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怎么改革
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是本次机构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那么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在改革中怎么改 ?究竟是改为行政工勤人员呢?还是改为事业工勤人员? 我认为,肯定是要改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一、机构职能划转。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主要是 把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进行剥离,归并到相应的行政单位 , 公益性职能保留或划转到其他事业单位。 如交通部门下属的地方海事处,属于承担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将海事处的行政职能与公益性职能进剥离,将行政职能划转到交通局,公益性职能保留在海事处。这样,海事处就变成了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不再进行参公管理。
二、机构编制划转。 按机构编制管理的的“人随事走”的原则,在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入行政单位后,理应将事业单单位中承担行政职能的编制和人员划转到相应的行政单位。但是, 受行政单位控编的影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后,行政单位的机构编制数量又不会增加, 原承担行政职能的人员也不能划转到行政单位。 因此,事业单位的编制仍然保留在原来的事业单位,变成了公益性事业单位。
三、人员的管理。 在此次机构改革中, 由于行政单位编制没有增 , 虽然行政职能划转到行政单位,但人员是不会划转到行政单位任公务员的。 而人员续续保留在事业单位或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原来的参公人员仍然按参公管理 , 工勤人员也按参公的工勤人员进行管理 。改革后新进人员按事业人员管理。
总之,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仍然按参公事业单位的公勤人员进行管理,不会转为行政工勤人员的。
行政类事业单位,无论是完全、主要或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在2020年底前,按规定都要全部清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同时结合党政机构调整,撤并整合部分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同步划转涉改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参公单位。
未来,行政类事业单位只有两种出路: 一是整体转为行政机构 ,其在编人员参加过渡考试转为公务员。 二是剥离行政职能后整体转制为公益类事业单位 。其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部分随职能划转调整到行政机关,其余人员被整合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安置。由于行政机构现在大环境也是控编缩编,没有多余的行政编制用来置换转制人员,因此现在各地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多倾向于第二种方案,即剥离职能整体转公益类事业单位。
无论按照那种方案,工勤人员都不可能转换身份,最大的可能是留岗或被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不会随单位改制进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实行的是岗位管理,虽然不强调身份了,但工勤岗位人员实际上仍受工人身份的限制,可以转岗,但不能转干,提拔,包括参公。这些客观因素决定了工勤人员改革的去处。
我是小公,专注公务员考试、任用、提拔等体制类问答,感兴趣或有疑问咨询的,可以关注私信我,我将提供全方位的权威解答
事业单位改革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营类事业单位三大类,那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里的工勤岗人员身份怎么界定呢?请听我细细分析:
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干部转公务员或者参公,工勤划入机关工勤,享有行政单位机关工勤享有的一切政策,包括车补和公务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奖,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哦!
有的地方(特别是基层)采取的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单位的干部职工编制不变,随着时间推移自然减员,新进人员参公管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祝你好运!
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题主问题主要是行政执法类和公益一类的行政辅助类事业单位。
对于上属单位的工勤编制,在单位成立之初即严格核准,定人定编定岗。国办和中编办对于事业单位改革的一贯意见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严控编制底数,对于原有工勤岗位予以保留,不在新设,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化。以后也不在新设工勤岗位。类似的岗位以后肯定会推向市场,招聘合同制员工或者通过公务平台进行。
让工勤人员三十年工龄退休吧
这次机构改革,希望国家,也能给我们,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工勤人员,一次转干的机会
最近,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基本都冻结了,改革再一次成为了交通机关人员关注的大事,而工勤岗位被取消编制的消息也在网上流传。那事业单位改革后,工勤人员到底何去何从呢?
