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族地区四个特别标准
民族地区四个特别标准是指:
1、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
2、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才能确保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方向不偏移;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纲”;
4、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够克服前进中的各种困难,走向胜利的彼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
第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和本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第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领导各族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提高各民族的物质生活水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建设具有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断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
② 国家从哪些方面帮助各少数民族加快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事业
1.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编制特色农产品发展规划,优先推进“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产业扶贫,指导和帮助用好省扶贫产业发展子基金。
2.优先扶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建立健全农产品定向直通机制,加快建立农产品定向采购配送平台,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农产品定向直供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直销餐饮酒店、经销企业和交易市场。
3.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加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对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倾斜力度,挖掘民族乡生态文化优势,优先支持民族自治县建设一批民族特色鲜明的特色小城镇、民族乡建设一批民族特色村寨,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
4.省、市(州)加大对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针对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在贷款准入、利率、期限等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产业项目、贫困村提升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提供优惠政策。
5.民族自治县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开展民族节庆、歌舞、传统手工艺等民族文化传承活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繁荣。支持编制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大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倾斜力度。
③ 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2、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
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当前要着重加大对贫困和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同一区域内各族群众共同性问题。
(3)加速民族自治地方什么事业的发展扩展阅读
做到坚持“两个结合”,核心要义是要把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放在第一位,将其视为民族区域自治实行的初衷、坚持的依据、完善的目标。
要站在国家最高利益、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看清达赖集团、“东突”势力企图让汉族等民族退出西藏、新疆的险恶用心,提高警惕、未雨绸缪,防止民族隔阖、民族分裂。要从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到保持民族识别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既定格局稳定的重要性,不再细分民族成分,不再新建民族自治地方。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做到“两个结合”
④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政府为解决民族问题采取的一项基本国策吗
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据此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的一个行政区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
一、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1.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
2.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
3.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
4.自1840年以来,中国各民族都面临着反帝反封建、为民族解放而奋斗的共同任务和命运。在共御外敌、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长期斗争中,中国各民族建立了休戚与共的亲密关系,形成了互相离不开的政治认同。这就为建立一个统一的新中国,并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
二、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两个显着特点:
1、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
2、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
三、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列举四点如下: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民族区域自治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它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祖国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法律依据: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领导各族人民集中カ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⑤ 民族自治地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享受哪些特殊政策
国家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构,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区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区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可以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文字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民族自治地区有权自主地发展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民族文化事业,收集、整理、翻译和出版民族书籍,保护民族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经过长期的建设,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艺术表演团体,有本民族文字的都有使用相应民族语言文字的出版机构,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均有相应的民族电视台和电影制作、翻译机构。
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方面,国家制定了许多特殊的优惠政策,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继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艺术传统Z集中力量完成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文物调查;扶持少数民族剧种建设;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的优势,开发利用少数民族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搞好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文化建设,促进各民族文化的共同繁荣。
【http://www.ccnt.com.cn/ministry/law/policy/po-cu5.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里也能体现一些出来:【http://iask.sina.com.cn/b/11972.html?from=related】
⑥ 云南省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8修正)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科学技术进步,是指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科学技术的管理和服务、科学技未知识的普及和提高。第三条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应当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坚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方针,实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基本政策。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应当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并且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和需要,从财政、物资和技术等方面,扶持民族自治地方加速科学技术进步。
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优势的原则,实行自力更生与上级国家机关帮助相结合、技术开发与智力开发相结合。第五条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必须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改革科学技术体制,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与经济有效结合的机制;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加速先进技术向民族自治地方的转移,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第六条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省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应当积极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科学技术事业。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其它组织和全体公民都应当努力学习、传播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及方法,增强科技意识,提高科技水平。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的领导,制定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的政策和措施;组织指导所属部门做好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第八条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帮助民族自治地方研究制定科学技术发展战略与规划;支持民族自治地方搞好科学技术进步的基础性工作;对民族自治地方适用的科技项目给予优先安排和优惠照顾,并指导实施重大项目。第九条省级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金融、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按照职责分工,从资金、物资、人才、技术和信息等方面,做好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第十条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科学技术进步工作,自主确定本地区科学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区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加强乡镇科技管理,在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配备专职科技助理,逐步选配科技副乡、镇长,负责乡、民族乡、镇科技管理工作。第十一条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本地区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负责贯彻国家和省的科学技术方针和政策法规;编制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本地区重大科学技术项目;对本行政区域内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实施协调、指导和综合管理。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重视发挥科学技术协会和其它社会团体在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中的作用。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和广大科技人员开展科学普及、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活动。第三章农业科学技术进步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教育,依靠科学技术振兴农业,做好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推广工作,不断提高农业的集约经营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第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配置相应的试验示范基地、试验测试仪器和工作、生活用房。在安排农业科技推广计划、农业专项拨款及农业建设项目时,根据民族自治地方农业科技工作的需要,给予优先照顾。
鼓励国家和省在民族自治地方的科研开发机构积极为当地培养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为当地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服务。民族自治地方有关部门应当为它们的发展创造条件。
⑦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法律分析: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状况看作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方面,国家坚持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如赋予和尊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发展民族教育的权利,重视民族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在经费上给予特殊照顾,积极开展内地省市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