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解除聘用合同和终止聘用合同区别
解除聘用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
2、二者的用工招聘方式不同;
3、按合同期限特点分类不尽相同;
4、保障性合同签订条件不尽相同;
5、违约责任规定不尽相同。
劳动者要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Ⅱ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有很多。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Ⅲ 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
一、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有哪些
1、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有四个区别,分别是:
(1)性质不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么协商解除,要么单方解除,强调主观因素;
(2)事由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具体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程序不同。为了避免解除权被滥用,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
(4)法律后果也不径相同。在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除中,还可能涉及代通金,而劳动合同终止则不存在代通金的问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Ⅳ 解除聘用合同与终止聘用合同有啥区别
解除聘用合同与终止聘用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两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合同的终止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
3、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完成的合同。合同的解除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Ⅳ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主要是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合同终止有多种形式,包括履行完毕终止、合同解除终止、混同终止等。合同解除必然导致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全是因为合同解除导致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