工勤岗位,作为事业单位内除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外的一种编制,在改革中享受和其他两类人员一样的待遇。
一、对承担行政职能的,工勤人员由事业工勤转为行政工勤,但依然不能提拔,还是通过鉴定国家职业资格提升工资,但是可以和公务员一样享受车补等待遇。
二、对从事公益服务的,这类事业单位在改革中变化不大,因此工勤人员也没有变动。
三、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勤人员可能会失去工作,也可能只是失去编制,改为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同时企业没有分干部和工人身份,因此有希望可以提拔为企业领导了。
在改革中,大的方向并不会变,只是各地在出台具体文件时,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细节方面可能会有差异。
总的来说,工勤人员并不用太担心,除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存在失去编制和下岗的风险,其他类型的工勤人员并不会失去编制。
不如当时去上大学了,退役后竟然是工勤身份还无法转变,伴随终身。干着一样的活儿,干的还好,可是身份……
1、机构:事业单位中,承担的行政职能会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今后不再设立承担行政类、生产经营类职能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承担的比例,划分为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完全类职能划转,机构撤销,其他两类行政职能划转,事业单位保留或者整合到其他事业单位。
2、人员:行政类事业单位机构撤销后,人员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保留的,人员暂时保留在单位,以待下一步改革整合。工勤人员和其他干部身份的人员一样,也不例外。
乡镇是最低层人民镇府,那乡政府的管理岗位的事业编人员怎么改革啊。
B. 事业单位改制后,40、50人群的工人身份编制将如何安排有什么依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或者是正在进行的党政机构改革,明确的是精简机构、精简编制和人员,但没有特定指出,应该对某一年龄阶段的正式职工做出如何处理。机构改革中的人员安置,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和依法合规的原则,妥善安置,不能一刀切按年龄或者学历等因素,对某一特定人群提出不公正政策。《机构改革方案》中,对于“距退休年龄不满5年,工作够一定年限的”工作人员,按照个人意愿,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这是分流安置方案中提及的唯一对年龄有所优待的政策措施。
40、50政策,是我国目前正在实行的一种社保补贴政策,其目的是为了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政策规定:对于女性年满40岁以上、男性年满50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 (包括已“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以及 没有 社会 保险保障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参加国家的4050社保补贴。这一补贴通常申领年限为三年, 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6年,且 每人只能申请一次,中途如有单位缴纳了社保,补贴自动停止不再发放,直至退休不得再行申请。
党政、事业单位改革,和40、50社保补贴政策没有直接关系。行政部门的工勤人员在2012年的底数的基础上,实行只出不进的政策,工勤编制随现有工勤人员自然减员随空随销,直至全部撤销。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和工勤人员虽然还在按正常人事管理政策,有出有进,但也在呈大幅减少趋势。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工勤岗位设置逐步减少,工勤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并享受对应岗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政策,进一步淡化了干部工人的身份区别。在此次机构改革中被整合撤销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会随同管理、专业技术干部一起,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政策,随职能连人带编,一起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不会被“随意推向 社会 ”,造成大范围的失业下岗状况,影响 社会 稳定局面。
这个要分情况!
事业单位改制后,人员基本是走分流之路,只要是有编制的人员,不分干部工人,基本还是保留编制,到新单位新岗位就职,除非你不适应所分流的单位和工作,自已调出或辞职,否则一般不会失业,就也是保稳定的事业改革方法,走逐步减少的路子。
但这里要说明的是,如果是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且自收自支的,人员就要取消编制,全部转为企业性质了,如果你那里事业单位还没有改革完成,恰巧你又在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那我建议你最好想办法调到公益类事业单位,哪怕也是自收自支的也好。当然,你如果是技术骨干,又想呆在原来的地方,那当别论。
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离退休不到五年且参保年龄足够退休的在编人员,可以要求以事业单位身份退休,也可以选择上岗,但只能选择一次。
这都是大部分省市事业改革的路子,但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略有不同,如果你是在事业单位,应多关注这类信息。要说依据,那就是当地的事业单位改革文件啦。
在机构改革中,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原工作人员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人员的分流。一般情况下,原有在职在编人员有以下三种分流方式。
1、留在改制后的企业工作。这部分人员一般年纪较轻,具有开拓创新意识,不愿安于现状,敢于放弃自己的事业人员身份,留在改制后的企业工作,成为一名企业职工。同时,其工资渠道、福利待遇等随着身份的变更而发生变化,总体来说,工资报酬会高于原事业单位时的工资水平(一般为原工资的1.5倍以上)。对于工人身份的40、50人群来说,认为这一转变跨度太大,没有信心和勇气选择这一方式。
2、提前退休。部分临近退休的同志,觉得无法适应新的岗位,大多会选择提前退休。这部分人员会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对于部分工人身份的40、50人群来说,比较容易接受这一方式,毕竟身份在这里摆着,进步空间不大。
3、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对于大多数人员来说,面临的是分流到其他单位的问题。这种分流一般把握“三不”,即不改变分流人员的原有身份,不改变分流人员的编制性质,不改变分流人员工资待遇。对于部分工人身份的40、50人群来说,选择这一方式是迫不得已,选择企业吧,不甘心放弃事业人员身份;选择提前退休吧,年龄还比较年轻,提前退休影响退休金的兑现,所以,只好选择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的方式。
总之,事业单位改制,人员分流在所难免,不同情况的人群立足自身实际,选择一种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成为必然。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样,既能保障40、50人群的福利待遇不变,又能对新进来的人员按改制后的办法管理,实现平稳过渡。这是目前实行事业单位改革的普遍遵循,也是被证明了的成功经验。
这个要分情况!
