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报考:哪些单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①火灾危险性大,火灾后造成经济损失大的单位。如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库房、油库,液体堆场,易燃材料堆场;棚户区等。
②发生火灾后人员集中且伤亡大的单位:如人民大会堂、礼堂、影剧院、医院、高级旅馆以及住宅。
③火灾发生后经济损失大的单位。如百货大楼仓库、图书馆、国家物资仓库、档案馆、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以及有贵重设备的建筑物等。
④发生火灾后政治影响大的单位。如电信楼、广播楼、邮政楼、展览楼。
⑤发生火灾后,易造成大面积火灾,需要消防用水量大的单位,如纺织厂、亚麻厂,木材加工厂等现在的批发大市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重点单位的宗旨是“从严不从宽”,重点监控,确保区域重点防火安全。
❷ 消防支队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属于军队单位,但因为性质复杂,也可以是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组织拟定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指导消防部队的业务和队伍建设;主管天津、沈阳、上海、四川消防研究所,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中国消防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
❸ 哪些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重点单位一是人员密集场所如商场、影院,二是养老机构及孤儿院
❹ 有关消防的工作有哪些都有前途吗
考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主要群体为消防相关单位的执业需求、非相关工作,但想考消防证书跳槽和非相关工作,想考消防证挂靠等3类群体。
1、消防相关单位的执业需求,消防重点单位的员工,如果拥有消防工程师证,他的年薪一般都在17万左右,但具体地域需求不同,薪资也会有所差别。
2、非相关工作,但想考消防证书跳槽。这类群体也不少,但是隔行如隔山,即便高分通过考试,和具体从事这个行业、能完全胜任实际工作,还是有很大差别的,所以转行需谨慎。
3、非相关工作,想考消防证挂靠的群体。这类群体大多数受培训机构宣传影响,其实消防责任的追责是终生的,肯定有风险的。建议考下来去相关消防单位去上班,全职的薪资比挂靠高2倍,而且还没有什么风险。
所以在考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上,一定要提前有合理的职业规划和学习计划,这样才能循序渐进把消防工程师证书拿到手,提升自我价值。
❺ 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包括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等等。
物业管理企业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物业管理人员主体意识不强,一些物业管理人员对消防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措施不多,部分物业管理公司过分强调为业主和物业使用者“服务”,在消防安全问题上不想管、不敢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的物业保修责任,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单位的依赖性大,对业主、经营场所的自治自律和行政部门的指导干预期盼值高,造成对业主进场装修使用把关不严、跟踪服务管理不到位,对消防设施故障损坏发现维修不及时,出现问题推、拖,不能主动实施管理、积极解决问题、勇于承担责任。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消防设施维护等有形管理和物业区用户日常消防管理等无形管理,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的工作范围和法律责任往往界定不明,致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产生大量矛盾纠纷。一个小区健全的消防组织机构一般由防火领导小组,专职防火办公室,基层防火责任人,专业的和义务的消防人员组成,有完善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人员按部就班,各司其职。而现实中的一些小区中消防机构没有真正落实,没有很好地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完善各项消防规章制度,落实各级消防安全的管理责任。
专职消防队职责
1、承担责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2、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4、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5、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6、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
7、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8、定期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9、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❻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点单位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学校、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通信枢纽、公共图书馆、展览馆、科研单位等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法律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