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吉林省事业单位改企业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
事业单位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
‘贰’ 那些事业单位改为企业
法律分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法律依据:《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五年房产税。
(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叁’ 全国事业单位改革什么时候开始
很多人一直都在关注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信息,有统计称,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来自高层的判断认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有的事业单位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追求,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个公共机构的基本价值取向。此外,已经形成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结构在改革中很难被打破,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阻力。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改革加以解决。日前,中央已经确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从2011-2015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昨日在北京召开。一度雾里看花的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终于勾勒出了清晰脉络。根据近日下发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用2011-2015年的五年时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超过3000万,900万名离退休人员。1995年,我国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如今这项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那么,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哪些方面?改革进展如何?改革后事业单位职工又将何去何从?分类改革市场公益各归其位所谓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就是让事业单位真正回归到公益属性,使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回归到本来属性。具体看,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把其职能划归至行政机构或将其转变为行政机构;对于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将其转变为企业,推向市场。现在,这项改革正稳步推进,已经取得了一些效果。比如,一大批经营性科研院所已经在几年前完成转制,变身为企业,部分科研院所还成为上市公司;去年,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全部完成转企改制。招聘改革明年公开招聘全覆盖近几年,事业单位招聘中信息不公开、程序不透明、暗箱操作的事件时有发生,原因就在于没有很好地实施公开招聘制度。为此,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招聘方案核准备案职责。人社部副部长王晓初表示,今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将于2012年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用人制度今年全部实现聘用制人社部近日发布的《201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2010年,全国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比例达到90%。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今年我国将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出台,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申诉、竞聘上岗等单项规定。今年,我国将全面完成事业单位聘用制推行工作。职称改革按类别逐步实施我国现有专业技术人才4500多万人,职称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构建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2009年,吉林、山东、陕西的部分地市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这项改革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改革后,这些地方建立起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其中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分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今年,我国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工程系列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同时研究提出会计、技校、中专等其他职称系列的改革意见。工资改革绩效工资全面推开我国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始于2006年,事业单位随即实行了岗位绩效工作制度,工作人员的收入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构成。人社部负责人表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2009年基本兑现到位,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抓紧实施,部分省份基本兑现,其他事业单位正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同时,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也在同步推进。2009年,我国出台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方案,目前正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省市开展试点。
‘肆’ 2022年哪些事业单位改企业
【法律分析】: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目前在试点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取消事业编制。在2022年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全部到位,因行业改革,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已经改革完成。1.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改革去向是全面改制为企业,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类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改革过程中,除部分管理人员因身份问题,会调整到其它事业单位任职外,其他人员会随单位改革全面推向市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基本结束,只剩下一部分长期由地方财政供养的行政辅助、后勤管理类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多使用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对于自收自支类编制,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正规的事业编制分类,由同级地方政府确定,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这类从2014年开始要求全部核减,用其它事业编制置换,一些省份已经完全取消。另一种理解是因为由地方政府确定,因而随意扩大规模,不备案,属于自我消化类型,不被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承认,人员也多以临时人员或者比较复杂不正规的来源为主。《机构编制法》即将出台,今后不再设立事业编制新类型,事业编制也由省统筹,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全面取消,不再被承认。要么置换,要么核减人员,没有第三条出路。2.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指行政监管类和行政辅助类,以及部分行政委托类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其职能划归机关,今后不再设立行政类事业单位,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基层行政机关单位数额限制较死,行政编制只减不增,本来行政编制就少,这几年还因为机构改革和控编减编取消了不少。因而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最终去向,是基本保持不变,只是今后不再增批该类事业单位。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设立的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承担基础性公共服务职能、没有收费职权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去向是基本保持不变,是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影响最小的类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也是参公事业单位集中分布的类型,除过党群团机关之外,所有的参公事业单位,基本上都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并非所有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都能够参公。除乡镇卫生院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全额供给的地方财政拨款单位。当然全额、差额是事业单位分类的另一种方式,和是否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联系不大,也没有什么可比较的地方。4.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指有收费职能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其改革方向是:其职能如果能被社会或者市场所代替,将会被推向市场,参与公平竞争,如果职能不能被社会或者市场代替,将保留职能及单位,或者剥离后部分推向市场,不能或者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其职能部分转由其它公益类事业单位或者行政机关承担。这部分事业单位主要是差额或者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集中的类型,改革力度较大,改革方式多样,要区别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其人员编制,该取消的取消,该改制的改制,但对于正式职工来讲,不会简单推向社会,一般都会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随职能调整到新的单位,年龄或者工龄符合条件的,可提前由社保部门接管。公益二类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影响最大,也最难确定最终归属的单位,有保留的,有合并的,有整合的,有剥离的,有直接改企的。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的设置、职责配置、编制核定以及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对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
‘伍’ 有哪些事业单位改成企业了改制后事业编怎么办
很多事业单位都改制成企业了!例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铁路,公路,建工局等等。改制后就不是事业编制了,是企业编制。
‘陆’ 哪些事业单位改企业
2015年以前全国事业单位全部改制完毕 由于事业单位现状是国家包办包养,财政拨款,及平均主义的管理体制,一个最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导致政府机构改革安置的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军转干部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及一些所谓的社会精英不去国家和社会最需要之一的生产经营第一线主战场多创造社会财富,而是象潮水一般拥向吃财政的事业单位,使事业单位成了“蓄水池”,这种蜂拥而至的流入结果使得许多事业单位超编严重,机构膨胀,人浮于事,造成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不合理,人才短缺与积压并存,需要的高科技人才进不来,不需的人员出不去。同时,由于人员增长过速,人头费、各种补贴大幅度增加,超出了财政承受能力,使财政不堪负重,所有的经费都花在“人头费”上还不够。这种现状限制了事业的发展,在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今天,很多弊端、矛盾已经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尖锐,影响了事业的发展,使事业单位数量及编制人员越来越多,国家财政负担越来越大。
‘柒’ 2020年事业单位全部转企业
从2019年初到现在,事业单位改革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将近一半。从今年起,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在年底前全部实现,32种事业打破铁饭碗,两类人涨工资!