事业单位改制后,人员基本是走分流之路,只要是有编制的人员,不分干部工人,基本还是保留编制,到新单位新岗位就职,除非你不适应所分流的单位和工作,自已调出或辞职,否则一般不会失业,就也是保稳定的事业改革方法,走逐步减少的路子。
但这里要说明的是,如果是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且自收自支的,人员就要取消编制,全部转为企业性质了,如果你那里事业单位还没有改革完成,恰巧你又在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那我建议你最好想办法调到公益类事业单位,哪怕也是自收自支的也好。当然,你如果是技术骨干,又想呆在原来的地方,那当别论。
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离退休不到五年且参保年龄足够退休的在编人员,可以要求以事业单位身份退休,也可以选择上岗,但只能选择一次。
这都是大部分省市事业改革的路子,但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略有不同,如果你是在事业单位,应多关注这类信息。要说依据,那就是当地的事业单位改革文件啦。
所谓的工人身份在事业单位里也就是事业工勤编制,这部分人按我所看到的信息理解为:一部分符合条件的转为管理岗,其余不符合条件的保持现状,直至退休完成自然减员。以后的事业单位将不再有事业工勤岗位(但最近又看到多地将转业士官安置在工勤岗位,可国家又要取消工勤岗,搞不懂了)。以前是本人吗理解,可能有误,欢迎指正!
依照《党章》第三条第一、二、三、四、七项与《宪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第二条第三十条《档案法第一条规定。
无论有什么依据也不能丢失事业编身份,千万别上当。本人在机关工作二十年,机关机构改革时,服从组织分配,到基层事业单位任职,从此丢了公务员身份,除了上当吃亏,别无所得。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人员分流安置,一是转入同类型事业单位,二是改为企业员工,改企业员工的很少,年纪大的也可提前退休。
双向选择,自愿培训分流到其他工作岗位上,职干一致进行公开、公平、透明择岗。可内退待岗,原则上达到退休政策办理退休手续。保证每个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C.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后工人身份的技术人员怎么办
一般来说事业单位参公后,单位只保留两种编制,一是参公编制,一是工勤编制。其中管理岗、技术岗直接变为参公编,工勤岗变为工勤编。
不过变成参公编以后,全部按照公务员规定进行管理,也就说,以前的技术职称全部作废,工资全部按照职级来发,很有可能干了一辈子的老技术员开的比刚进单位的小年轻多不了多少,甚至还不如。事业单位参公对于事业单位领导来说是好事,对于下面的员来说并不算好事。
D. 改革后事业单位参公人员怎么办
公务员是参公的,事业单位改革后会有两种情况:
一.原来的事业单位在改革后依然是参公的,或者改革成为行政机关的,其工作人员的身份会相应地改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员或者公务员。
二.原来的事业单位在改革后变成企业的,其工作人员的身份会相应地改为企业员工,或者被组织安排到其他参公的事业单位工作。
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与行政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和联系。
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原则上,我国公共部门根据不同的编制类型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然而,参公事业单位就是我国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例外,也就是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然而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第6条规定,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虽然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实行公务员制度,但是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参公人员”。
