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区居住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分析:对于居住证明的办理,一般情况下都是到居住地所属的社区或者村委会流动人口登记部门进行开具的,因为个人居住资料由该部门进行统计和记录;对于部分地区社区中心没有设立流动人口登记部门的,则可以到所属派出所居住登记部门进行申请出具居住证明。原则上当地社区有设立居住登记部门则需到所属社区申请居住证明。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 居住证明在哪儿开格式是什么需要带什么证件
居住证是当地派出所办理的,办理时要提供合同书或者出租屋的相关资料。
3. 居住证明在哪里开
你的户口在哪里就找管户口的派出所开居住证明,不收费。开居住证明或暂住证其实并不麻烦的。
居住证明要清楚的内容:
1,开证明地点:住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
2,一般外地户口居住证明需要资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和房本的复印件(办居住证明用),租房合同及一寸照片3张(办暂住证用)。带上这些去派出所,一般立等可取,有的地方不当天取的话也不会超过三天就能拿到了。
3,本地农村户口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姓名,居住地,村支书签字盖一个村里的公章。
4,本地城市户口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姓名,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
(3)事业单位世居证明在哪里开扩展阅读:
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申领条件: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有效期限统一为一年的居住证。
需提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穗居住地址,以及在穗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4. 实际居住证明在什么地方开
农村户口找村委会的村支书开,城市户口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
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1、农村户口
(1)到村委会找村支书
(2)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包括你是谁,居住地,村支书签字
盖一个村里的公章
2、城市户口
(1)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
(2)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
(3)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包括你是谁,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
(二)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
3、大概一周左右能出来
4、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
5、准备两张白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事业单位世居证明在哪里开扩展阅读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5. 居家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分析:办理居住证有两种情况,居住证明分为实际居住地证明和异地居住证明。
1、实际居住地证明需要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 委员会出具证明。
2、异地居住证明需要办理暂住证(居住登记卡卡)或居住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6. 长期居住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分析:农村户口:找到村委会的村支书,让村支书开具证明,主要内容为“身份证明、居住地、村支书签字”,再盖上村里的公章即可。2、城市户口:找到小区居委会的居委会主任,让居委会主任开具证明,主要内容为“身份证明、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再盖上居委会的公章即可。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7. 居住证明在哪里开呢
【法律分析】
居住证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领人领取居住证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
1、农村户口:找到村委会的村支书,让村支书开具证明,主要内容为“身份证明、居住地、村支书签字”,再盖上村里的公章即可。
2、城市户口:找到小区居委会的居委会主任,让居委会主任开具证明,主要内容为“身份证明、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再盖上居委会的公章即可。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三条规定,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四条规定,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8. 居住证明怎么开,在哪里开,需要什么材料
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受理点开。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3、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8)事业单位世居证明在哪里开扩展阅读:
申领《居住证明》的人员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相片(2张1寸彩色或黑白)、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和婚育证明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就业的,半年以上综合保险证明、稳定就业证明或者投资、经商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人才引进的,按照市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调整现行户口政策意见的通知规定,提供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明、能力业绩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社区居委会对申领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凭证,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交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采集其信息;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领人,要求其补齐材料。
3、符合申领要求的,市公安局应当自社区居委会出具受理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工作,并由受理地的社区居委会负责发放;不符合申领要求的,应当书面告知申领人。
9. 居住证明是在哪里开
法律分析:居住证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领人领取居住证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0. 居住证明在哪里办
办理居住证有两种情况,居住证明分为实际居住地证明和异地居住证明。
1、实际居住地证明需要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 委员会出具证明。
2、异地居住证明需要办理暂住证(居住登记卡卡)或居住证。
一、办理居住证需提交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3、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穗居住地址,以及在穗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居住证件期限和签注: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一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满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