一、2020年底前完成机构改革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在职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这类事业单位主要有:
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艺场、养殖场、苗圃和经营性林场等农业养殖(种植)机构,技术开发类科研,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商业性地质勘查,招投标代理,一般性评审认证,咨询服务,评估鉴定,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康复疗养,房屋修缮,物业、车辆服务,部门文印机构,投融资,担保,粮食收储,物资、图书、仪器设备供应,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影剧院,影视音像制作销售,演出中介,新闻媒体的印刷广告发行传输等经营部分,电影制片厂及其他各类公司(厂)等。
去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就联合发布通知,指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转为企业。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五年房产税。
(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此次改革像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已经非常明确,到2020年底前全部改企。目前,部分省市已经完成改革,像辽宁就把全省的生产经营类事业机构精简了90%,力度之大,全国首屈一指。类似于这类的事业单位还有以下这些:
转为企业的人员失去事业编,其工资待遇按单位的收支情况进行发放,若效益好的单位,职工的收入影响不大,若效益差的单位,职工收入将会下降。
二、机构改革后,这些人去哪?
事业单位人员三种不同类别,一类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二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是从事公益服务的。
改革后人员去向:
1.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未来或转为公务员或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这个去向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呢?
1)对于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但编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2)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后,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其人员也随之分流。
这类事业单位职能任务: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海事和航运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人员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
在职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员
公益类事业单位是大头,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这类事业单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区分情况、精准施策。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差异较大,基本功能不同,服务对象不同,运行机制不同,面临的问题不同,改革重点也不同,需要区分情况实施不同的改革举措。
1)公益一类
公益一类包括:
①教育类: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益性宣教机构(党员电化教育、讲师团等),考试机构等。
②科研类:基础研究或社会公益性科研等。
③文体类: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美术馆,科技馆,群艺馆(文化馆),文物考古保护,文献情报,广电信号传输和技术监测,出版物审读,体育运动项目管理等。
④卫生类:疾病(疫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计划生育服务,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⑤社会保障类: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经办和公积金管理,优抚安置,法律援助,婚姻登记,公共就业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公益性残疾人康复机构,老龄妇幼工作机构,学生资助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
⑥公共安全类:人工影响天气,防汛抗旱防火,应急救援指挥,无线电监测,人防指挥保障,信息安全保障,重要或应急物资储备等。
⑦社会经济服务类:基础测绘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农机安全监理,经济社会调查与统计,渔业船舶检验,植物检疫,地震监测,环境监测,网络监测,工程标准定额,自然资源保护,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流域河道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水文(水资源)监测,价格监测,价格认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生态公益型林场,公共资源交易,土地整理储备,实行无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乡镇(街道)综合为民服务等。
⑧行政辅助类:质量稽查,食品药品稽查,国土监察,环境监察,安全生产监察,劳动保障监察,交通运输监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城市综合执法,农业监察,林业监察,水利监察,财政监察,节能监察,旅游监察,卫生监督,知识产权管理,档案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散装水泥管理,政策研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府投资和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资金评审支付,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举报投诉维权,电子政务,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金融协调与服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驻外省市联络机构等。
2)公益二类
公益二类包括:
①教育类: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技工技师和职业院校,电大函授及远程教育,老年大学,幼儿园等。
②科研类:基础应用科研等。
③文体类:需要重点扶持的文艺院团,文化宫,公园,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
④卫生类:非营利性医疗保健,职业病疗养等。
⑤社会经济服务类:人才交流服务,人防工程管护,对外交流服务,种苗良种培育,混合经营型林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公益性地质勘查,实行有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等。
3)公益三类
公益三类包括:时政类报刊,广播电视,彩票发行,公益性规划设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公益性培训机构,公证,重要涉密文印机构,经济仲裁,殡葬服务等。
国家已明确:今后高校和公立医院会取消事业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的性质,未来高校和公立医院将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让事业单位真正成为干事业的地方。
三、机构改革后,这类人工资可能上涨!
1、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2、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组织实施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工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3、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同时,国家将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机构改革并不是砸掉饭碗,而是为了更好地挖掘人的潜能,提升公共服务效率,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捌’ 事业单位改革时间表已首次明确将涉及4000万人,各单位具体怎么划分那些单位纳入社保
事业单位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事业单位改革将使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更加具有市场从业意识,适当调动积极性,明确单位的市场定位,提升事业单位的效率,对于从业人员而言应该更有发展前景,从短期看可能会触动相关职工的切身利益。
背景资料: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关键要从体制机制入手,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调整和规范政事关系。2011年4月初,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共涉及到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事业单位作为非政府、非企业组织,有着政府机构和营利性市场主体所不具备的优点。由此可见,改革后的中国事业单位应当是主要从事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的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非营利组织。其基本特点是:非政府(也非“二政府”);非企业(也非准企业);非营利(也非变相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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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有哪些事业单位改成企业了
主营业务为自营业务(盈利业务)的事业单位。报社、出版社基本都转企了。其它事业单位转企的比例大大低于预期,目前定性的绝大部分都保留了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