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辖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
(四)负责辖区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争议;管理辖区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工作;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提供社会咨询服务。
(五)负责辖区耕地保护,确保规划确定的辖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负责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含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承担辖区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以及批准后的征收、征用工作;负责拟订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辖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工作。制定和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城乡建设用地划拨、出让、使用,政府土地储备、节约集约利用;负责承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政府收购储备以及国有土地收回工作;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办改制企业和事业单位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及处置工作。
(七)负责辖区国土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管辖区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制定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的运行规划和管理办法,及时组织制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监管国土资源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依法对中介机构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确认和备案登记管理。
(八)负责辖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辖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储备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地质勘查成果、地质资料的统一汇交和开发利用工作。
(九)负责辖区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对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地质环境资源保护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十)负责组织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土地、矿产等有关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土地宣传日、宣传月、地球日等活动,宣传土地、矿产资源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视国土资源科技和人才工作,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系统建设。
(十二)承办本级政府或上级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