原人事部部长赵东宛在其题为《机构改革势在必行》的报告中提到人员安排的途径时指出,“从机构改革试点城市的情况看,可以采取以下途径:一部分人员随着改革转移到经济综合监督等需要加强的部门;一部分人转移到投资公司、行业协会和信息、咨询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其中有大多数被分流到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从编制使用上仍然是事业编制,但其管理办法依据的却是《公务员法》,而不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简单的说参公管理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基本相同,但不是行政编制,也就是说“生铁”升级成了“不锈钢”,“饭碗”更铁了,但不是最铁的。
“饭碗”更铁了,收入是否更高了呢?恐怕未必。单位性质虽然变了,但承担的职能基本不变,变化的当然就是个人身份和待遇了。身份的变化很简单,一般就是通过过渡资格考试变成跟单位性质一样的参公管理。至于工资待遇就很有意思了,为什么呢?且听小编娓娓道来。
普通的事业单位一般都有管理、专技、工勤三种身份的工作人员,他们因身份的不同,对单位参公有着很不同的看法。对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来说,参公是非常美好的,这意味着职级并行和车补不再是大饼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而且在干部提拔交流方面的发展空间也变得更加开阔。对于专业技术岗的工作人员,那就是另一番场景了,参公意味着职称清零,什么副高啊、中级啊统统的不算,因为行政机关不认这个,所以职务工资套改往往要从科员算起,整体工资下降个千儿八百的很正常,郁闷也很正常。对于工勤人员,工资待遇变化不大,身份往往也不变(因地而异),对参公他们是最洒脱的,就像是局外人。
事业单位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关键要从体制机制入手,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调整和规范政事关系。
区分不同情况实施改革。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
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改为行政机关或参公;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的,将逐步转为企业;承担公益服务功能的,将转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突出公益服务职能,弱化事业单位属性。所有改革将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革后,其人员编制将分成三种类型:
1、过渡为公务员或参公身份。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后,其原来行使行政职能的在编人员,将统一通过过渡考试的方式,整体转为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其余人员将被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保留到现单位(已剥离行政职能)继续从事公益服务职能。
2、继续保持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和大部分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将保持现状,继续保留事业编制。
3、取消编制转为企业人员。部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校,将逐步取消事业编制脱离体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余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事业单位,主要以自收自支的为主,将全部转为企业,人员编制除部分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外,其余人员将全部取消编制,推向市场
E. 事业单位,工人身份,工勤岗位人员马上要参公(参照机关工勤),那我们工人身份管理岗怎么办
一般来说事业单位参公后,单位只保留两种编制,一是参公编制,一是工勤编制。其中管理岗、技术岗直接变为参公编,工勤岗变为工勤编。
不过变成参公编以后,全部按照公务员规定进行管理,也就说,以前的技术职称全部作废,工资全部按照职级来发,很有可能干了一辈子的老技术员开的比刚进单位的小年轻多不了多少,甚至还不如。事业单位参公对于事业单位领导来说是好事,对于下面的员来说并不算好事。
F. 参公单位人员在单位参公后进入的怎么分流方案
摘要 非在编人员参公,可以选择在原单位归入“非在编”人员,等因调动、退休等原因,空出来编制后先占编,再单独申请参公。也可以调整到事业单位工作,或者调整到有空编的参公单位申请参公。
G. 事业单位改革后,工勤人员该何去何从
行政工勤目前的政策是只出不进。原来由行政工勤人员承担的辅助性工作,比如打字、开车、维修等,现在基本上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行政工勤岗位因此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取消是必然。随着购买服务社会化的进一步加强,各地行政机关已经在严格控制行政编制,现有人员随单位调动、退休等原因,编制随退随销,原则上不再新增。
