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八项规定招待费用餐标准
一、八项规定招待费用餐标准
1、八项规定招待费用餐标准如下
(1)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5元/人以内;
(2)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0元/人以内。
(3)因工资需要安排工作餐的,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2、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二、办公用房规定标准
根据规定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表3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类别适用对象使用面积(平方米/人)中央机关部级正职54部级副职42正司(局)级24副司(局)级18处级12处级以下9省级机关省级正职54省级副职42正厅(局)级30副厅(局)级24正处级18副处级12处级以下9市级机关市级正职42市级副职30正局(处)级24副局(处)级18局(处)级以下9县级机关县级正职30县级副职24正科级18副科级12科级以下9乡级机关乡级正职、乡级副职、乡级以下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Ⅱ 事业单位误餐补助标准国家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的误餐补助一般为每日20元,特殊地区每日30元。各个地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误餐补助不同,由各个地区根据实际情形确定。值得注意的是,误餐补助是不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的,但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行政事业单位误餐补助标准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不予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差旅费津贴的标准可以参考以下规定:一般地区20元每天,特殊地区30元每天。
二、单位发的误餐补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单位发的误餐补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定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拓展资料: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Ⅲ 事业单位采购酒水标准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事业单位酒水接待费标准:
1、一级接待标准:用餐地点应采取随机应变方式,省级主要部门领导、县四大班子领导,中、晚餐每人每餐不应超过100元,中餐不配酒水,晚餐酒水不应超过200元/斤,早餐应按以上标准的三分之一范围内控制。
2、二级接待标准:用餐地点应安排在公司固定饭店用餐,每人每餐不应超过60元,酒水不应超过50元/斤,早餐应安排自助餐。
3、三级接待标准:用餐地点应安排在公司食堂或者固定饭店用餐,每人每餐不应超过40元,酒水不应超过50元/斤。
4、普通接待标准:用餐地点应安排在公司食堂,每人每餐不应超过30元,酒水不应超过30元/斤。
Ⅳ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酒席每桌标准价格
你指的酒席是宴请宾客那种的话,一般婚宴不超过20桌(200人),双方合办的不能超过30桌(300人),除婚礼葬礼外,其他事项禁止邀请亲戚以外的人员参加,且要及时进行重大事项报告。
如果是普通招待的话,不是按每桌的价格标准来的,一般是按人,且中餐、晚餐、酒店、农家乐标准各不相同。公务接待(农家乐、食堂),中餐100-120元每人,晚餐120-150元每人,工作餐100元每人。公务接待(四星级以下酒店),中餐120-150元每人,晚餐150-180元每人,工作餐100元每人,商务接待可适当上浮。
Ⅳ 公务接待就餐标准及规格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公务接待就餐标准为: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用自助餐。
法律依据:《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四条 接待标准 1、住宿标准。接待对象确需要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在定点宾馆(饭店)安排,省部级干部按有关规定报市有关部门;司局级干部可安排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安排住标间。收费标准按照办公室与定点宾馆(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费用一般由接待对象支付。
2、工作餐标准。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来访人员,原则上只接待到达或离去一餐。厅局级干部其及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烟、酒、饮料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岛产品为主。确须提高宴请标准的须报主要领导批准。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客人人数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较多,可适当增加陪餐人员。宴请期间不安排司机就餐,每人每餐发工作餐补贴50元;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