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业单位合同制和编制有什么区别
合同制与编制的区别具体如下:
1、合同制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招聘或竞聘的方法,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合同;而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才可以。
2、合同制的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性质,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编制产生纠纷适用的是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3、在待遇方面,合同制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的规定;而编制的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来确定的。
4、在工资支付方面,合同制的工资由事业单位的预算支付;而编制的工资是由财政拨款解决。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⑵ 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为以下具体方面:
1、合同制是由用人单位采取招聘或竞聘的方法,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合同,而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才可以;
2、合同制的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性质,而编制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来确定的;
3、在待遇方面,合同制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的规定,而编制的待遇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来确定;
4、在工资支付方面,合同制的工资由事业单位的预算支付,而编制的工资是由财政拨款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⑶ 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
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如下:
1、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编制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得工作。
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只能是协助执法;而编制工则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3、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合同工需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才能根据自己交的养老保险的数额获得退休工资;而编制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工资较高,编制工也不需要交养老保险,退休后根据级别获得退休工资。
4、工资开支来源不同: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款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
5、提任和调动不同: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或提任副科级职务。
⑷ 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编制合同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内部劳动合同制和编制区别如下:
1、工资开支来源不同: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款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
2、福利待遇: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
3、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
4、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⑸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和编制有什么区别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和编制区别如下:
1、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编制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得工作。
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只能是协助执法;而编制工则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3、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合同工需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才能根据自己交的养老保险的数额获得退休工资;而编制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工资较高,编制工也不需要交养老保险,退休后根据级别获得退休工资。
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考试获取资格。在编人员是单位的正式员工。
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不由财政拨款。 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
事业单位工作性质可分为三种:
1.正式编制员工:极其稳定的一种,享受单位较多福利,基本上不犯大错误,不会被开除。 而且一般该单位是无权开除的,必须通过上级单位才能决定。工资由当地人事劳动局核算。单位是无法决定其的工资的。
2.编制外的,其实分长期和短期的。一般待遇都不如正式编制,而且相差较大,福利也没正式编制的好。该单位领导一般可以直接解除与其的合同。工资基本是由该单位向上级汇报后决定,一般都是较低的。
当然也有例外,有些聘请的无编制人员,可能该单位十分需要而又紧缺的,本身很有实力的,也有可能待遇是很好的,不过这种情况是很少的。
3.临时工:其实就是短期编制外的,随时都可以辞职 ,有些连合同都不用签 。待遇更差,极少享受单位福利。
(5)事业单位编制和合同制有什么区别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编制
凡是通过事业编制考试(笔试和面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即可成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事业单位在编,既可以确定你是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区别
与企业单位的区别
事业单位是具有公益性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企业绩效工资最主要不同点在于经费来源和保障。
企业绩效工资完全取决于企业盈利情况,根据企业的薪酬战略及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而事业单位则不同,事业单位根据单位不同类别,其绩效工资的经费来源和保障有所不同,义务教育中小学绩效工资经费来源主要由县级财政保障,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但事业单位的创收收入如何规定是今后需要解决的问题。
公益型事业单位如果把主要精力用在创收或提供公共服务也高价收费,这就偏离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这些需要通过制度进行规范和安排。
与行政单位的区别
(1)内涵不同——行政单位属于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属于社会服务组织。
(2)担负的职责不同——行政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
(3)编制和工资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事业单位有全额拨款的,有部分拨款的,还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
行政单位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由国家负担,而事业单位则根据不同的管理模式实行不同的待遇。
与公务员的区别
一是工作性质方面,公务员从事的主要是国家行政事务性工作;事业单位人员从事的主要是社会公益性工作,或者说是非营利性的工作。
二是工资收入方面,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发放,并根据国家财政状况进行调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不受国家约定,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比公务员高。
三是保险福利方面,公务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规定执行,一般要逐步实行社会化。一般来说,公务员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业单位的人员要好一些。
四是用人方面,公务员的录用、提升、退休、辞退、辞职等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而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提升、退休、辞退等是按照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但事业单位对人员的管理权限要大一些。
⑹ 正式编制和合同制有什么区别
正式编制和合同制有很大的区别,正式编制一般都是事业编制,或者是公务员编制,就是俗称的铁饭碗,各项待遇都有保证,有很好的晋升和加薪空间。合同制就是签订合同的,就是所谓的临时工。工资具体要根据合同约定,工资一般是固定的,如果单位不和你签订合同,就会立即失业。
法律分析
合同制和正式编制的区别:1、合同制的主体一方一般为公司、企业,而编制的一方主体通常是事业单位、机关;2、合同制通常只需要通过面试,而编制一般都需要经过考试。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⑺ 编制和合同工的区别是什么
编制和合同工的区别主要是3个方面:1、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有编制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编制工则是通过公安品专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 相关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