事业工勤
事业工勤人员目前处于安置退役军人等方面的需要,暂时不会取消,但在现有政策下,严格执行总量控制。现有工勤岗位人员随着单位的改革会分流安置,大概率会保持编制现状,一般不会出现编制取消、下岗失业的情况。公安机关二层事业机构工勤编制,基本不会受到改革冲击,维持现状几成定局。这点无须担心。
政法部门工勤
司法体制改革不管如何改革,作为政法部门的工勤人员个人身份应该不会改变。现在政法专项编制的普通公务员都是凡进必考(领导干部可以调任),机关工勤人员也不可能过渡为公务员。
中央早有规定政法部门要严格控制工勤人员编制,对于超编配备的工勤人员可能会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分情况采取调离政法部门或自然减员等方式解决,应该说来无论如何改,作为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个人利益应该依法得到保障。
在机构改革中,事业工勤岗位人员受身份限制,有几点是肯定的:
第一,不能参公。
事业单位因改革需要参公,管理岗和专技岗因为是干部身份可以参公,工勤岗属于工人,按规定不允许参公,只能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安置。
第二,不能转干。
事业工勤人员受工人身份限制,不参加考试无法直接转换身份变为干部。但符合条件的,允许转到专技或管理岗,享受相应的待遇。但转岗不转身份,事业工勤人员在人事档案中的工人身份不会因为转岗而改变。
第三,不能提拔。
事业工勤人员允许转岗,享受待遇,但不允许提拔到领导岗位任职。比如县级事业机构,管理岗条件具备允许提拔到领导班子岗位,而工勤岗位人员肯定不行。
H.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该如何寻求发展
三个建议 :
一、努力提高技能等级,在事业单位可以考虑转岗,提高工资待遇;
二、以家庭为主,工作为辅,把重心放在培养个人兴趣爱好,或者利用空余时间搞副业上,寻求生活上的突破;
三、年龄不大,学历允许,可以考虑考公务员或事业管理、专技岗位。
除此之外,工勤人员最好不要有太多的想法,否则会很郁闷。你的工人身份已经限定了未来,无法转干,也不能提拔,最多只能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转岗提高点待遇。问题是管理岗、专技岗本身也是僧多粥少,一旦空出岗位,其它管理专技岗位的人员都虎视眈眈盯着,又有几个工勤人员能转成功?!再说了,转成功了又怎么样,又不能转身份,涨的工资也不多。与其花时间精力在这些可望不可及的事情上,还不如多锻炼锻炼身体,陪陪家人和孩子,把生活过好来得更惬意。
工勤岗位未来的大趋势是取消 。行政机关随着购买服务的全面 社会 化,目前工勤人员已经“只出不进”,按照随调随销、随退随销的原则,逐步核销工勤编制。事业工勤岗位暂时不会取消,但随着机构改革和购买服务的推广,岗位也在相应减少。工勤岗位退出 历史 舞台只是时间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大多来源于80年代或90年代学习成绩不好的人员。他们读完初中或高中后,未考取专业技术学校,报名应征入伍,在部队里服役3年后退伍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大多在单位任驾驶员。那么。这部分人在事业上如何发展呢?我认为。建议从以下2个方面寻求发展。
一、参加职称考试。职称考试是机关事业工勤人员晋升的主要途径。机关单位的工勤人员取得职称后,不受单位岗位设置的限制,只要取得职称,经单位同意后都可以聘任为相应的工勤岗位,从晋升职称方面来提高工资。比如说,某行政单位有2个工勤编制,实有工勤人员也是2名,这2名工勤人员不管是取得中级工、高级工都可以进行聘用。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即使你考取了相应的职称,受岗位设置的限制,就不可能聘任到相应的岗位。如某事业单位有2个工勤编制,实有工勤人员2名,如果在岗位设置中没有高技工,即使这2名工勤人员取得高技工的资格,也不可以聘用。
二、转岗。2016年,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很多机关单位通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编制减少,就需缩减部分工勤人员。很多单位通过转岗培训,增强工勤人员的技能,让他们在机关单位从事一些专业技术不强的工作。的编制相对。有的事业单位也通过转岗的方式,让工勤人员转为管理岗位,其身份也是工勤人员的身份,工资按管理岗位的工资进行调整。但就目前的政策也只能转为管理九级,工勤人员要提拔成副科级,是完全没有机会的,也只能是领一辈子管理九级的工资。
总之,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发展空间是非常小的,可以通过晋升职称和转岗的方式去发展。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提供答复,仅供参考。
