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史志办工作,主要是做些什么呢
以南京为例: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制订全市地方志编纂的政策规定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南京通史》《南京市志丛书》的编纂以及对各区、各系统、各部门的专业志的编修、续修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评审、验收各类志稿。
3、指导区志、县志、年鉴及其他地情资料书籍的编纂工作,并对续修和新修的各类志书、年鉴进行评审、验收、协调安排出版。
4、负责《南京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
5、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业务的培训;负责积累、保存、收藏、整理地方志文献,综合开发利用地情资料。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1)事业单位史志办怎么样扩展阅读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秘书处、年鉴处、市志编纂处、地情资料处、编研处及机关党总支。下设信息资料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各处职能确定
秘书处: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电、秘书、人事、档案、劳资、财务、出版物印刷、保
年鉴处:负责《南京年鉴》的组稿、编辑、校对、出版等工作;承担市政府网站群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南京市每月要闻编发工作;指导各区及专业年鉴编纂工作。
市志编纂处:负责《南京市志》《南京简志》《南京通史》编纂出版等工作;协调、指导、审定全市各专业志的编纂工作;指导各区、各部门地方志书及资料长编的编写工作。
地情资料处:组织开展南京地情调查研究,收集、整理、编写、保存、开发地情资料;负责旧志整理;承担有关全市中心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和材料编写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专项任务。
编研处:组织开展市区志鉴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南京史志》编辑工作;承担本办有关志鉴书籍采购、交流、发放及书库的管理工作;承担南京市地方志学会日常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本办党建、纪检、工会、群团等工作。
南京市方志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南京地方志网站”、“方志南京”官方微博的建设和维护;承担方志馆展览馆、阅览室、资料室的日常管理和对外开放工作;协助做好《南京市志》《南京年鉴》《南京史志》等出版物的美术编辑工作。
㈡ 市史志办属于什么单位
摘要 您好亲,史志办是地方史志办公室的简称. 目前我国大多数省市区政府设立地方史志办公室,一般隶属于政府办公厅(室),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规格一般为厅(局)级或副厅级。
㈢ 纪委与史志办待遇哪个单位好
你好,如果是事业编制的话——再怎么改革,纪委的地位只会提高不会降低;再怎么改革,市志办的地位也就那样。当然待遇上,就不好确定了。
㈣ 史志办是什么编制
史志办是事业编制,以南昌市史志办公室来说明。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南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共南昌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于2002年8月21日合并,组建南昌市史志办公室,归市委、市政府共同管理,以市委管理为主,为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党史、地方志和年鉴编修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市委、市政府制订全市史志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2、向下级史志工作机构布置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同级或下级有关部门、学术团体的史志业务工作;审查批准县区志和县区、市直单位年鉴出版;培训全市史志和年鉴编辑干部队伍。
3、征集、整理、保管本市党史和地情资料,研究党的历史经验,进行地方志、年鉴理论研究,提供党史、地情资料和研究成果为领导及有关部门借鉴、利用。
4、编辑出版地方党史、革命史书刊和《南昌市志》、《南昌年鉴》。
5、结合党的中心工作,运用史志资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全市重大革命历史纪念活动。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实施单位:
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㈤ 史志办在事业单位中是什么具体地位呢它的外聘人员怎么样
史志办标准名称是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业务内容是:
1.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2.组织编纂本市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并负责组织审查验收。
3.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资料,组织整理地区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4.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开拓社会用途途径。
5.组织开展地方志业务培训工作。
6.承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其他非业务工作的内容等同其他各局的办公室。既:负责财务、人事、工资、社保、档案管理等事项。
各级史志办,是同级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其所用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担负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地方志的工作方针、政策的重任,地位相当重要。
史志办的外聘人员,如果纳入了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单位的其他人员相同。如果一时没有事业单位的编制,是临时性质的“帮忙”人员,其工资和待遇由所聘单位负责筹措,一般情况下也有保障。
㈥ 史志办是干什么的中国有多少个行政机构
史志办主要是编撰当地年鉴、修编地方志的部门。
您问的中国有多少个行政机构不知是否包括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
仅以国务院为例:
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共27个。
其中22个部:外交部;国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与中纪委合署办公);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个委: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国家计生委
一署:审计署。
一行:中国人民银行
此外还有:
国务院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不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没有规章制定权。
还有:
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直属机构又分为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在地市级以上对本级政府的国有资产履行保值增值义务的机构)和国务院一般直属机构,包括(正部级):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为副部级: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最后这两个直属机构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因而不具有规章制定权)。
还有:
定性国务院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国务院研究室。现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为事业单位编制。
还有: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即“归口局”,副部级、无规章制定权——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核安全局。“归口局”由国务院代管的部委的副职担任局长,业务归口在该部委代管,无权直接向国务院请示、呈文。如原属于直属机构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划归卫生部管理,由卫生部一副部长兼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局长。
晕了吧?这就是中国的国情!机构如此臃肿、如此庞杂,世界之最,不改能行吗?1
㈦ 史志办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属于那类事业单位呢
我们国家现在的管理体制中,划分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几大块,国家机关的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即国家机关的所有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而事业单位又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类型。
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一部分非营利性机构(如医疗卫生机构)属于差额拨款类型,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一些事业单位的经费已经开始逐步向实行自收自支过渡。而那些有产品和创收能力的事业单位国家财政则不拨款,采取自收自支的财政管理形式。
目前,史志办属具有行政职能的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
㈧ 史志办会改革吗
会。
史志办公室属于事业单位,参与事业单位综合改革。
㈨ 在史志办工作,主要是做些什么
主要工作有: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共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中共地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纂和出版中共镇江地方党史、地方志和年鉴,编辑出版有关史志书籍、地情资料和刊物。
3、对辖市(区)、市直各部门史志年鉴编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审稿验收工作。
4、征集、收藏、整理保管党史和地情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5、参与组织全市重大纪念活动,运用史志资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6、参与重要革命遗迹和纪念地的调查、认定、预审、建标立碑、宣传利用工作。
7、组织开展史志年鉴理论研究,管理和指导市中共党史学会、方志年鉴学会,评审史志科研成果。
8、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有关任务,完成上级党史、地方志部门交办的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