第一:关于身份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三类:行政管理职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人员。前两种属于干部身份,工勤人员属于工人身份。客观上讲,身份确实带来了很多不公平的问题,但这是现实问题。目前事业单位改革正在进行中,工勤人员正在逐步取消,各单位数量也在逐步减少。
第二:关于岗位问题。目前,事业单位实行岗位遴选制。工勤人员通过遴选也可以走上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但是在退休、晋升等问题上,还是受身份影响。这确实是现实问题。
第三:关于发展问题。一是工勤人员走的是劳动技能鉴定,最高可以到高级技师,待遇还是不错。二是通过考试改变身份,正式转为干部身份。三是正确看待,说白了不管是什么身份,在事业单位也就是一份工作。可以在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特长做一点副业。我个人感觉这点还是更符合实际,更有利于家庭和生活。
说的不一定对,仅供参考。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岗属于工人身份,是不能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的,所以,在提拔这条路上就不要有太多的期待,能努力的地方就是增加自己的工资水平,下面具体分析一下。
1.通过考职称,提升工资水平。
工勤岗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考技术证书来实现职称的晋升,比如,可以考厨师证、司机证等,这种证书每考一级,你就能实现由初级工到中级工再到高级工的过渡,工资就能有相应的提高。
这也是工勤岗工作人员提升工资水平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2.通过好好表现,争取到一个好的部门做部门负责人。
工勤岗工作人员除了通过考技术证书实现工资增长以外,还可以通过好好表现得到领导的赏识,进而争取到一个好的部门做部门负责人,这样,通过掌控一定的资源也可以使自己各方面水平有所提高。
3.做一份副业来增加收入水平。
如果在工作上确实没有什么发展空间,就不要再去勉强了,因为毕竟受身份的限制,你肯定不会有太大的职务上的发展空间,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考虑发展一份副业,以增加自己的收入。
4.如果你有一定的学历,同时也喜欢学习,那就可以通过考公务员来转变身份,进而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如果你喜欢学习,而且有一定的学历,那么你就可以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通过考取公务员来实现身份的转变,进而获得更大的职务上的发展空间。这是一个很好的路子,但是对于工勤岗工作人员来说这条路比较难,因为一般的工勤岗工作人员学历都比较低,而且都不是特别喜欢学习,所以你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来考虑。
总之,工勤岗工作人员的身份比较尴尬,虽然在事业单位工作,但是却得不到事业编应有的待遇,可以说是比较悲催的一个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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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属于干部身份,可以提拔领导职务,(当然公务员的提拔机会远远超过事业单位),而只要是工勤岗位,不管是行政工勤还是事业工勤,都是永远不能提拔领导岗位的。
工勤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相当于一般工作人员待遇,而高级的工资等同于公务员副科级或事业单位管理八级的待遇,但是工勤岗位最高等级就是高级,相当于领到副科级工资就是最后的终点。
工勤岗就是为退役军人设置的特殊岗位,以后改革的方向就是编制只减不增,待遇上也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军人退役的就业问题和生活保障。
但是,既然身为工勤岗位,就不要想着有什么前途了,工勤不可能提拔领导,也不可能有多好的待遇,最高就是高级工人,所以唯一的出路,就是好好的找准晋级机会考试,可以提高工资水平。
虽然工勤岗位没有多大前途,但是好歹也是有编制的职工,工作稳定,收入能达到 社会 中等,相比较还是不错的。
除了不能提拔领导之外,工勤的待遇在基层基本上和其他人员同步,而且很多当兵的不会使用电脑,政府安排的工作基本上都是开车,管理食堂或者档案等,都是比较清闲的工作。
“逢进必考”基本上已经成为了事业单位各个岗位发展的必由之路,工人身份又是工勤岗位, 如果能够考核过关转为管理岗的确是一个好事情,但是如果天时地利人和都不沾,很容易名落孙山。
即便“考核转岗”了,也要面对层层问题!
转岗仅仅是变换了岗位和具体工作职责,但并非是转变身份,虽然在眼前看来也可以提拔,但是未来的事情就存在许多不确定性了。
事业单位参公之后,干部身份的管理岗在有编制、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参公,而工人身份的管理岗很容易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参公。各地区、各系统对于工勤编的解读各不相同,安置措施也有所区别,有的地方是组织统一考试,过关即可参公;有的则是参照职级并行发放相关工资待遇;还有的地方仅仅是略提高薪酬待遇,之后就按照工人身份使用。 所以,工人身份的管理岗人员,如果单位参公自己何去何从主动权并不在自己手中。
工人身份管理岗位,这本身就不是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式,所以这种情况在未来的发展和演变过程中将逐步退出 历史 舞台, 所以,未来以何种形式,何种方式来进行过渡和安置都是未知数,不过对于工人身份的管理岗人员来说并不是一个利好消息。
所以,现阶段工勤岗人员的确是一个很难的选择,年轻的可以考虑报考公务员;而年龄大的就需要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毕竟薪酬待遇,吃饱穿暖是个重要事情,哪里能发展就去哪里,哪里有机会就走哪里,千万别可盯着一棵树,错过整片森林!
说实话,这个岗位没搞头,无盼头!培养好子女,尽好自己孝道,养好自个身体,希望留给下一代!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真心没有什么前途,只是有一份糊口的工作而已。
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都实行“凡进必考”,工勤岗位招考工作人员的,基本没有。日常我们知道的,有公务员考试,有事业人员考试,还有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招考,没人听说过“工人考试”,或者“工勤岗位招考”吧。工勤岗位缺人了,大多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招聘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的方式解决。
现在的党政机关,已经明确要求工勤人员“只出不进”,现有的工勤编制随着现有的工勤人员调出、退休等自然减员,“随退随销”,党政机关的工人呈绝对减少的趋势,工勤编制也将在10年左右的时间,从编制类型中彻底消失。事业单位虽然设有工勤岗位,工人和干部使用的都是同一种事业编制,但工勤岗位和职能、工人,也都是逐渐减少的趋势。除了三期以下士官转业分配,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也基本上没有其他增加的途径。
退役军人安置国家明确要求超过80%,以前还会安置在党政机关的工勤岗位,以及事业单位、国企央企等,现在则主要以企业为主,能进体制内已经是极大的幸运。在体制内,也只能是安排到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进党政机关是不可能的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后,这种状况也许会有所改变,将来退役军人安置实行招考制的可能性极大,按照招考的岗位,决定其身份,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为干部身份,工勤岗位为工人身份,不再像现在这样,即使是大学生参军,也按工人分配。
工勤人员想要有所发展,可以通过公务员、事业人员考试,改变工作岗位和身份,剩下的只有在实行聘用制管理的地方或者单位,通过转岗考试,进入管理岗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享受该岗位对应的干部待遇与身份。这种转岗考试的机会十分难得,一旦考上了,就和干部没有什么区别,包括退休时间和待遇,都是一样的。
除了考试,就只能在技术等级上谋求发展。按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发展道路,一步一个脚印,逐步提升自己的收入水平和待遇。评上了高级工,待遇就接近干部待遇了。这其中,最大的问题不是评,而是聘,事业单位高级工以上,都是有着严格的比例限制,前面的人不退,永远占着岗位,后面的人即使考上了,也没有岗位聘,享受不了相应的待遇。高级工如此,技师、高级技师就更不用讲了。一旦聘上了技师,就算是高级人才了,转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都会有相应的政策,受身份的限制就非常小了。
极少数能转管理岗。目前我们单位很多退转军人过来,入职首选专业技术岗的人极其少,大部分都期望以后有机会转成单位管理岗,但僧多粥少,部队转业的同事比我们干技术的情商高很多噢
I. 执法事业单位参公在编工勤岗怎么安排
要看你所在工作单位的具体安排。我所在地区是根据人员是否具备参公资格,有单位统一申报参公。
划入执法机构的人员能否参公的问题。原则上人员管理应当符合机构性质,所以,如果划入执法机构的人员的编制是使用的事业编制,并且不是工勤人员的,符合参公的前提条件。
J. 参公单位工人身份怎么改革
摘要 现在普通事业单位要参公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这样直接单位就转成行政单位或者参公,比如像农机站,城管等单位。还有一种是系统改革,比如林业系统改革,整合统一执法力量,整合后的执法队伍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